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向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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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向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通知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徽定向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定向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通知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63.4分(含)以上的“3001”博士文史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70.3分(含)以上的“3002”博士理工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73.2分(含)以上的“3003”硕士文史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71.7分(含)以上的“3004”硕士理工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55.3分(含)以上的“3005”本科文史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58分(含)以上的“3006”本科理工类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对象缺额的,在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内容。

  ①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如学校已统一寄,本人则不需再提供,具体情况请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②高校在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教育经历学历学位复印件。

  请考生抓紧和学校联系,务必于12月3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将上述复审材料寄送至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0xx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至20xx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选调生录用资格。

  二、面试安排

  请于面试前2日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定于1月8日(星期三),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安排

  体检统一安排在1月9日上午进行,体检人选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时,须提交1张2寸证件照。

  四、食宿安排

  安徽省外15所高校和中科大合肥以外研究院考生统一安排食宿,详情面试前通知。

  如有疑问,可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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