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发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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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发加工合同

外发加工合同十篇

外发加工合同 篇1

  于兰看到的聘手工加工人员的信息上写着:在家加工纯手工布画,日获利丰厚,定做方免费供料、上门收货、付款、服务到位,手工外发加工合同范本。她马上按照上面的网址进行了查询,发现那是北京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后拨通了该公司的服务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说,他们单位的手工加工活简单易学,一看就会,加工“金福”每件加工费22元,每人每8小时最少可组装生产5件,每天工作8小时就可挣到110元。

  于兰原来在针织厂工作,干这样的手工活绝对手到擒来。由于怕上当受骗,她还专门到北京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一番。

  布局/“合情合理”的保证金

  北京某国际科贸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她说,公司是免费提供,但暂收保证金,首批产品生产完即无息退还保证金。于兰想,第一次合作人家公司收取保证金也合情合理。于是回家后按该公司提供的账号和要求汇出了1500元的保证金。

  陷阱/模具与图样大小不一

  汇出保证金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于兰收到了该公司寄来的合同、原材料、样品、演示加工程序的光盘等。她马上动手干了起来,没想到一直干到晚上12点多,做出来的东西与样品比上去相差甚远。仔细一看,于兰发现那家公司给的纸板模具笔画与样品的“福”字笔画根本大小不一,这怎么能加工出合格的产品?

  套牢/因“违约”保证金被扣

  于兰意识到上当了,马上拨通了北京那家公司的电话,说自己做不了这活,不想做了。对方说,一个月之内做不成就属违约,要扣掉她的保证金 。在她一次又一次地向对方诉说了自己家中的困难情况后,对方答应退给她四五百元钱,前提是将合同、原材料等全部寄回。

  于兰后来发现,很多公司都打着手工加工的旗号。她联系了多家公司,都有非常诱人的加工费,但第一次合作要收取1500元至1800元不等的保证金。这分明就是一个陷阱,收了保证金后让你加工出绝对不会合格的产品,或者根本加工不出产品。

  揭秘/知情人士:就是专门骗“违约”的一位知情人士说,很多外发加工致富经信息都是假的,第一次合作必须先交一部分保证金,如果你把保证金交了就被骗了。不论你是多么严格按照说明书、培训内容做的,都统统不合格。还有的公司是专门骗“违约”的,给你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后你完成不了任务,他们会说你违约了,要求你进行赔偿,你不得不乖乖地掏腰包了事。

  甲方(供应方): 合同编号:

  乙方(加工方): 签定地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制单№款 号货 品 名 称数 量货 期单 价每 件 成本价备 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 方提供,其费用由 方承担。线的供应商: 线价: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公司盖章:

外发加工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缓解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产能紧张问题,现甲方将__________产品的面板组装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自愿平等为基础,特制定本协议:

  一、合作时间:

  (一)签定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义务:

  1、负责提供原材料;2、生产加工技术指导;3、生产加工成品收货检验;4、生产测试治具;

  (二)乙方职责义务:

  1、负责人员配备;2、负责员工管理、教育、培训;3、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

  三、加工产品说明:

  四、 其他约定及协议内容:

  (一)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需根据订单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 如因原材料或技术指导而导致延期或造成原材料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需返工费用按照原材料加工价计算;

  (四) 如因乙方员工生产过程中有意或人为造成原材料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妥善处理;

  五、 结算方式:

  每月_____日为对帐截止日,交齐订单对帐无误后在次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日支付;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八、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发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 工艺:(1)浇铸(2)镂刻(3)雕刻(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9288—20__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11887—20__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11888—20__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

  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  )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

外发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此单作为甲方外发加工订单,及乙方提货时的依据,由甲方采购部发出;

  2、乙方接到此单后,应在12小时内将工艺卡发送给甲方,在24小时内到甲方提件,48小时内将价格报给甲方,并严格按照“回厂时间”将加工完成产品交回甲方,如逾期未交货,则按以下方式处罚: 元/件累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 %累计金额,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保证自身加工能力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加工产品,不得虚报加工产能,由于因乙方虚报产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送货时,应听从甲方库房安排,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现场设备;

  送货回厂时,应按甲方要求包装,并在零件上标示出工程号及零件号,将零件放置到指定位置;

  5、乙方送货时,送货单需按甲方要求规范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则示为手续不齐拒收货;

  6、如由于乙方加工失误,造成的零件返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将件提走返工,于24小时内将加工完成零件返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此单由甲方采购部及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同意以此为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外发加工合同 篇5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________________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民法典“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发加工合同 篇6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饰品款式、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饰品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

  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饰品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支付宝结算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外发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为了缓解_________公司的产能紧张问题,现甲方将___________产品的面板组装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自愿平等为基础,特制定本协议:___________。

  一、合作时间:

  (一)签定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义务:

  1、负责提供原材料;

  2、生产加工技术指导;

  3、生产加工成品收货检验;

  4、生产测试治具。

  (二)乙方职责义务:

  1、负责人员配备;

  2、负责员工管理、教育、培训;

  3、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

  三、加工产品说明:

  四、其他约定及协议内容:

  (一)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需根据订单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如因原材料或技术指导而导致延期或造成原材料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需返工费用按照原材料加工价计算;

  (四)如因乙方员工生产过程中有意或人为造成原材料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妥善处理。

  五、结算方式:

  每月________日为对帐截止日,交齐订单对帐无误后在次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支付。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八、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授权代表:

  公司盖章:

  乙方(加工方):

  地址:

  授权代表:

外发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此单作为甲方外发加工订单,及乙方提货时的依据,由甲方采购部发出;

  2、乙方接到此单后,应在12小时内将工艺卡发送给甲方,在24小时内到甲方提件,48小时内将价格报给甲方,并严格按照“回厂时间”将加工完成产品交回甲方,如逾期未交货,则按以下方式处罚: 元/件累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5 %累计金额,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保证自身加工能力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加工产品,不得虚报加工产能,由于因乙方虚报产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送货时,应听从甲方库房安排,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现场设备(违者重罚);送货回厂时,应按甲方要求包装,并在零件上标示出工程号及零件号(或物料编码),将零件放置到指定位置;

  5、乙方送货时,送货单需按甲方要求规范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则示为手续不齐拒收货;

  6、如由于乙方加工失误,造成的零件返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将件提走返工,于24小时内将加工完成零件返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此单由甲方采购部及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同意以此为合同。

  制表:

  确认:

外发加工合同 篇9

  一、 立合同单位基本资料: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制方):

  厂址: 厂址:

  电话: 电 话: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二、 加工合同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

  2、按加工程序乙方先打样,甲方提供样品鞋/色卡/制做重点。

  3、打样通过后,乙方报价,甲方在时效内签回单价。

  4、单价确认后,甲乙双方敲定材料备齐日/交货期,甲方下给加工订单。

  5、乙方在签收甲方提供的材料时,务必严格落实抽查或全点手续,一旦乙方签字认可,则视同数量准确,订单以外领料须扣除加工费用(按甲方采购单价)。

  6、甲方派品检人员驻乙方工厂监控品质,乙方须全力配合。

  7、乙方经办人必须重视首件确认,没有首件确认不准量产。

  8、乙方在开始生产时及生产过程中,甲方须安排生产经理、品管经理、前段品管主任、后段品管主任或其它中高层干部之其中1人至少2次到乙方工厂进行技术教工及品管督查。

  9、甲方须提供书面的生产制做重点/品质要求事项/量产通知书/生产指令单。

  10、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加工款。

  11、乙方因本身原因延期交货,或出现品质异状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与误工损失时,须100%承担损失责任。

  1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异状时,不可盲目生产,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加工合同的具体项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上级主管确认: 上级主管确认:

  盖 章:盖 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外发加工合同 篇10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民法典“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加工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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