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销售书面合同(通用4篇)
监控销售书面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
地址: 乙方(供货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共计为27台的监控摄像机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圆整) 二、设备交付:
1、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人民币大写: 圆整。
2、乙方若没有收到全额货款,有权拒绝交付合同设备。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72小时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支持和维修。
2、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由于人为因为造成产品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应甲方要求本批次产品为贴牌产品,因品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解决。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b)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c)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d)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所有通知应用可靠的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c)风险承担问题:本合同所确认的货物,自交付买方之控制时,损害风险的承担由买方负担。
d)争端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 签字代表:
乙方(签章): 签字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监控销售书面合同 篇2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1、甲方向乙方订购
产品,具体规格、数量、价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订购产品须达到以下的质量要求:
①符合对讲机技术规范相关质量标准:如《400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标准号GB/T21646—20——);
②依照样品质量;
③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为: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证明等。
3、乙方负责运输,产品应进行必要的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达甲方时质量完好。
二、交付与验收
1、乙方应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货,甲方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应对所有订购产品进行验收、针对所交付产品质量、数量提出的异议乙方应于二日内给予及时跟换或处理,仍不能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因维修、调换或退货所产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的验收方式为:交货时由乙方技术人员配合进行现场测试。
三、货款支付
1、经甲方测试无误,验收产品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总计32400元(大写三万贰仟肆佰圆整)。
2、运费和产生的一切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售后服务
1、乙方为甲方免费测试、写频。乙方不得接手甲方已谈业务或在谈业务,但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在售出产品一年内,提供快捷完善的售后服务,除人为损坏的质量为题,一年内免费保修。
3、保修期过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优惠的维修保障。
4、甲方进行自行维修时应选用原装对讲机配件,或厂家认可的对讲机配件。否则造成的对讲机损坏,乙方将提供有偿维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如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乙方交货时产品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若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若甲方不同意使用,有权无条件退货。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乙方造成的费用向甲方索赔。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控销售书面合同 篇3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它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款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计划用混凝土方量:
2.4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计划混凝土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方量、浇筑方式等内容
3.1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3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筑方式。
第四条: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混凝土供货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发货单(甲方签收)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2甲方可随时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按照不低于2350㎏/方。
4.3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按照每次供货量进行结算,甲方签字确认办理的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4为避免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下次浇筑前办清结算手续。
4.5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办理结算,拖延两日以上的,则当日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4.6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影响及约束。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继续向乙方供货。
第六条供货时间
6.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联系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浇筑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6.3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应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筑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如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甲方的要货时间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的时间。
6.5甲方浇筑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时,应在开盘前肆小时通知乙方相应的变化内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变化通知,根据先前通知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6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联系单及时进行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责任
7.1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需经权威技术部门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施工及养护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甲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且不仅限于甲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或因场地不平、碎石弹出等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带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绳不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xx,在浇注特殊部位(例如独立基础等部位)以及高空浇注时,未架设确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护网,在泵送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需货通知约定的浇筑部位指挥浇筑。
8.4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地点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货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施工质量(如施工冷缝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拆除及进入施工现场设备的看护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指导。
8.7甲方在使用地泵(电泵)泵送混凝土时,因甲方施工现场停电、堵车、堵泵等问题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8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混凝土货款。
8.9甲方需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无法浇筑,以及混凝土报废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乙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输混凝土所需车辆通行证件。
9.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6如遇到不利于泵送混凝土的气候时(如大风、暴雨天气),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0.2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时,则从第二个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内甲
10.4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没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待欠款结清后,再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及要求供应混凝土,如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发生混凝土供应业务,甲方则应将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货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乙方所欠总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然后与乙方终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10.5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时付款,应属甲方违约,乙方仍然供货的,不因此认为乙方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可随时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10.6如因甲方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12.1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双方签约人负责联络。
12.2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控销售书面合同 篇4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1.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具体规格、数量、价款如下:
2.所订购产品须达到以下的质量要求:
①.符合对讲机技术规范相关质量标准:
如《400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标准号GB/T21646-20--);
②.依照样品质量;
③.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为: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证明等。
3.乙方负责运输,产品应进行必要的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达甲方时质量完好。
二、交付与验收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货,甲方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应对所有订购产品进行验收.针对所交付产品质量、数量提出的异议乙方应于二日内给予及时跟换或处理,仍不能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因维修、调换或退货所产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的验收方式为:交货时由乙方技术人员配合进行现场测试。
三、货款支付
1.经甲方测试无误,验收产品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总计32400元(大写三万贰仟肆佰圆整)。
2.运费和产生的一切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售后服务
1.乙方为甲方免费测试、写频。乙方不得接手甲方已谈业务或在谈业务,但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在售出产品一年内,提供快捷完善的售后服务,除人为损坏的质量为题,一年内免费保修。
3.保修期过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优惠的维修保障。
4.甲方进行自行维修时应选用原装对讲机配件,或厂家认可的'对讲机配件。否则造成的`对讲机损坏,乙方将提供有偿维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如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乙方交货时产品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若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若甲方不同意使用,有权无条件退货。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乙方造成的费用向甲方索赔。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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