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现代诗【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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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现代诗【优秀7篇】

徐志摩是抗日战争时期的近现代著名诗人,在历史上非常有名气,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徐志摩现代诗【优秀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徐志摩现代诗范文 篇一

关键词 徐志摩 《再别康桥》 桃花源 浪漫主义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而《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它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下面我们就通过《再别康桥》来分析一下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点。

一、徐志摩诗的浪漫主义色彩

代表徐志摩艺术成就的,就是以《再别康桥》为代表的抒情诗。如诗人自己说,它们是“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陆小曼在《云游》序言中说:“有些神仙似的句子看了真叫人神往,叫人忘却人间有烟火味。”这些神仙似的句子正是来源于他的浪漫情怀。

徐志摩出身富裕商人家庭,早年留学美国后又到英国,深受西方浪漫主义的影响,要“诗化生活”。表现在作诗中就是想象丰富,比喻生动。在《再别康桥》中,诗人把自己对母校的深情,溶化进了悄然别离时刻那些富有特色的形象和想象中的“夕阳金柳,波光艳影,潭映彩虹,恰似旧梦”,因此诗人要在“康河”的柔波里,“甘愿做一条水草”。正是诗人真挚热烈的浪漫主义个性,形成了全诗轻柔、明丽而又俊逸的格调。

(一)造境中充分体现了诗人的理想主义浪漫情怀

近代美学家王国维说文学作品“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这里所说的“造境”,实际上就是指浪漫主义创作,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文学创作着重表现理想。尽管现实主义创作也表现理想,但现实主义的理想主要是通过对客观现实的描绘流露出来,而浪漫主义的理想则是作为描写对象而存在,就象诗人的《去吧》那首诗,它的浪漫主义的理想就是做为描写对象存在。

(二)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三)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

他实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

二、《再别康桥》体现出的新月派的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诗歌是社会生活高度集中的形象反映,又是作者丰富感情的结晶,因此,它必须以高度精炼而又形象的语言来表达深广的思想内容。徐志摩在诗歌理论上同闻一多、朱湘等人一起倡导新格律诗,努力探求“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现。新诗格律化提出新诗应具备“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徐志摩的诗最大限度地挖掘并利用白话本身的节奏感,创造出音乐的旋律。所谓“节奏”,即相当于音乐中的节拍。在诗词中, 语音的起伏、高低和升降等特点,决定着音节的疾徐和长短;而把平仄不同的声音有组织地排列起来,使之具有间歇,显示强弱,这就是“节奏”。徐志摩的这种有节奏的诗读起来的确有诗的美感。

(一)绘画的美

所谓绘画的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词藻”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上的特点,富于色彩感。

(二)音乐的美

所谓音乐的美,是对诗歌的音节而言,指音节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具有诉诸听觉形象的那种音节美和旋律美。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属于视觉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诗的形体结构,强调“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造成有规律的匀整或参差。

参考文献:

[1]孙小兵。文学作品赏析—中国现代文学[J].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4,3:19

[2]宋炳析。徐志摩作品赏析[M].海南出版社,1997,9:11-12

[3]吴奔星。徐荣街。现代抒情诗讲选[M].江苏教育出版社, 1985:100

[4]王迅。论徐志摩诗歌意境的空灵[J].美丽水学院报,2006,2

[5]葛玮华。语文教学与研究,2007(3)

徐志摩现代诗范文 篇二

北京城的一道风景

张爱玲有句名言:“出名要趁早。”陆小曼无疑就是一个典范,18岁的时候陆小曼就已经名满京华,她年轻漂亮,能诗善画,还写得一手漂亮的蝇头小楷,又精通英法两国语言,经常参加外交部举办的舞会,为北洋政府接待外宾担任翻译。她出生于上海,成长于北京,兼有南方女子的温柔婉约和北方姑娘的热情大方,在外事活动中,其聪明机智的翻译让人称赞。

上世纪20年代初期的中国,各种西方式的礼仪社交方式开始传入中国。人们常把活跃于上流社会交际圈中的女子称为“交际明星”或“交际花”,这个称谓既有艳羡之意,又有一丝轻佻。陆小曼当时算是北京最著名的“交际花”,更由于她父亲陆定是北洋政府的高官,显赫的家世背景使得她成为社交场合最耀眼的明星,当时畅销的时尚刊物如《良友画报》、《北洋画报》、《上海画报》也常在封面上刊登陆小曼的靓照。她爽郎的笑靥和曼妙的舞姿,使得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时有人说:“假如这天舞池中没有她的倩影,几乎阖座为之不快,中外男宾固然为之倾倒,就是中外女宾,好像看到她也目眩神迷,欲与一言为快。”对此,就连一向稳重的胡适教授也情不自禁地评论道:“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1922年的一次舞会上,小曼的父母把一位英俊的青年军官介绍给自己的女儿,他叫王赓,1895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后又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还是第一名走进美国西点军校接受教育的中国人。在父亲陆定看来,这位前途无量的优秀青年军官理应成为自己的女婿,而情窦初开的陆小曼与王赓也都互相满意,于是1个月后他们就正式举行了婚礼,这一年陆小曼19岁。

与徐志摩的恋爱婚姻

当新婚的激情渐渐消退,陆小曼也渐渐由于王赓对她的约束而产生了不满。但两人的感情也还过得去,王赓经常会带上爱玩的陆小曼与朋友一起出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陆小曼认识了丈夫的好友徐志摩。3年后王赓调到外地任职,独居北京的陆小曼更加空虚无聊,深爱妻子的王赓便委托徐志摩就近帮忙照顾陆小曼,谁知徐志摩与陆小曼意趣相投,对文艺诗歌有着共同的爱好,于是渐生情愫。徐志摩诗人性格里的浪漫和对小曼一味的迁就迎合,使两人愈陷愈深,直到双方都无法自拔。1926年,在画家刘海粟的劝解下,依然深爱小曼的王赓同意与她离婚,并且大度地祝福徐志摩与陆小曼今后能够幸福。然而事后,陆小曼却发现自己已经怀上了王赓的骨肉,为了顺利离婚,她毅然去做了流产手术。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所限,手术导致了陆小曼今后再也无法生育。

1926年10月3日,陆小曼和徐志摩在北海公园举行婚礼,这年陆小曼24岁,徐志摩31岁。虽然在传统道德上,徐、陆二人的婚外情本应受到舆论的谴责,但在当时的反封建背景下,两人的结合又被一些新派青年当做反抗封建家庭的模范。婚后,他们迁居上海。

挥霍无度与志摩之死

浪漫过后,陆小曼性格中奢侈挥霍的一面也渐渐暴露出来。她一贯养尊处优,好讲排场,还非常贪玩,不但家中雇了许多佣人,还要到戏院捧戏子,逛,沉迷于旧上海十里洋场的夜生活中,在上海的社交圈中也很快出名。更不堪的是,陆小曼还染上了大烟瘾,徐志摩虽然痛心,但却无力约束自己的妻子。为了应付陆小曼的开销,徐志摩不得不同时在3所大学兼职授课,课余还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如此依然不能满足陆小曼的无度挥霍,以至债台高筑。

陆小曼愈加挥霍,徐志摩只好愈加勤俭。作为堂堂大学教授,徐志摩时常穷到穿着破旧的西装外出授课,而陆小曼却只知索取,不知体恤,脾气也愈加蛮横起来。据徐志摩的好友郁达夫回忆说:“当时陆小曼听不进劝,大发脾气,随手把烟枪往徐志摩脸上掷去,志摩连忙躲开,幸未击中,金丝眼镜掉在地上,玻璃碎了。”随着眼镜碎掉的还有徐志摩的心,那次争吵后徐志摩负气离家,几天后,也就是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为了省钱,搭乘一架免费但安全性较差的邮政货运飞机去北京,结果因飞机失事而遇难。

凄凉的人生结局

徐志摩现代诗范文 篇三

世人都知道那首《再别康桥》是诗人写给她的,是那段家喻户晓的浪漫爱情留在人间的永久的痕迹。这是当时京城的美谈:“林小姐人艳如花,和老诗人(泰戈尔)挟臂而行,加上长袍白面,郊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竹梅的一幅三友图。”在世人眼中林徽因和徐志摩站在一起就是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天造地设的一对玉人。所以就一厢情愿地将徐志摩看作了她的至爱,甚至猜测她一生所有的诗词都是写给诗人的,直至红颜老去的那一刻,她心中始终怀想的应是伦敦迷离雨雾中的康桥。

然而林徽因却是在康桥情深意浓时毅然选择转身,即使后来徐志摩离婚恢复了单身的自由,仍没有选择与诗人共赴一生的红尘,显然这都是世人为满足自己对才子佳人浪漫情结的一种美好假想。在我看来,徐志摩是林徽因梦中一切美好的想象,浪漫飘渺,是她的琴棋书画酒花茶,而现实中的徐志摩定是少了一份持重和淳厚,少了林徽因身上的那份从容淡定,少了她在尘世生活的一份温良,而那正是梁思成身上所具备的,梁思成给她的踏实自在,温暖和安定,是诗人永远都给不到的。世间多数的女子,但凡还算清醒,选择托付现世终身的,一定是后者,更何况林徽因如此聪慧的女子。所以诗人仅仅是她的一段青春过往,和有所辜负的愧疚。她在临终前唯一要见的是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不是因为还深爱着诗人,而是了却凡间唯一曾经的过错。如此善良的女子,无论之前有何过错,都当为世人谅解。

梁*白话文 www.*思成是林徽因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幸福。林徽因是璀璨的星子,她的光芒令许多男子仰望,梁思成便是其中之一。能够娶到这样一位绝代红颜,才情尚不及诗人的他内心一直都是不真实而惴惴的,直到婚前还会问一句:“为什么是我?”与梁思成咸淡恰好,冷暖相宜的婚姻生活,正是这位旷世佳人想要的人间生活。然而梁思成对林徽因的美始终也只是仰望,欣赏,他不是懂她的那个人,他们之间缺少的是灵魂之间的灵犀和绸缪,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林徽因于他也仅仅是那句唱词: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世间如林徽因这般清澈纯正,才情绝世的女子,造物主必会赐一个既给的了她梦中美好,又给得起她现世安稳和幸福的男子。他们一经遇见,便会认出,两个灵魂便会缔结永远的缱绻,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像林徽因这样的女子是配得上拥有这人间极致的,能与这位旷世才女拥有人间极致情感的,是那个不动声色地爱了她一生,终生与她比邻而居,终身不娶,连她死后亦守着她的魂魄,令所有看客都为之涕零的学界才子---金岳霖。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只有懂得她诗意美丽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他的爱冷静理性而高贵,在佳人为爱苦恼时,他选择了“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这是与人间四月天的女子多么地相似的灵魂。他自知给不了她更多的好,所以选择了默默陪伴,不惊扰她安好的岁月。而遇到自己另一个灵魂的林徽因又怎会不心生爱恋,只是即便风华绝世如她,也未曾得到与灵魂伴侣共结连理的幸运,他们的相知错过了时空。已有的过往无法抹去,这位清醒的女子选择了将爱的苦恼变成理智。然而有了伴的灵魂,又何需相伴朝夕,即便终生不见,内心也会永存温暖,岁月也无耐那份情怀的鲜妍。也正是这份情怀,才使得林徽因即便是漂泊奔走于坊间,行走在硝烟弥漫的风尘路上,抑或病卧在川南的小镇,永远都不失生命苍翠葱茏的美好。

有时候爱一个人可以做到胜过自己,在我看来只有一个原因,那是你的另一个灵魂。俗世的爱无论多么浪漫,刻骨或浓烈,终究是某些情感的满足或被满足,欲望的失去或占有,倾其所有也只能做到部分的填补,所以徐志摩后来会爱上陆小曼,梁思成多年后会另娶学生林洙,而只有这灵魂之间的缱绻,一经遇见,便断了俗世一切与爱情有关的杂念,所以只有金岳霖可以做到终身不娶。世人皆为这样悲情的挚爱动容,感叹他的默默陪伴,孤独守候,不曾想有了伴侣的灵魂何曾会有孤独,沧海桑田的丰饶又岂是吾辈俗人可以体会的。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徐志摩代表作 篇四

关键词:徐志摩 爱情诗 爱与生命

徐志摩是一位著名的诗人,但是一直以来,他与林徽因、张幼仪与陆小曼的爱情故事却完全将他的诗名掩盖,这些爱情诗得到了后世的极高评价。爱情诗虽然是描写爱情,但是却富于哲理。在徐志摩的思想观念下,爱是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生命的传承,下面就对徐志摩的爱情诗进行深入的解读。

一、徐志摩爱情诗中的思想与人生信念

作品是思想的有机呈现,徐志摩的爱情诗中蕴含着他的人生信念与思想观念,胡适认为:“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种信仰包括爱、自由与美,一直以来,他都希望这三者可以得到有机的融合。在三个因素之中,“爱”是其中的核心因素,徐志摩这种信仰的形成与他的人生经历、个性与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徐志摩是家中的独子,家庭环境殷实,养成了一种任性、自我的性格,这也是他放弃家业走救国路线的主要原因。在到英国留学后,剑桥浓郁的人文景观与文化氛围给徐志摩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他不仅受到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华兹华斯、济慈、雪莱以及剧作家莎士比亚的影响,还结识了著名的作家曼殊菲尔、嘉本特、威尔斯,更是与哲学家罗素成为莫逆之交。在他们的影响下,徐志摩人生观逐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倡导自由、个性解放。在这一阶段,他还结识了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爱上了他的女儿林徽因,由此引发的情愫也为他的创作带来了无限的灵感源泉。

二、徐志摩心路历程对于其爱情诗创作的影响

徐志摩诗歌中反响最大的就是爱情诗,在他创作的诗歌作品中,爱情诗的数量超过了半数。对于徐志摩爱情诗的界定,学术界尚未得出统一的思想,有的倡导坐虚,有的主张坐实,由于关于此的划分标准尚未统一,因此,学术界目前对于徐志摩爱情诗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一般情况下,在评价徐志摩诗歌时,往往回避他的爱情诗,实际上,要想深刻地分析徐志摩的诗歌本质,就一定要对其心路历程与爱情经历进行深刻的分析。

张幼仪是徐志摩的结发夫妻,但却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当时徐志摩崇尚救国,对文学并不感兴趣,因此在这一阶段并未创作诗歌,但是,这并不是说明他与结发妻子毫无感情,相反,虽然是父母包办,但是在多年的相濡以沫中依然产生了感情。在徐志摩初到伦敦后,就写了家信希望张幼仪可以常伴左右。在与林长民的频繁交往下,徐志摩才逐渐移情林徽因,他内心的反叛精神完全被点燃,可以看出,他与张幼仪的结合完全是一种被动的接受,在蒋百里婚变的刺激下,他开始向往自由的恋爱。为此,他放弃了博士学位,追随罗素,而罗素与妻子的分手也对徐志摩产生了深深的触动,为了追求自己的真幸福、真恋爱,他提出与张幼仪离婚,豁达善良的张幼仪很快签字同意。在离异后的3个月,他为张幼仪写下了第一首也是唯一一首诗歌――《笑解烦恼结――送幼仪》,在同年的11月8日,徐志摩在《新浙江》副刊《新朋友》上发表了自己的离婚通告,这是对传统婚姻制度的一种挑战,也是他单纯理想主义的标志性表现。

徐志摩的婚变引来了各方的斥责,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他满意欢喜地认为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灵魂伴侣,但是,始料未及的是,林徽因在不久后不辞而别,这使徐志摩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中。

在与林兜兜转转的情感之中,徐志摩结识了陆小曼,他们相知相爱,从北京移居上海,但徐志摩并未完全忘怀林徽因,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在矛盾与痛苦中,他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诗歌上。在林徽因回国之后,徐志摩将自己的情感深深埋藏在心底,这在后期《你去》、《在病中》的描述可见一斑。

在徐志摩的心目中,陆小曼符合理想伴侣的标准,陆小曼出生世家,才情兼备,能歌善舞。徐志摩是典型的文艺青年,他浪漫任性,充满绅士风度,他们意味相投,两情相悦,很快就迸发出了爱情的火花。在《雪花的快乐》、《我有一个恋爱》等诗歌中都充分表达出自己对陆小曼的真爱。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陆小曼是有夫之妇,他们在一起难免会受到家长的反对与社会的飞短流长,他们的爱情也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虽然欢喜,但是也有着莫大的压力。在《为要寻一个明星》、《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中,徐志摩就深刻的表现出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给自己带来的压迫感,但这反而增强了他与世俗观念斗争的勇气与信心。终于,他们冲破世俗的压力,喜结连理。在婚后,他写下了《眉轩琐语》、《望月》、《鲤跳》、《新催妆曲》等诗歌,在这些作品中,都记录着自己与陆小曼幸福的点点滴滴。可快乐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的,陆小曼的讲排场与多病,导致徐志摩入不敷出,身心疲惫。到了后来,陆小曼吸毒成瘾让徐志摩更加痛苦,他创作灵感逐渐枯竭,陷入了迷惘与彷徨中,自己费尽心力追求来的爱情却竟然是这样,此后的夫妻见面常常伴随着无尽的争吵,徐志摩逐渐沦落到了失意与落魄的境地。

三、从徐志摩爱情诗中窥探爱与生命的传承

在简短的一生中,徐志摩创作出大量的爱情诗,正是由于他自己的感情生活丰富多彩才给他的创作带来了无尽的灵感,在诗歌形式上,他追求“浓得化不开”以及“分行的书写”,这也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深刻的体现。在表达情感时,他的口语表达方式更适宜表现内心情感的变化和自由变幻的心理活动。口语表达自然、生动、贴切、灵活多变,是徐志摩爱情诗艺术美的一个重要体现。

徐志摩曾经在《艺术与人生》中提过:“我们没有艺术,正因为没有生活。”正因为徐志摩有着丰富多彩的爱情生活,才会在诗歌上取得巨大的造诣,这正是他爱与生命传承的主要表现。徐志摩很多情诗都应用散文的抒情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爱生活,如《我等候你》,相比其他诗人规范统一的格式,徐志摩诗歌的形式更加自由。很多诗歌中都应用了“神仙似的句子”,其表现手法也主要是直抒胸臆,如“我望着户外的昏黄,如同望着将来,我的心震盲了我的听”。徐志摩善于捕捉转瞬即逝的情思与意向,不会过分追求画面的完整性,写人注重传神,写物则可以将自己的情思寄托在物的描写上。

徐志摩常常借鉴西方现代诗的象征手法,将幻想与写实相结合,表达出自己内心的苦闷。总之,徐志摩为爱而生、为爱而死,他与张、林、陆的感情故事正是他诗歌的来源。

四、结语

总而言之,徐志摩爱情诗中有着优美的语言、敏锐的心灵以及细腻的情感,他的诗歌中蕴含着自己对于爱情的信念与理想的执著。在诗歌上徐志摩的成就是巨大的,在爱情上他忠于自己,努力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他曾经获得了彻底的幸福,但是也伴随巨大的苦闷与绝望,他英年早逝,但是他爱情诗中蕴含的独特内涵对于后世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参考文献

[1] 高占伟,丁毅。初恋失败的咏叹调――读徐志摩《再别康

桥》[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3).

[2] 王俊虎。意象・音乐・诗魂――徐志摩诗歌美学意蕴探析

[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徐志摩的爱情 篇五

诗人为什么到康桥(今日之剑桥)来“寻梦”?他要寻的是个什么样的“梦”?为什么说那“梦”是被“揉碎”的“彩虹似的梦”?为什么又“不能放歌”,而只能“沉默”?揭开这些谜底,是揭示该诗核心意象的关键所在,是理解和揭开该诗思想感情内蕴的钥匙。

徐志摩一九二年去英国康桥大学研究政治经济,一九二五年、一九二八年两次到欧洲游历,都故地重游,但一九二八年徐志摩去康桥时,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诗人这时再会康桥,心中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再别康桥》写于诗人该年归国途中的十一月六日,发表于十二月十日《新月》第一卷十期。康桥,对于徐志摩的生命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是他真正人生的起点,是其理想的孕育之所,是其情感中的一块圣地,是其生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在康桥学习期间与林徽音邂逅,引发了他一生的个人生活转折,开始了追求艺术化、理想化感情生活的历程。在徐志摩短短的三十五年的生命活动中,康桥是令其终生魂牵梦萦的地方,它孕育了诗人的理想,它慰藉诗人寂寞而悲苦的心灵。诗人曾三渡英伦,先后写下了《康桥再会吧》、《康桥西野暮色》、《康桥晚照即景》和《我所知道的康桥》等诗文,这就难怪诗人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寻梦”了。

诗人的“梦”首先是指对政治理想、社会理想的追求。一九一八年的徐志摩出国赴美留学,他后来言道:“我父亲送我出洋留学是想要我将来进‘金融界’的,我自己最高的野心是做一个中国的Hamilton”(《猛虎集》序)徐志摩梦想做中国的汉密尔顿,梦想成为一个政治家,为了这一夙愿,他忘却了父亲的叮嘱,醉心于研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为此,于一九二年又转到英国康桥学习,并在此确立了他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要在中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归国后,他办杂志、教书,发表文章,努力传播自由主义思想。但当时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外国列强蚕食鲸吞,国内封建军阀连年混战,民不聊生。几年的国内生活,残酷的现实无情地打击了诗人那颗高傲的心,使他渐渐地失望,在中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愿望最终化为泡影。这对于信仰坚定并拥有远大的政治抱负,一心想成为一代政治家的徐志摩来说,无疑是极其痛苦而又无可奈何的,故地重游,重温旧梦,聊以抚慰心灵和精神的伤痛,实出自然。

“诗言志”,又“诗缘情”。对个人生活理想尤其是情感理想的追求和渴慕,又是《再别康桥》中所寻之梦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康桥,对徐志摩来说,正是他爱的圣地。他对林徽音的爱,与康桥是密切相关的。康桥成了徐志摩对林徽音爱的一个象征,一个载体。这也构成了他所寻之梦的内核和真正的秘密。

在具有浓烈的浪漫情怀的徐志摩看来,爱情与“上帝之爱”拥有相提并论的地位。徐志摩为这次真正的爱情,进行了他生命历程中的一次“冒险”,一次人生抉择。他承受了来自家人、朋友和社会的各方面的压力,义无反顾、毅然决然地结束了令人痛苦无奈的无爱婚姻。但他与林徽音的爱情却无果而终。尽管如此,这次爱情经历始终让徐志摩魂牵梦绕,难以忘怀。始于康桥的无果的爱之“梦”,就这样被“揉碎”了,但她也变成了徐志摩情感生活的内在动力。每当他失意、遇到挫折,陷入困境时,到康桥“寻梦”,便成了抚慰其精神和心灵创伤的良方和妙药。在追求林徽音失败,一度变得极度痛苦消沉的情景下,徐志摩结识了“忠厚柔艳的小曼”,两个人久已压抑的情感掀起了滔天巨澜。但对陆小曼倾情相爱的徐志摩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接连不断的家庭纠纷,陆小曼奢侈成性造成的经济负担,人们的非议与幸灾乐祸,社会的批评,使徐志摩感到“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在这种情形下,一向颇具西方绅士风度的徐志摩内心是何等痛苦。当他重登英伦,除了故地重游,重温旧梦,聊以抚慰内心的伤痛,他还能怎样呢!

胡适在《追悼志摩》一文中指出,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的政治理想和生活理想像“彩虹似”的美丽,但都被无情的现实“揉碎”了,只能永远地“沉淀”在康河的浮藻里。但“他不曾低头……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也正因如此,展现在读者面前的风度翩翩、飘逸潇洒形象背后的心灵创痛和无奈凄楚,很难为世人所感知。这是《再别康桥》中所呈现的情感表象与深层意蕴的矛盾和落差的真实状态,这真实的状态也正是由核心意象“梦”的内蕴复杂性、丰富性所引领主导的。

参考文献:

[1]苏姗・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郁达夫:《怀四十岁的志摩》,韩石山选编,《难忘徐志摩》,昆仑山出版社,2001。

徐志摩的爱情 篇六

我看过一个电视片,讲女人故事的。这位女士原本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后来丈夫移情别恋,与她分手。她非常痛苦,于是,她向前夫和第三者开战,去他们单位闹,让他们无法工作,最后远走他乡。媒体报道了她的故事后,一些与她有相同经历的女性,前来向她求助。她就利用自己的经验帮助她们,让她们向丈夫讨公道、分财产。

先后有15位女性,在她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权利,争得离婚赡养费。但令人震惊的是,在这场漫长的离婚大战中,这15位女性先后患上癌症,有的已去世,有的正在与病魔抗争。她们虽然讨回或部分讨回公道,但却付出了生命这份昂贵的代价!

看罢我久久无语,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深信,这15位女性,善良贤淑,全身心地爱着丈夫和孩子,忠实于自己的婚姻与家庭,她们没什么过错,她们唯一的过错就是爱得太专一、太投入,以至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她们用别人的过错惩罚了自己。

有人说,男人最大的缺点是不能专一的爱,而女人最大的缺点是爱得太专一。女人爱上男人,就想要嫁给他,从此天长地久、白头到老。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你想要天长,他未必要地久。今天爱你不等于明天爱你,移情别恋不仅发生在屏幕上,生活中也时时上演。

当爱不在、情已空,他要转身离去,你该怎么办?在这方面,我最欣赏的女人是张幼仪。

张幼仪是著名诗人徐志摩的结发妻子,一个没受过多少教育、没什么文化的旧式女人。但两人的结合倒不完全是旧式的,张幼仪的哥哥与徐志摩是好友,两人在结婚前就相识。张幼仪爱慕徐志摩的才华,徐志摩又不敢违背父母之命。二人婚后不久,徐志摩远赴英国留学,结识了美女加才女的林徽因,顿生爱慕之情,写信回家要与发妻离婚。

徐志摩代表作 篇七

1926年9月18日,主持《晨报》副刊的徐志摩收到署名“张象鼎”写于当天的一份信稿,稿子的内容引起徐志摩的注意,他漏夜不眠捉笔回应。次日,张徐两稿发排上版,20日的《晨报》副刊上,便有了一次通栏为“关于党化教育的讨论”。

讨论因胡适而起。胡适在莫斯科仅三天,便写信夸赞苏俄新教育。先于胡适去过苏俄的徐志摩深谙其底蕴,在发表胡信的同时,作了篇不以胡适为然的“按语”,指出:胡适笔下的苏俄新教育“几乎完全是所谓‘主义教育’,或是‘党化教育’”;“拿马克思与列宁来替代耶稣,拿资本论一类书来替代圣经”;并讥讽:“这也许是适之先生所谓世界最新教育学说的一部吧。”“党化教育”或“主义教育”流被整个20世纪,也许我陋寡,在我个人接触的资料中,最早言及这个问题的,就是徐志摩。

徐志摩和胡适的文字都刊载在《晨报》上。年轻的张象鼎读了,为胡适不平,于是便有了上面他给徐志摩的信。张其时的身份是员,1927年又入中共,1928年改名张友渔,后成为著名法学家。这是他日后的自述:“我的思想是由孔孟而康梁,由康梁、胡适而社会主义。”此刻,张为胡适辩护时的胡适,其思想也正受染于苏俄社会主义。不过,胡适是不会认同“党化教育”的,只是他在苏俄问题上没有徐志摩的眼睛尖,一眼便能洞穿苏俄新教育的真相。张与其是为胡辩护,不如是在表达自己。他的观点是:“‘党化教育’便是最新的教育”,“便是新时代的新教育”,“苏俄能实行‘党化教育’,苏俄的教育,便是新教育。”“如果你赞成‘政党制度’,赞成凡一政党,都应该确信本党的政策为好政策,而努力其实现,那你便不能不赞成‘党化教育’!”

徐志摩一生短暂,以诗人名世。他遇难后,有那么多朋友在《新月》上纪念他,夸他的诗歌、戏剧、小说、散文,包括他的人。正如溢美之词难免,遗漏却也惊人。怎么没人夸他在《晨报》副刊的作为呢?怎么没人夸他在思想观察上的手眼俱高呢?他的这一面,被那些谬托知己的浮朋滥友“不著一字”了。1925年接手“晨副”时,徐志摩痛感自己“不能制止我看了这时候国内思想界萎瘪现象的愤懑与羞恶,我要一把抓住这时代的脑袋,问他要一点真思想的精神给我看看”。他其实是把他的真思想通过“晨副”给那个时代看了。苏俄教育所以触动他,不仅在于他深感当时流行的思想都是从苏俄那里“借来的税来的冒来的描来的”,更在于他认为苏俄“党化教育”的结果便是思想自由的消失。所以徐志摩也并非是要回应张象鼎,而是借此重申此前按语中未能尽申之意。

徐志摩眼里,历史上的“党化教育”有两例,一例是中世纪,一例就是苏俄(如果再往前,徐志摩还提到了古希腊的斯巴达)。因此,胡适眼中的苏俄教育到徐志摩眼里谈不上新,包括它的政治,不过是“中世纪的一个返(反)响”。下面,徐志摩开始了现代苏俄和古典中世纪的比较:“有观察力的人到过俄国的,都觉得俄国的新政治是一种新宗教;不论他们在事实上怎样的排斥宗教,他们的政治,包括目的与手段,不但是宗教性,而且是中世纪的教会性的。”至于和这种政治配套的教育,亦即“党化教育”或“主义教育”,徐志摩认为只是“‘划一人生观’的训练,说什么教育”。“当然”,徐志摩笔锋一转,在苏俄的统治下,“你可以得到不少的自由。正如在中世纪教皇治下,你也得到不少的自由;但你的唯一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不再是你的了。”徐志摩行文,往往不出文章出句子,这最后一句委实精彩!

历史不幸。胡适所迷惑的苏俄新教育,很快就在中国兑了现。北伐成功后的逐步开始推行苏俄性质的“党化教育”。尤其是1929年胡适发起“人权论战”,锋芒直指。除了打压胡适,它的中央委员会第44次常委会还特地通过“因警诫胡适而引起之《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该条例要求全国各级学校都必须研究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并规定“平均每日至少须有半小时之自修研究,每周至少须有一次之集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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