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我的责任”,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逃避的责任。一个人只有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真正把自己做明白,才有颜面立足于这天地之间,才能无愧于造物主创造的这一条生命!这次白话文为您整理了勇于承担责任的名言警句(精选句子优秀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勇于承担责任 篇一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很多人都在有意的逃避着自己的责任,我觉得,他们是可笑的,是的。作为人民的父母官,却徇私枉法,做不到清正廉洁;作为一名正义化身的警察,却让坏人为所欲为,做不到执法必严;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却打着作家这个职业的旗号用恶毒的文字损害别人的尊严,做不到实事求是……诸如此类,这些人没有基本的责任感,他们忽略了自己身处位置上应该承担的责任,说白了,就是缺少职业道德。作为一个正常人,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如果你逃避了一个人该承担的责任,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非人类。
三国时诸葛亮说过一句话“天下大任,舍我其谁?”由此不难看出诸葛亮是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君子,而对于我们来说,不需要像诸葛亮一样去承担天下的大任,况且我们也没那个本事,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对待自己最基本的责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责任重于泰山,古时如此,今天更应该如此。女娲补天,最终劳累而死;荆轲刺秦未成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舍身炸碉堡、戚继光身挡敌人的机关枪、在烈火中被活活烧死……这些人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他们飞蛾扑火般的举动还不是为了“责任”这两个字。如果女娲不是人类的始祖,荆轲不是燕国的使臣,、戚继光、不是人民的战士,那么,他们也不会为了这些责任而搭上自己的性命吧。“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句话形象的阐释了一个臣子对一位君王的责任,若不是为了责任,谁会像一样有人叫你死你就去死的,一切的一切,还不是为了“责任”吗?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应该去承担一个公民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学生,也应该去承担一个学生该承担的一切责任。
勇于承担责任 篇二
x年1月13日,周一,我来到**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实习。民一庭庭长李瑞同志作为我的主管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书记员张*同志做好开庭文件的整理和记录、庭后卷宗的整理、外出取证和为出庭人员提供帮助的工作。
在我为期两周的法院实习中,首先我要先感谢我的主管领导李瑞同志对我的点拨与悉心指导;感谢我的大哥张森同志,对我的言传身教和谆谆教导;感谢我身边的同事对我的包容和鼓励;感谢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对我的支持和配合。正是他们对我的支持、教导和鼓励,才使我有决心有信心利用假期在法院实习,利用假期充实自己,利用假期去寻找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集体和个人。
其次,从这些手握神圣的正义之剑的护法卫士身上,我看到并且体会到了他们面对国家赋予的责任,面对社会托付的责任,面对人民信任的责任时,所展现的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良好精神风貌。
人民法官面对责任勇于担当,用真情为民司法。记得某个工作日的上午,民一庭庭长李瑞法官正在与向法院寻求帮助的两位老人交谈。两位老人是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前来寻求帮助的,听着老人的诉说,李瑞法官不禁潸然泪下,甚是同情。在结束了一个庭审后,她主动要求陪同两位老人去其子女家进行调解。寒冬腊月,李庭长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陪同老人奔赴乡下。在李庭长的耐心说服下,两位老人的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尽到自己作儿女的义务。临走时,两位老人泪眼婆娑,拉着李庭长的手握了又握,深情的说:“李法官,你真是位负责任的好法官。”
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境界;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选择;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他们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做为永恒的主旋律,当做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纽带,践守着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不需要千恩万谢,不需要面面锦旗,不需要封封书信,也许只是个眼神,只是一瞬的会意,便是对法官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最大的肯定。我想,面对责任他们的态度永远是: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最后,通过在法院实习工作,我认为我们新一代大学生是时候应该担当起在国家,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的重要责任和切实使命。而能否担负重任和完成使命的必要前提便是不断的丰富自己,强大自己。
勇于承担责任 篇三
春节过后,我频频听到大学生自杀这类案件,百感交集,一方面对此感到悲痛惋惜,另一方面也从这种社会现象中有所深思,对生命有了更深一层的思考,现特向组织汇报。最近,在这个云集十所高等教育学府的大学城里就有活生生的例子。在今年的情人节里,广东工业大学一名大三男生怀疑因失恋跳楼身亡后,随后,15日该校另一名大一男生怀疑因挂科而跳楼。一所高校两名男生相继自杀,的确是令人震惊和惋惜。暂不论他们究竟是因为何种原因而自杀,因为这种轻生的行为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我们要认清自杀行为的危害性,并想方设法地阻止这类悲剧的发生。
之所以说自杀是一个愚蠢的行为,是因为自杀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什么失恋、学业不佳、就业困难、生活艰难等都不能成为自杀的借口,因为这些问题都不能用自杀去解决。遇到问题,要做的应该是想办法去解决,而不应是选择逃避,毕竟办法总是会比问题多的。看那些残疾、生活遇到重大变故的人,他们不是更可怜吗,但他们都用自己的意志力坚强地好好地生活着。自杀者很是自私的,他们轻易地将生命了结了,却将问题和伤痛留给了仍活在世上的父母亲友。每个人都是父母心中的珍宝,意外可能是难以逃避的,但儿女自杀,我看这是所有父母都不敢接受的事实。自杀行为是一种不珍惜生命,不珍惜别人的爱的行为;然而,与此同时,有多少病危或因意外而丧生的人,想继续去享受生命却再也无能为力了。
我们应该要认识到,生命是一种责任,我们是活在一个社会群体中的,我们不只是为自己而生存的,我们要对他人负责任。父母花了很多心血和时间养育我们,社会花了很多资源去栽培我们,如果我们自私地因为一点小事情想不开而了结生命,那何谓责任?!我们要清楚自己肩上担负着报答父母、回馈社会的责任,即使不能有一番大作为,也要竭尽所能地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而珍惜生命,就是我们做一个有责任的人最基本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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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杀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如何难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他们本身心理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该要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防止同类悲剧再次发生。从个体方面而言,当我们遇到挫折或困难的时候,对事情要有理性的分析,要知道世上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没有人一生是一帆风顺的。遇到自己没能力解决的事情,可以寻求他人的帮助;当心情抑郁时,可以跟信任的人敞开心扉,千万不要钻牛角尖。从社会集体方面而言,家庭和学校应密切关注青少年的心理状况,倾听他们心声,并提供适当的帮助;社会应加大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这方面的资源投入,开展心理教育和咨询服务。
就目前而言,青少年自杀频率高企的确是一个很严峻的社会现实,但我有信心,也有理由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这类青少年自杀的悲剧将逐渐减少,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必将得到加强,真正做到体格健全,身心健康。以上是我这段时间的思想汇报,请党组织考验我。
2010年3月16日
勇于承担责任 篇四
担当,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义无反顾;担当,亦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气壮山河;担当,是人之存世之魂,是国之立世之神,是每个人应具备的责任。共同阅读勇于担当作为演讲稿五分钟,请您阅读!
勇于担当作为演讲稿1古往今来,无数的文人墨客、英雄豪杰用他们的行动告诉我们:人生的真谛在于担当责任,一个拒绝承担责任的人必然无法在社会中生存。
圣人,圣人
当车轮卷起滚滚浓烟时。
当你和弟子们黯然走出齐都时。
人们知道,你又失败了。有人笑你痴,有人笑你狂,你仍不在意,因为你看到了他们看不到的东西。
你看见战火中流离失所的百姓,因失去丈夫悲痛欲绝的妻子。
而他们只看见了自己的霸业与天下。
老孟子,你是那个时代的圣人,你把“仁”当做目标,把照顾天下百姓当做己任。虽屡遭失败,仍然不忘担当,您承担责任的勇气必将随儒家文化一同传扬!
后辈,敬仰!
君子,君子
当土木堡传来兵败的号角时。
当天子被野蛮的民族掳走时。
当京师乱成一团,百姓惊慌时。
你站了出来,在那些高官面前,你这尚书显得如此微小。但你站了起来,大声喝骂着他们的懦弱,你大胆的走向城头,组织着每一丝可调动的力量。
城外精兵猛将,曾击溃百万大军。
城内文弱书生,未曾经历一战。
不可思议,你居然赢了,望着洒满鲜血的城墙,你笑了,于谦,你是清白永留人间的君子。你承担责任的勇气让敌人胆寒,让显贵汗颜!关键时刻,士人不挺身何人挺身,于谦青史留名,万众称赞!君子之名自此流传!
晚生,钦佩!
今人,今人
当大货车从你身上无情碾过时。
当孩子们的哭声传入你耳畔时。
你笑了,“孩子,别哭,大家不都好好的吗?”
你明白身为一名教师应该承担什么,你知道孩子是需要你呵护的花朵,那一跃,将一名人民教师的师德展现的淋漓尽致,您担当责任的勇气被人民称赞。
张丽莉老师,折断了双腿,您仍是天使!
学生,倾慕!
古往今来,无数仁人、英雄用行动告诉了我们担当责任的真谛,作为新时代接班人的我们更应担当起自己努力学习,尊师重教的责任。老师、圣人、君子,新时代的后辈必然会向你们学习,勇于担当,不忘责任!
勇于担当作为演讲稿2星辰不畏黑夜的包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那一刻发出动人的光芒;冬日不惧寒风的凛冽,为正在瑟瑟发抖中的人带来一丝暖意。无论前面有多么困难,它们都敢于担当。
孟子曾道:“君子有终身之忧。”那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担当,担当起本可以放下不管的责任,而且到死了还未放下,时时不忘。蜀国丞相诸葛亮出茅庐助刘备打江山,七擒孟获,为民族能和谐共处,六出祁山,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宋代名将岳飞,为抗金保国,收复失地,驰骋沙场,不畏奸臣谗言,不顾国君昏庸,在遇害之前还念念不忘“直捣黄龙,救回‘二圣’,收复大好河山。”因为担当,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因为担当,杜甫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叹作文。试问,又有什么比担当更值得我们敬佩?
相反,有些人却选择卸却。袁世凯,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曾向百姓许诺,说一定会将光明带给他们,然而,他那本被掩盖的“君皇梦”也逐渐地随着地位的提升而显露无疑,百姓托给他的重任估计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同样,陈水扁又何尝不是如此,他本应该领导人民发展,但他那颗贪婪的毫无责任的心不仅没有担当起重任,还将台湾搞得乌烟瘴气,最终下台后就连下半辈子也得在看守所里待着。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担当,若为官者,就当以官之道来为天下负责,也是圣贤豪杰,所担当的责任就越重大,只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才会使他们时时刻刻将责任揽在肩头,任何困难都不能使他们放下;担当,若为民者,就应以民之道来为天下负责,尽管自己渺小,但只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就是一个伟大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担当起哪怕是一份小的责任,在担当中长大成人。
勇于担当作为演讲稿3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我们中华民族的人文素养也在不断提高。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谈到了人文素养。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这是孔子对“知者”“仁者”“勇者”三种人人文素养的概括。而我认为,一个普通公民的人文素养水平,应该折射着整个时代文明发展的程度。
青年是国家的花朵,是时展的希望。从责任担当这一角度来说,在我们高中生青年身上体现得还不够全面。高中阶段,正是青年从家人的怀抱向社会进阶的一个过渡时期,我把它称作“尴尬时期的青春岁月”。此时此刻的我们思想早熟,却不成熟,对责任和担当的认识还不够完善。甚至有很多同学还一度认为自己还是在舒适的摇篮中沉睡,殊不知即将要面对社会现实。责任与担当似乎离我们还非常遥远,犯了错,有爷爷奶奶的庇护,出了事有爸爸妈妈的解决,这种意识潜移默化地浇灌着我们的成长。虽说人数不多,可也是常见现象。
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我们从小到大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教育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点点滴滴的话语都在告诉我们要成为一个自己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可是在现在这个阶段,在与外界冲击的环境下,我们又是否能够真正认识到责任与担当的存在呢?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真的去努力拼搏了吗?成为一名积极上进的高中生是我们的责任,很多同学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身为青少年的我们,应当有“持书伏剑,耀我中华”的责任与担当。我们读书,是为了不断地去完善自己,是要让自己成为理想的那个优秀的自己。
放眼这个世界,总会看到有人去逃避自己应尽的责任。不赡养父母,甚至开车撞人后还逃之夭夭。这种事情不断地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这种不负责任的情况早已不容忽视,我们必须正视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
责任是沉重的,要背负起这两个字并不轻松,也许这就是众多人不敢承担责任的原因吧。可是责任又是高尚的,它能促使人成长。毫无疑问,责任是不能逃避和推脱的,只有勇于承担,人生才会饱满充实。
小舟之所以能够横渡大江,是因为它承担有载人送客的责任;蒲公英之所以能够漫天飞翔,是因为它承担有传播未来的责任;蜗牛之所以能够坚持往上爬,是因为他承担有对自己永不放弃的责任。
不管我们肩上担负的责任是什么,我们都应当于无形中为国家的富强增添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素养决定品性,品性承担责任,这是我们应该要做到的。少年知之,则国盛之。
勇于担当作为演讲稿4在这由千千万万的人或物所构建的大千世界中,在这人来人往匆匆忙忙却越来越冰冷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怀有着自己的担当和所应尽的责任。
可在这匆匆忙忙的大千世界中,似乎有太多太多的事困扰着你我,人心的冷漠,斜眼的嘲笑,丢失的勇气,和一个个自私冷漠甚至扭曲的生命里。担当,责任,似乎在渐渐远离你我。
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文明也在不停的进步,可是唯一止步不前的,似乎……是那颗担当的心。
碰瓷,这在以前是从来不会有的,可是近几年来随着碰瓷事件的曝光越来越多,扶还是不扶似乎变成了一个难题。
扶起一位互不相识的过路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时的热心还有那对后续事件的担当。
你扶起他得到或许不是什么感激而是止不住的谩骂,欺诈,控诉,鄙视,污蔑,这些事一点一点地寒了我们的心。
现在我们做的很多事似乎没有像以前那样所怀着一颗单纯的心去做了,我们怀着揣测,怀着不安,也许有的人会直接放弃,转头就走。但似乎还是有会那么一部分的人怀着我们那所剩无几的勇气,怀着我们所丢失的担当,站了出来,承担着责任。
不禁深深的庆幸着,在这冰冷而又越来越缺少温暖的社会中,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怀着担当,怀着责任一点一点温暖着这个世界。
庆幸啊,这世间还有着温暖,虽然这点温暖似乎很小,可他却在一点一点融化着这个冰冷的世界,教会我们怎样担当,怎样负责。
勇于担当作为演讲稿5刚开始读《野犬姊妹》这本书时,我感到很愤怒。但读到后面时,我却很感动。
故事发生在日曲卡雪山的一个喜马拉雅野犬群里。讲了野犬群首领红桃心允许婚配期已满而要离开犬群的赛豹尾留在群中;又因为心软允许无权自己生养幼崽的妹妹白桃花生养幼崽。它万万没想到,自己多次带头违反丛林法则,为爱破法,却给自己群体亲手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妹妹白桃花自从怀了幼崽后,越来越放纵:抢夺食物,故意分裂群体,违规偷开仓库,怕死临阵逃脱。这一件件事,使姐妹两犬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幸亏有绿祖母的舍生取义,才让姊妹知到了自己的错误,重续了姊妹情谊。但后来白桃花无意的举动让红桃心误以为自己妹妹想杀害她的幼崽,因此,红桃心又对白桃花恨之入骨。直到一天,猎人带着黄猎狗打猎时,红桃心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妹妹死在猎狗口中,就从猎狗口下救出了白桃花。两狗逃出蜘蛛岩,互帮互助,终于在雪坡下从猎人的猎枪中逃脱了。但猎枪的子弹命中了白桃花的肚子,死亡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红桃心恍然大悟,之前是它误会妹妹白桃花了。姊妹之间的感情是多么深厚呀!
我觉得作为首领,应维护并遵守丛林法则。但喜马拉雅犬群首领红桃心面对妹妹白桃花犯错时,却要面临一次次抉择:是遵守从林法则呢,还是因为白桃花是自己的妹妹,所以允许妹妹犯错呢?红桃心怀有一颗宽容之心,它多次违反丛林法则而宽恕妹妹的罪行。但这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食物的匮乏,姊妹意见的分歧,白桃花嫉妒红桃心。白桃花越放纵,红桃心越宽恕;红桃心越宽恕,白桃花也越放纵……事情在一步一步恶化,给整个犬群造成了灾害性的影响,毒草在姊妹心中萌生,越来越多的姊妹之间的冲突,使姊妹的感情变得越来越浅薄。幸亏绿祖母这伟大的园丁舍命与黑熊同归于尽,即为犬群提供了大量食物,又化解了姊妹之间的矛盾,把它们心中的毒草给拔除了。
说到头来,也是红桃心违反了丛林法则,允许妹妹自己非法生育幼崽,从而导致两犬为各自的幼崽发生争执,犬群被一分为二。红桃心也是为了赢得妹妹白桃花的信赖而不去制止妹妹。但她没想到这样做,即为犬群制造了负担,又不能增进姊妹的情感,一举两失。它没有尽到犬群首领的责任,因此才会酿成大祸。
勇于承担责任范文 篇五
看到这样的真实案例,人们不仅为“救人英雄因没人救而病死,被救者对其去世反应平淡”而感慨和气愤,同时也对法律是否能够救助见义勇为者表示怀疑。其实法律绝非无情之物,《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
一、《民法通则》规定因防止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获得补偿。
对于这种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在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的时候,公民见义勇为,是应当鼓励和大力提倡的高尚行为,法律充分肯定这种行为的社会价值。其肯定的方式是,对于在防止、制止侵害行为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遭受了损害,有权获得赔偿和补偿。
一方面,在有侵害人的场合,对于见义勇为者受到的损害,侵权人当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人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对于防止、制止侵权行为的人造成的损害,也是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二者具有因果关系,构成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侵害人没有能力赔偿,或者就没有直接的侵害人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见义勇为者防止、制止侵害的发生而造成自己的损害,那么被救的受益人是因为见义勇为者的救助行为才使其避免了损害,因此,也产生对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害的补偿责任。这种责任也是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
《民法通则》这一规定的缺陷是,仅限定为侵害行为较为狭窄,同时对于受益人的补偿责任规定得不够明确,补偿范围也较为模糊,可操作性不强。
二、司法解释重申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的补偿责任并且具体化。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五条对见义勇为者的补偿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弥补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的缺陷:
第一,明确规定见义勇为不一定就是要防止、制止侵害行为,凡是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这样进行司法解释,比《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防止、制止侵害行为更为宽泛,这样也就更有利于保护见义勇为者,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第二,明确受益人承担补偿责任的条件,是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见义勇为者在见义勇为中遭受损害,不能从侵权人那里获得赔偿,因而使其受到的损害无法获得补偿。而受益人保全利益是由于见义勇为者的英勇行为并且造成了自己的损害为代价,因而受益人据此产生补偿责任。
第三,明确见义勇为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是在受益的范围内确定。见义勇为受益人的补偿责任不是侵权责任,因此不是赔偿责任而是补偿责任。确定补偿责任,要以受益人因见义勇为行为所受的利益范围为限,在此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三、金有树见义勇为使自己受到损害有权获得受益人的补偿。
看过上述金有树英雄事迹的人,无不为这位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击节叫好,但同时也无不为这位见义勇为者的悲惨后果而心酸。对此,完全可以应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救济金有树所造成的损害。
首先,金有树的近亲属有权向本案的受益人请求承担补偿责任。金有树英勇救助落水的19位乘客,使他们脱离了危险、保全了生命,而使自己遭受了人身损害,并且由于无钱医治,且受益人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救济,因而死亡。依照《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金有树的近亲属产生补偿责任的请求权,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获得补偿。对此,我们也谴责那些对受到损害的见义勇为者反应冷淡的受益人,他们所承担的补偿责任是法定责任,并不是道德的责任。法律不讲“感恩”,但是讲责任。这样的责任,受益人是推托不掉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法院有权确定这种补偿责任,并且强制受益人履行责任。
其次,补偿责任的范围,是金有树见义勇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范围。在金有树救助受益人之后,因此而造成的健康损害,以及因治疗疾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直至因无钱医治而造成死亡的后果,都属于见义勇为所造成的损害,凡是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都是受益人的补偿责任范围。对此,应当详细计算造成损失的实际价值,按照这一计算结果,确定受益人补偿责任的范围。
再次,受益人应当按照受益范围承担补偿责任。见义勇为者请求补偿的范围并不是完全依照自己损失的范围确定,而是基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确定。受到多大的利益,就要承担多大的补偿责任。在金有树的损害中,是人身损害的损失后果。受益人的受益范围,则是生命权避免损害的范围。两相比较,受益人的受益范围巨大,应当承担更大的补偿责任。同时,本案的受益人人数众多,完全有能力分担金有树的实际损失。因此,对于金有树的所有损失,应当由被救的19名受益人分担。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和以上分析办法,能够使见义勇为者的损害得到切实的补偿,这样也就使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且因无钱医治而死亡的英雄在九泉之下能够得到安慰,也使社会的正义和国人的良心得到提升和净化。
点评:
相信法律
李国明
就在编辑部组织专家就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法律救济献计献策时,得知开县县委、县政府已决定将金有树治病所花掉的医疗费等费用及欠账予以报销,并将金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保证金家在农业生产上不发生困难。这当然是个好消息,虽然它来得实在是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