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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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的合同

商标权质押的合同(精选3篇)

商标权质押的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的担保。

  商标图样: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标权质押的合同 篇2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

  3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_________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十

  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

商标权质押的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商标;鉴于乙方致力于商标(国内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且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

  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商标侵权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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