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用合同十篇
学校聘用合同 篇1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及《________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2
因安徽____________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教学工作需要,经协商,决定聘用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任课程授课教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学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
一。聘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设备;
3、对所授课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技能;
4、乙方年龄必须在十八岁以上,男性在六十五周岁以下,女性在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乙方应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本人学历或能力的有效证件在甲方教务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作任务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教学工作需要,担任班级课程的授课工作,并按甲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规定的具体质量要求按质完成教学工作;
2、甲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备的教学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必需的校历、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备课笔记本;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切实履行教师职责,悉心备课、严谨执教,坚持课后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和登记成绩,按教学要求拟定试卷、批阅试卷、总评学生成绩、写出试卷分析。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学任务后,在甲方本部教学区的聘用教师均按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实行按课时计酬,甲方按_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标准支付乙方授课酬金;在阜阳教学的聘用教师按________元/月支付课酬(不支付其他项补贴);
2、乙方因公致伤、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需要给予治疗的,甲方按有关规定报销医药费,解聘后由甲方补发乙方一至三个月的计划授课课时课酬作为解聘后的医疗补助费。但如属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伤致残,或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行离聘者,不享受医药补助费待遇;
四。解聘规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2)乙方在聘用期内,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根据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五。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有事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能到堂授课,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相应的教学课时酬金、罚款直至解聘。
六。其他事项:
1、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应按原价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因个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岗履行授课职责,须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请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岗;
3、授课期间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课,如系临时停课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后不能正常授课,甲方对乙方课时费应予支付;如系阶段性停课,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计划授课课时的60%课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2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到期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签定聘用授课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校党群办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学校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毕业证编号;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A、甲方:
1.甲方按工资方案规定每月12 日支付上月工资。每月从工资中扣除200元作为乙方违约抵压金,如乙方不违约在下学期初支付给乙方。
2. 甲方须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及工作条件。
3. 甲方按规定发放各种奖金和外出开会、学习旅差补助。
B、乙方: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努力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4、应聘教师签约时应上交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解聘乙方。
1、工作不服从安排,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背后煽风点火,拉帮结派者;
2、故意制造麻烦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并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3、教学成绩差,学生和家长对其反响强烈者。
4、品行不良,违法乱纪;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三、 乙方在聘用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A、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800元)+考核工资(400元)+课时津贴(每节10元)+奖励工资(200元) =月总工资。(说明:考核工资和奖励工资按考核奖励办法纳入考核和评比,按考核评比结果发放,不作为固定待遇。)
1、凡通过试教被录用的教师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学校规定只享受400元的工资待遇。
2、婚丧假期间均为三至七天,三天内工资照发,超出三天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上班后补发基本工资的差额部分。
4、在聘期间,国家规定的“五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工资照发。寒暑假若不补课发放基本工资500元。
B、其他待遇
1、.享受业务培训、评优、评先、晋级等待遇。
2、正试受聘一年后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等。
3、续聘的民办教师重新签订合同不存在试用期。
四、其他事宜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约解聘乙方时,甲方支付乙方本月工资,奖金照发。
乙方违约擅自走人者,扣除离校前所有未发经费。
2、解聘续聘:均在每年六月份进行。乙方在合同期满,不愿续聘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及时办理解聘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辞退乙方时,一次性结算工资并及时付清。
3、学校实行月休假制,双休日照常上课。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若签有其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
本合同为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之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 _ 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方在聘用期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聘用工资。乙方当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10日以现金发放或打银行卡。
四、乙方为退休、内退或停薪留职人员,甲方无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甲方也不负担乙方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应责任。
五、甲方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六、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
2.乙方归还甲方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属于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5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xx]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6
学校是教育人才的主阵地,教师的稳定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创建名牌学校的关键。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协议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方(甲方):xx幼儿园法人代表:
被聘方(乙方):籍贯——————————姓名:——————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聘请待遇:
1.每月---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学校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从学校(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学校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校内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学校解聘或经学校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满月三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经纪人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东楼学区后郝小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小玲
乙方(劳动者)姓名: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9月16日起至甲乙任一方因故无法持续合同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根据学校要求负责每天食品饭菜的烹饪、烹调加工。并负责检查食品、蔬菜及原辅料的质量,发现腐烂、霉变、过期等不安全的问题食品原料,及时汇报学校分管领导。
2.负责进行蒸煮食物、择菜、洗菜、切菜、淘米等食品粗加工和抬饭、端菜盆及各个学生食品饭菜分配。
3.学生就餐结束后负责对餐厨器具、淘菜池和洗碗槽(池)等餐厨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食堂环境卫生打扫、消毒等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和制度、职责。
第五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结清劳动报酬,交接相关物品和工作事宜,但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此项学校统一办理)
2.乙方必须按时上岗,以保证师生按时进餐,具体时间为:早饭7:00;午饭12:00;晚饭6:00。若一月内迟到次数超过三次,本月全勤奖金取消。乙方早晚饭可酌情轮流上岗,午饭必须二人同时在岗。且工作期间要团结合作,不可推诿责任,借故耽误工作。
3.乙方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好学校安排的食堂有关餐饮服务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乙方随时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服、上班前对手进行清洗消毒、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和食堂清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5.若因乙方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而给学生或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其责任。
6.乙方工作期间发生病事假,乙方担任的工作可由另外一人代理,工资也一并由对方领取。
7.乙方工作期间注意安全,若因自身因素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期满或一方终止,除应付的工资之外,乙方无权要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或签章证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
2、本合同自20xx 年9月1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①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三观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②负责学生事务管理。深入学生课堂和寝室,检查、指导班级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抓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做好学生的德育学分评定、学年鉴定、毕业生鉴定,以及学生奖惩材料的组织与呈报工作;协助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负责学生有关的学籍管理,组织办理、发放、补办有关学生证件,建立学生档案等工件;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③负责学生职业生涯指导。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④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上级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培训,关心爱护学生并积极主动深入到学生当中,关注特殊学生并做好其引导和帮助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积极有效的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关心爱护学生,及时了解经济、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生理、心理上有疾病的学生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帮助工作,开展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和心理咨询等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5、甲方负责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工资支付标准为: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兼任行政职务的,另发放职务津贴。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帐户(试用期满内,发放保险补贴)。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定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果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终止、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2、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3、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4、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 其他违约责任:因乙方工作不到位,不能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甲方可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学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被聘用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9
聘用单位:
受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 篇10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__]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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