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佚名 35 0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十篇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2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各项费用:

  1、牧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

  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第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_____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纲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量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初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年月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4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X小区(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商住小区

  座落位置: 市 区 彩虹 路(街道)____68__ 号。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54758.54 平方米(根据甲方提供资料统计)

  其中:住宅面积:

  商铺面积:

  地下车库面积:

  公用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保安监察亭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围墙、大门。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公共设施的清洁。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24小时值班巡视、门岗执勤(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2、 装修按金、装修余泥、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房屋装修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贰 年。自 年 月 日 零 时起至___ ____年 月 日 零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审定乙方制订的业主公约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5、 如甲方所建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按政府相关规定在保修期内负责返修;

  6、小区竣工后甲方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无偿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2‰(约309平方米)提供给物业管理处使用(所有配套用房按小区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作适当的装修后再交付乙方使用);

  7、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管理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指办公椅、电话、电脑、办公室\值班室空调机等),由乙方提出计划后甲方负责解决,其产权归小区所有;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移交(或按实际情况双方商定)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负责将所有业主资料复印件交付乙方建立档案,并要将各单元、商铺锁匙交管理处保管,由管理处给业户办妥收楼手续后再转交业户。

  10、负责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置路标、设置组团、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及车库、车场出入口标志与及配置公共场所(地)应需的应急灯、消防设施、设备(其中包括消防枪、灭火器材)等;

  11、负责小区庭院应设置的垃圾桶和休息桌、椅等的规划配套与更换。

  12、负责在小区或其他合理位置设立垃圾收集站,以解决处理小区生活垃圾的转运问题。

  13、由于小区电梯是最为重要的机械设备部分,为能持久得到更好的维护,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该项目及负责该项目的年审、保养、维修费用;

  1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遗留问题;

  15、协助乙方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16、协助乙方向村民/住户收取管理服务费,对无理不缴纳管理费的村民/住户在分红款中代扣再转交管理处。

  17、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承负相关费用(如大中修费用等)。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负责制订业主公约;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或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的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业务转让第三方;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及向乡(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乡(村)委会协助解决和采取适当方式(含法律途径)进行追交;

  8、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10、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11、配合街道办事处,乡(村)委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

  12、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不再负责小区管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需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定期查勘建筑物的状况,确保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 设备运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3、 公共环境:保持区内环境、道路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4、 绿化:定期施肥、除虫,定期修剪;

  5、 小区喷水景点在重大节日启动喷水。如乡(村)有特别活动可按乡(村)要求另行启动喷水;

  6、 交通秩序:车辆停放有序、保障区内道路顺畅,停车场专人负责管理;

  7、 负责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员工统一着装,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咨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急修:在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现场判断,属于小修的项目在8小时内完成,属于中修的项目在3-7天内完成,属大修的项目在7-15天内完成或维修时间可与业主另行拟定,(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小修:在报修后1小时内或与住户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中修:(涉及部分系统的改造及部分土建工程):报修1小时内或与住户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在3-7天内完成维修,(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 大修:(涉及大量系统改造及土建工程):在报修后1小时内或与

  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在7-15天内完成维修,以住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为维修合格标准,(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8、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红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如乡、村委会需设置以上项目须与乙方沟通商定);

  9、 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篷等;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可在推拉门后安装统一规格的防盗门);不得破坏外立面。如确有需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甲方在交付使用前原来已有以上设置除外),具体管理由乙方落实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除下列应收的管理服务费用外,其他公共、公用设施、设备及场地的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开支情况无须向甲方或业主公布。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10 元,独立商铺管理费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2.00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管理服务费需调整时,要按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 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上述同类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0% 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 收取。如空置房屋的物业产权人为甲方则甲方须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的 100% 服务管理费;

  5、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6、甲方在住宅等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前须负担清洁、绿化、保安、维修等费用。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户手册等印刷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介入管理的非协议内约定的项目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商定(凡未综合验收交付使用或未正式移交乙方管理的物业均不属于乙方管理责任范围)。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的管理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照市场同类价格实行收费,其收入全部归管理处所有。

  2、车库:已售车库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个每月 30 元;

  3、摩托车:已售摩托车位物业管理费为每个每月 3 元;

  4、按小区管理服务收费定价较低实际情况出发,管理处所经营的广告收入全部归管理处所有,以此弥补其他费用的开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向受益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收,收费标准须经相关业主同意。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从物业管理费中开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0__元以上(含20__元)为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为大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0__元以上(含20__元)为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为大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0__元以上(含20__元)为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为大修};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0__元以上(含20__元)为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为大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20__元以上(含20__元)为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为大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九条及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及合同约定乙方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或按实际情况双方商定)。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共10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济宁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阳光____市花园的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____市吴泰闸路北

  小区四至:东:科苑路;南:吴泰闸路;西:舜泰园小区;北:信达汽车交____市场

  小区占地面积:31.57万平方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61.88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位于阳光____市花园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箱、烟道、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建设、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它杂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警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供暖管理;

  2、受理申告;

  3、收费代存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日期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自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移交手续之日起。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遵守公约;

  3、监督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4、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

  6、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12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良好;

  2、设备运行:正常;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安静、舒适;

  5、绿化:完整;

  6、交通秩序:有序;

  7、保安:24小时全天候值班、巡逻;

  8、急修:30分钟(半小时)到现场;

  小修:当日完成;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改办公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物价因素报业主委员会调整;

  3、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收费标准的70%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逾期____日起按每天1.00元交纳滞纳金;

  5、车位管理费,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地下车库停车位_____元月收取;

  (2)其它公共停车位费用收取另行通知。

  6、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赋于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____日后,有对该业主停水、停电的权力,但不得停止公用梯灯、路灯用电。

  第二十三条 公共空间使用另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代缴电费、煤气费等另行规定;

  2、暖气使用费按照____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依据《____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

  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九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

  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环荩环荼ㄊ形镆抵鞴懿棵疟赴浮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前款合同为合同(A)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7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任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兴建__________大厦发展商,据大厦公共契约规定为大厦管理经营者,有权处理大厦之管理事务。现协议委任乙方为甲方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大厦落成前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于大厦落成后赋予管理该大厦之权利、职务及义务,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物业名称

  现名__________大厦,或日后该物业名称获准变更时的新名称。

  第二条 物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如附件内容(略)所载。

  第四条 聘约期限

  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由签约日开始生效,至大厦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由交付使用日开始,为期__________年;届时如双方同意,本契约可以续约,但应当提前3个月由甲、乙双方重新签署新契约规定之。

  第五条 物业管理收费及物业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更换等

  1.乙方管理大厦收取之管理费用由乙方运作,其盈余部分为乙方应得之合理利润,甲方不参与分成。

  2.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完成时,就乙方接管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的状况,根据北京市各单项设备维护、维修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

  费标准,并确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3.为保证大型设施、设备如电梯、保安警视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管网、自来水热水管网等的设备使用或更新,乙方应设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标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测算,提出报告,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执行。

  第六条 设施、设备、图纸的移交

  1.甲方应将该物业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图纸完整地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的图纸移交应由双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移交图纸逐项验收,验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乙方管理范围。未经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释划定不明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2.图纸移交或验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技术人员逐项记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移交项目的文件记录应由双方分别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第七条 物业管理公约

  1.甲方授权乙方制定物业管理公约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甲方及大厦的租户或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业主应严格遵守该等公约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甲方、租户、业主遵守该等文件的情况,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租户、业主违反该等文件规定而造成的物业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甲方授权乙方有足够的权力制定应急措施或临时规定,为有效管理该物业而制定的该等规定,甲方或甲方协助租户、业主要严格遵守之。

  第八条 协商及举报投诉

  1.为管理该物业而发生的重大事项,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监督,因乙方管理不当,租户、业主及甲方有权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九条 管理机构

  1.乙方在接管该物业后,于__________天内完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负责制度,乙方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岗位负责制度及相应联络方式应报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监督。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__________。

  第十条 财务管理

  1.乙方根据前述规定和《管理维修公约》而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项费用。

  2.乙方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应报甲方备案,乙方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及管理标准和各项调价因素而需调整管理费收费标准时,应与甲方协商核准后实施。

  3.所有原始单据、凭证、帐本、报表记录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年终奖励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税费

  政府对该物业征收各项税费为甲方应纳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作为正常营业企业的应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 违约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条 所有权转移

  甲方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的受让方应无条件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终止

  1.甲、乙双方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可以终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提议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本合同终止。

  3.甲、乙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本合同终止。或因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管理,甲方应同意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条 争议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保险

  关于物业的各项保险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条 其他

  1.一切本协议、本协议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补充、修改,均以书面方式进行,该附件、补充、修改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居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由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区路;

  2.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

  4.楼宇栋套;其中:高层楼宇栋套,多层楼宇栋套;

  5.业主数量: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元;

  (2)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管委会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平方米;

  (3)商业用房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所,建筑面积平方米;小学所,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园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个,建筑面积平方米;网球场个,占地面积平方米;门球场个,占地面平方米;游泳池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个,占地面积平方米;

  其他:a、

  (5)路灯盏;庭园灯盏;其他为灯:a、b、

  (6)污水检查井个,排污管米;雨水检查井个,雨水管米;化粪池座;明沟米;暗沟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个;

  (8)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9)综合楼座,建设面积平方米,其中:a、b、

  (10)肉菜市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

  (11)邮电局(所)个,建筑面积平方米;

  (12)影剧院座,建筑面积平方米;

  (13)医院座,建筑面积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年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栋房

  商业用户栋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率为。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____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管理帐项

  5、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

  联系电话:(搬家):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10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各项费用:

  1.牧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 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

  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第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标签: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