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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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精选3篇)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篇1

  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 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

  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

  统一,于表演的题材相协调。

  (3)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

  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4)课本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茂,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

  个性,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和教育

  意义。

  (5)器乐演奏:演奏技法熟练,对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对作

  品的诠释得当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6)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

  达作品的思想内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

  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分(满分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

  值保留一位小数。

  2、总分统计时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根据得分取前六名,学校节目不评分。

  评委老师:胡小瑜、冯继军、冯进、黄蓉、安莹

  总分:李娅娟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篇2

  一、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

  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统一,与表演的

  题材相协调。

  (3)课本剧、情景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貌,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个性,

  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或教育意义。

  (4)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达作品的思想内

  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价(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映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2、合分统计时平均分为标准

  三、评委:家长委员 魏雨丽 水月琴

  注:评分采用10制,最多出现一位小数。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篇3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全体教师不断进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老年教师、中年教师、青年教师、女教师。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比例

  按教师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夹板中学,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著,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申报评优或照顾职称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运行者;

  (2)病假、事假累计超一个半月者;

  (3)教学工作失职,教学质量倒数第一,或有旷课现象,屡教不改且造成恶劣结果者;

  (4)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5)态度恶劣,谩骂学生,歧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言行不当,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多次私自停学生的课或赶学生出课堂造成严重后果、发生过教学事故且屡教不改者。

  六、评比细则

  本细则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2分)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无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及教研组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学校、教研组交给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体观念强,克服自由主义(2分)

  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个人言行不能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团结同志。

  (二)、教学能力(20分)

  1、课堂教学(4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课(在教导处备案除外);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维护课堂秩序;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节课。违背以上规定的一次扣任课教师0.5分。

  2、认真备课(4分)

  按时限制订教学计划,要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有创见,进度合理;教案能体现把握教材体系,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和作业检测,有学法指导及板书设计,力求有创意不照搬参考书。重视教学中的信息反馈,及时积累个人实践资料,期末写出有一定价值的总结,学校组织的开学、期中、期末检查(含班主任、教研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组活动,互相听课(4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至少8次,教研组成员应团结协作,积极完成本教研组长分配的任务,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或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少一次扣1分。

  4、学历要求与继续教育(4分)

  教师必须做好再学习和终身学习,学历过关(本科记2分、大专记1.5分、中专记1分),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完成记2分)

  5、教学管理(4分)

  所有教师记2分,校长加记2分,副校长、主任加记1.6分,副主任、共青团书记加记1.3分,报账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加记1分、学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安全报告员等加记0.5分。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范遵守工作纪律(5分)

  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室内上课中途不无故离开教室,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场所下棋、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监考、评卷期间迟到、早退、脱堂、看书报、不负责任,以上现象发现1次扣2分,2次记0分,屡教不改者,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5分)

  坚持出满勤,监考、评卷期间不准假(除婚丧嫁娶产等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擅自离岗,法定节日、寒暑假期、婚丧嫁娶产假、突发情况放假等期满后应及时到岗,无故拖延者(除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记0分,3次以上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病假累计每周扣1分;事假每3天扣1分,扣完为止(婚丧嫁娶产假等除外)。

  3、工作量完成情况(5分)

  能按所在学校实际满负荷工作,能接受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任务。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个标准课时扣1分,不接受临时任务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实绩(55分)

  1、教学成绩(40分)

  各级组织的统一考试中,以所授学科成绩最好的计分。凡达到平均分的记25分,按年级平均分的离均差,满分为150分的学科每5分划为一个档次,满分为100分的学科每3分划为一个档次,每个档次或加或减0.5分,所得数字再乘以所授学科的系数,所得到的就是教学成绩的最后得分。中学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为1.4;物理、化学、生物为1.2;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劳动技术、美术为1.0。小学学科系数设置如下。语文为1.2;数学为1.1;英语、品德、科学、体育为1.0。

  2、学科竞赛(4分)

  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1.5、1分,获得镇级前三名及优秀鼓励奖的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1分,获得县级前三名及优秀鼓励奖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2分。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获奖的,给予指导教师各获奖等级加分奖励较学科竞赛加分标准递减0.5分。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获市级以上得加4分

  3、教研成果(4分)

  评为校、镇、县级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研组长的,分别加1、1.5、2分。县级获奖论文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市级、省级以上分别记3、4分,同一篇论文多层次只记最高等。

  4、荣誉奖(2分)

  获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校级加1分,镇级加1.5分、县级加2分,不累计记分。

  5、先进个人表彰和社会组织奖(2分)

  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党员以及特殊贡献获奖的,按下面标准加分:校、镇、县级优秀教师分别记1、1.5、2分。

  6、进步奖励附加分(3分)

  与上学年升级统考对比,每进一名递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或等同于本次考试第一名。

  七、政策性加分

  职评加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任务完成良好,学校考虑照顾职评加分。在出现差额需竞争时,即将职评的教师照顾加5分参与竞争。

  八、其他事项

  1、申请评优的教师需要向校委会或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夹板中学评优申请表。

  2、校级优秀教师由学校推荐,原则上优先获得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师等荣誉,优先考虑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3、校级优秀教师(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和年度考核评优)经评分获得者,实行述职制度。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把工作实绩、工作经验、工作感受等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述职,相互学习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4、校级优秀教师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九、附则

  本细则从即日起试行,不尽事宜再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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