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员工守则(精选3篇)
学校食堂员工守则 篇1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2、严禁加工腐败变质变色过期的食品及其原料。
3、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4、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5、餐饮具必须每次消毒,做到不消毒的不使用,消毒后放入专用保洁柜。
6、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或有害于食品卫生的其他行为,
7、食品加工前必须清洗,接触直接熟食前必须洗手消毒。
8、搞好灶间、配菜间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
学校食堂员工守则 篇2
一、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密切配合他人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司的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无条件的配合、协助食堂管理员搞好食堂工作,服从安排,并能在工作中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四、在管理员的指导下,负责各种菜式的加工、烹饪工作。
五、配合食堂管理员制定每天的菜谱,并对菜谱进行烹调加工。
六、在操作上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力争做到不浪费又能使菜的色、香、味俱佳。
七、烹饪前先检查原料,不准加工不符合要求的各种食物
八、协助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对当餐的加工原料进行有效地处理。
九、操作炉灶、电器设备时应尊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正常操作程序及保养。
十、负责岗位工作区域的卫生负责,并将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十一、安全生产,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十二、对就餐的教工必须礼貌热情,保证食堂的服务质量。
十三、积极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校食堂员工守则 篇3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07:5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5元/人、夜宵2元/人。
2、中、晚餐提供2荤1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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