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精选3篇)
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 篇1
一、定期检修
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维修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维修部设备组,维修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部1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维修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写出停电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维修部主管人员核实签字,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机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露和污染。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维修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电强制检修。
二、月计划检修
1、根据我矿规定,每月有两天的全矿停产检修日。
2、每月中旬,各单位技术员要根据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编制出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安全措施中应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每月15日前报维修部,其它在20日前报维修部,维修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措施的会审。逾期不报者,将对单位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3、维修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当月全矿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当月重点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月末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全,调度,通风等有关单位和有关矿领导。
4、每月25日前,由公司主管生产经理和公司主管机电经理牵头召开月末停产检修工作会议,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由调度室拟定全矿停产检修通知,组织实施检修。
5、检修项目一经确定,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月检修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按规定提前一天办理有关停电、停风、停水及烧焊报告等手续。
6、月中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当日值班长及调度、维修、安全、通风等各派一名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维修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
8、检修其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于次月5日前报维修部一份。
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调度室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调度室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责任单位300元。
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周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检修完毕后,组织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于次月5日前报维修部一份。
12、维修部负责对重点检修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一般检修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查验收。
三、节日检修
1、根据我矿生产情况,如确实需要安排节日设备检修时遵照本规定执行。
2、节日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维修部负责。
3、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节日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检修前一个月报维修部,其他在检修前十天报维修部。维修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措施的会审。
4、维修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节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节日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全、生产,通风等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应落实检修工时定额。
5、检修前五天,由公司主管生产经理和公司主管机电经理牵头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停外运时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起吊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并拟定全矿停产检修通知。
6、节日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公司主管生产经理或公司主管机电经理及生产、维修、安全、通风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维修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各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8、检修其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毕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维修部一份。
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指挥部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单位300元。
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月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维修部要成立节日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维修部验收人员与各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填写“______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维修部留一份,本单位留一份。
12、每次节日检修完毕后,维修部要撰写节日检修总结,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
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 篇2
1、凡机械设备转动部件(靠背轮、传动轴、皮带轮、链轮、平衡轮、甩轮等)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露出金属部分必须加绝缘罩子和护栏,并设置安全标志。
2、机动设备、电器设备的平台,栏杆、防护罩、极限制动器、信号和安全绳损坏时应立即修好,检修拆除时,必须尽快恢复。
3、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机动设备开动前应发信号与有关工作岗位取的联系业务,检查有无人员障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各种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吊车、卷扬机应由专人开车,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吊物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悬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过或工作。
7、有听力视力障碍的人,不得开动起重机械或当指挥人。司机必须遵守五不吊规定,超负荷不吊;不斜拉斜吊;无人指挥不吊;物体不捆牢不吊;钩子有缺陷不吊。
8、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9、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清扫、擦洗、修理。
10、通过机械设备与运输皮带要走过天桥,不准跨过或下钻机械设备和运输皮带,不准乘、坐、踩、靠皮带。不准将棍、棒等物插入和触动机械危险部位。
11、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2、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13、检修完毕试车,岗位操作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和当班人员必须在场负责检修监护,明确试车的指挥人和联系信号。
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 篇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生产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生产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冶金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冶金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安全生产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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