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民成俗,惟在庠序;国运兴衰,系于教育
化民成俗,惟在庠序;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北京师范大学本着传播先进教育理念、输出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体制创新、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原则,充分整合雄厚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70余所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一批资源服务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基于“以兴国为使命,以重教为己任”的家国情怀,坚持做扎根的教育:协同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区域教育整体合作,实现“办好一所学校,带动一个区域”的目的;投身“中国好老师”行动计划,积极参与支教、帮扶、交流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公益活动,用自身的教育热情带动更多人的发展共进。
平台各合作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确保了校长的办学自主权。在北京师范大学先进育人理念引领和资源支撑下,各合作学校形成了个个都好、个个不同、特色各异、精彩纷呈的局面。根据平台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各附属(实验)学校正、副校长。诚邀有志之士加入,共谱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新篇章!
报名截至2017年10月15日。招聘学校、任职条件、报名方式及各附属(实验)学校详细情况见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或“北师大附校”微信公众号。
北京市和房山区燕山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房山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燕山教育委员会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含户口在京,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六)学历及专业要求:所招聘教师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初高中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二)报名地点:燕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A座1层大厅)
2.户口本、身份证、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都没有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
4.未派遣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已派遣的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也需提供);报考要求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派遣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的证明(保险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没有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双选。笔试合格线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和参加笔试合格人员,由教委推荐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报教委人事保卫科。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教材,接受试讲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评分: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分。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顺延递补。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燕山办事处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为更好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师资力量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汤原县教育系统18个学校招聘教师5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详见《汤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及以前毕业、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心理教师岗位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专业均可)。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在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汤原县政府网站、汤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7日。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
④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3年内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⑥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实际操作教学经历的证明或相应岗位技能证书。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汤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原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录取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工作由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川省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30名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艺体类教师30名补充到剑阁县鹤龄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完全符合《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本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位,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报考岗位编码为2017201、2017202、2017203(详见附件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8:30——18:00)。报名地点: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南华街25号)。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从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三张,并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剑阁县教育局负责,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公开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另行公告。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3.剑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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