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文件处理服务合同(精选3篇)
委托文件处理服务合同 篇1
本协议由如下双方签订: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文印服务内容
1.1甲方将文件资料委托给乙方进行制版、复印、打印、装订等文件处理;乙方提供文件处理服务后,将文件原件及处理后的成品交予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向乙方下达文件处理的方式、数量、质量、完成期限等要求;乙方根据文件的特性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安排,提供文件处理服务。
2.2甲方有权在文件处理结束后对成品进行验收。发现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改或重做,并不为修改或重做收取任何费用;发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修改或重做并收取费用。
2.3如文件处理的特性决定甲方必须派人到场指导监督,则甲方有义务派人到乙方的经营场所对文件处理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2.4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完整、清晰的文件以便乙方进行处理。如文件本身质量不佳导致处理效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同意此种情况不由乙方承担责任。
2.5甲方了解因文件处理设备和技术的局限,处理结果与原件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别;甲方接受此种因科技局限造成的合理差别,并同意不由乙方承担责任。
2.6甲方保证委托乙方处理的文件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的方式、数量、质量、完成期限对甲方的文件进行处理。
3.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留置在乙方的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并为甲方保守文件的
3.3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召唤和乙方车辆使用情况尽量为甲方优先提供及时的文件取送服务。
3.4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判断甲方文件的合法性,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乙方有权依法拒绝进行处理。
3.5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乙方制定的标准价格向甲方就文件处理服务收取费用。
第四条价格和结算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处理服务按照乙方的标准价格结算。如双方约定了优惠价格,则按优惠价格最终结算。
4.2甲乙双方约定的优惠价格为:按乙方标准价格的_____结算,但乙方提供的覆膜裱板、传真、耗材零售、批量印刷、名片、胸卡、各类证书聘书、图文设计等特定服务无价格优惠。
4.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期为壹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每个月的____日之前结算一次。协议期间,甲方人员以签字确认每次乙方提供的文件处理服务的费用,结算期满时甲方根据签字确认的费用总额和本协议约定的优惠价格向乙方结清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协议期限
6.1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期满时双方如同意继续合作,则本协议期限自动顺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文件处理服务合同 篇2
【 项目】
供应及服务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号
年 月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第四条: 供应产品质量及要求
第五条:供货期限及交货方式
第六条:三方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
第九条:其他
合同附件:1、《产品及价格清单》
2、《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3、《供货时间安排表》
4、《定货通知单》
5、《 材料设备接收单》
6、《材料(设备)款汇总表》
发包方: .(下称“甲方” )
供应方: . (下称“乙方” )
总承包方(独立承包方或指定分包方): . (下称“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约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上述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 项目】 供应及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项目概况:
1.4.供货范围:由丙方负责施工的 工程所需的 由乙方负责供应。
1.5.本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单价(根据合同定价方式修改)
2.1.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如为固定单价合同,需要说明单价不随供货数量的调整而调整)
2.2.合同总价说明: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即(小写)¥ 元。
2.2.1 供应综合单价(或总价)为到达施工现场地面层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费、运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技术支持、利润、风险、运输损耗、税金以及因付款方式的原因造成的资金利息等一切所需要之费用。
2.2.2合同单价(总价)内无需考虑丙方的照管费,此照管费已包含在甲方与丙方的承包合同内。
2.3.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及合价详附件—《产品及价格清单》。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供参考)
3.1 合同签订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预付款(根据情况考虑预付款保函的要求) ;
3.2 货到现场,经甲方、丙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各方共同签署书面的《材料(设备)接收单》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批货款的 % ;
3.3 丙方货物施工完毕,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批货款的 % ;
3.4 工程验收完毕,乙方将结算报给甲方,甲方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结算审核完毕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下5%的保修款待保修期满且经物业确认后15天内,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如有通知乙方维修,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实施,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后,无息一次性予以支付。乙方应在保修期满前15天,向甲方提出支付保修金的申请,并提交维修记录,供甲方核对。
3.5 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应包括:每批次由甲方和丙方共同发出的《供货通知单》、每批次由甲乙丙三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的《材料(设备)接收单》、《材料(设备)款汇总表》及其他应扣款或应付款单据。
3.6 甲方对保修金的权益只是委托保管性质,并没有投资的责任。若根据合同有权从应支付或将会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作任何扣除时,可由此保修金中扣除
第四条: 供应产品质量及要求
4.1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4.2 验收标准:
4.2.1样品的封样验收:乙方提交的货品须符合经甲方封存的样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4.2.2验收标准:①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货品等级、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②现场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每次到场的货物,甲方及丙方共同确认包装、外观、款式、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具体的各项技术指标按照附件二《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执行。在各方签署《 材料设备接收单》之前前发生的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无论因何导致,均有乙方负责。
4.2.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货物运抵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准备接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及丙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货品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甲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
4.2.4货物验收签证,需经甲方、乙方、丙方及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三方书面确认是指甲方盖章确认、乙方盖章确认、丙方盖章确认,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委托人是个人时个人签字确认,委托人是项目部时项目部盖章确认)。
签署《供货通知单》、《 材料设备接收单》的各方委托代表
甲方: 乙方:
丙方: 监理工程师代表:
4.2.5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经三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确认记录在案,甲方在三天内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4.2.6试验、检验:
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三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
存。必要时,三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发货时需提供货品的相关质检报告。如工地需再次复验,其进场复验费由甲方承担(甲
方与丙方的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丙方承担的部分除外)。
第五条:供货时间及交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以甲方发出的通知单为准,计划进场时间详附件3—《供货时间安排表》;
5.2 交货方式及地点:
5.2.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甲方负责组织接收、验货。运输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复、补足直至调换,但由此引起的误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非因甲方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可拒收,甲方签收的,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及因提前收货产生的所有费用
5.2.2供货地点:
第六条:三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及时办理结算;
6.1.2 确认每批次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并向乙方发送书面供货通知单;
6.1.3 负责组织丙方、监理方对乙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清点、接收、验货工作。
6.2乙方责任:
6.2.1 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如有样板:材料的质量、品牌、产地必须与封样样品相符)。如出现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同时承担甲方、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2.2 乙方供货同时应负责提供所供货物的全部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出厂日期证明等,并承担货物进场后根据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所做的二次检验费用。(不同的合
同,此要求应有所不同,请在编写具体合同时,做相应调整)
6.2.3 在本合同签定时,与甲方、丙方一起核对《供货清单》,由三方共同进行签字确认。供货清单一旦确定,如所供货物与此清单不一致,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退货、供货延误等责任;
6.2.4 损耗率:供货中的 %以外(不含 %)的材料(或设备)损耗由乙方承担,并包含在材料供货固定单价内,施工损耗中的材料损耗由丙方承担,并包含在甲方与丙方结算的 %的损耗率内。
6.2.5 每一批次货物到施工工地前48小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丙方合理安排货物存放场地;
6.2.6 接受丙方在场地、到货期等方面的协调安排。
6.2.7 乙方应保证及时供给丙方因安装损耗而需的货物,因乙方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必须更换的及运输过程损耗而必须补货的,乙方应在保证甲方工期的前提下提供该部分货物。
6.2.8 对于合同范围内,可能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如样板间、售楼处等)所需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用量不大而拖延供货。
6.3丙方方责任:
6.3.1 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及其它与供货有关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等,并承担所确认《供货清单》与上述文件不一致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清单货物与设计文件不一致的退货处理或相关损失等。
6.3.2 负责制定材料进场计划(包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向甲方提报《材料供 货清单》及《供货时间安排表》,双方共同确认。
6.3.3 工程完工前,丙方必须对购货清单严格把控,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材料设备的管理。
6.3.4 按甲方封样样品和相关规范会同甲方、监理进行验收。
6.3.5 有义务提供货物存放地,从接收货物开始,承担与货物相关的二次运输(如有)、贮存、保管等责任。
6.3.6对乙方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6.3.7负责交验资料的统一整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除一般公认的、严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逾期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7.2甲方未按合同方式支付款项,按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3‰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
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各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9.1保修及服务:本货物质保期 年,质保期内保修,质保期从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监理方、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并经甲方物业公司书面确认止。
9.2本合同于三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供应方: 总承包方(独立承包方或总承包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时间:
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产品及价格清单
产品及价格清单
序号名 称型 号型 号规 格单 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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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5
合计(元)
附件二:《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附件三:《供货时间安排表》供货时间安排表
序号名称型 号规 格单位数量订货日期到场日期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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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供货时间安排表
附件四 :《供货通知书》供货通知书
分批定货通知单
日期: 年 月 日 批号:
致:
根据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署编号为 之X项目 (货物)供货合同,请贵司按照下表所列之数量、规格及时供货。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本批货款合计:
供货时间要求: 年 月 日前送至现场。
甲方: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
货物到场联系人:货物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附件五: 材料(设备)接受单
附件五:《 材料(设备)接收单》
材料(设备)接收单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材料来源:合同号及供货单位
对应分批定货通知单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1
2
3
4
本批货款合计:元
验收意见:
日期:
甲方设计工程部 监理公司
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 供应商/
供应人
备注:1、设计工程部(甲方)、监理公司、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签字方可生效;
2、此表一式四份,各执一份。
附表六:《 材料(设备)款汇总表》材料(设备)款汇总表
材料(设备)款汇总表
项目名称: 时时间:
序号材料名称收料单编号付款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说注:1、设计工程部(甲方)、监理公司、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签字方可生效。
明: 2、各类材料的《 材料(设备)接收单》原件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附件共 份。
发包方:供货方:总承包方(或独立分包方、指定分包方):
货物到场联系人:货物到场联系人:货物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注:1、设计工程部(甲方)、监理公司、总承包方(或独立承包方、指定分包方)/接收人及分包方,四方签字方可生效
委托文件处理服务合同 篇3
被委托方(甲方):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永邑医院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优化西塞街道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公开向社会进行招标,引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模式,将所属的的经营管理权按有关程序托管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情况
1、 甲方,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乙方,永邑医院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3、 监管方,西塞山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
第二条 托管范围
1、 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4人,土地工5人,合计22人。
2、 财物范围:甲方现有的全部土地、全部房屋和其他固定资产、全部医疗设施、设备和器械、全部办公用品。
第三条 托管原则
1、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
2、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3、 双方共同发展原则
4、 “三不变”原则:员工身体不变,政府的支持政策不变、单位性质不变
第四条 托管内容:
(一)甲方将所属的医院的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乙方(现有医疗设备的使用权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业务的经营权)。
(二)托管经营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托管费,第一年人民_________(大写)元整,以人民币万元为基数,以后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叁。
(四)托管费交纳办法:
1、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个交费年度,每个交费年度的托管费按12个月平均计算。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交接期。
3、交接期甲方免收乙方托管费。乙方承担交接期内_________名医务人员不低于档案工资80%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五条 托管办法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托管期内享有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及收益权。
2、乙方要对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器材进行登记造册,设备、器材的价值经双方评估签字确认后,办理移交清单及实物。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回经评会后等值的设备、器材。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添置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添购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或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或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托管期内只能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义对外经营。其管理层可自行聘任,但其中应有一定数量具备医疗资格的专业人员。
5、乙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乙方所定制度需报甲方备案后方可实施。
6、乙方应按委度向甲方上报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报表。
7、乙方应聘用甲方_________名医务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按劳分配。所聘用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档案工资。所聘人员在乙方工作期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按黄石市规定标准执行由乙方承担(按原保单数据承担),手续由甲方与乙方协同办理。对于医务人员如经乙方考评不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换人要求。
8、乙方必须聘用原来西塞卫生服务中心因征用土地而没有工作的5名土地工,人员平均工资不能低于原来的工资水平。
9、聘用人员因职业病、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乙方根据劳动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在托管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人由乙方享有或承担。托管期满后,乙方不能留下后遗症。
11、乙方在托管期间,必须保证所有职工工资、职称的正常进级,保证离退休人员工资足额到位。
第六条 托管经营保证金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_________(大写)元整的托管保证金。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1、医疗责任赔付。
2、在托管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费用。
4、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乙方承担的费用。
(二)合同期满或本协议因甲方要求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三个月内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移交设备、器材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出现毁损、灭失。
3、因诉讼、仲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托管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5、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供应(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特殊情况或因乙方未缴费导致停水、电除外)。水电费按市场价由乙方每月向相关部门交纳。
7、乙方在托管经营过程中,若遇国家、医疗卫生方面的重大政策调整,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得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他名义另行开展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业务。
8、在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制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办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移交前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0、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许可证、代码证、公章等相关资料称交给乙方并允许乙方自行开设银行帐户和独立建帐。乙方应建立公章管理制度,严格公章管理。在乙方保管公章期间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因公章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11、乙方只能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开展的经营活动,甲方应给予支持,以甲方名义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托管期内有权享受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义享有法定的优惠政策。
2、乙方应对原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其他聘用人员全权管理。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决定人员的配备、安排和招聘任用等。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甲方人员。乙方不得随意解聘甲方人员,确需解聘的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交由甲方处理,并报区卫生局同意。
3、若遇重大灾害、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公益性诊疗任务时,乙方有服从参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治工作的义务。(如政府和有关部门有经济补偿时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区卫生局、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因不正当收费若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
5、乙方在托管经营期间要重视人才培养。每年至少选送甲方1至2名人员到其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费用按规定或参照其他医院、办法执行,进修合同另行签订。
6、在托管期间,乙方不得将医院的医疗用房、设备等相关医疗的设施转租;如若发生转租,所以费用归甲方所有。
7、乙方不得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以甲方所托管财产设定担保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撤消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应按期交纳托管费及甲方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费用。乙方在一个交费年度内累计在三个月不交托管费或超过半年不交纳所聘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费用,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除补齐相关费用外,另按所欠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若未按规定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除应按规定补交原拖欠费用及处理好遗留问题外,另外付当年托管费20%的违约金。
3、乙方在托管期内因医疗纠纷、劳动争议、违规受罚,应及时向有关权利人支付理赔金、罚款。若因不及时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归还甲方垫付的资金外,并按每日千分一交纳滞纳金。
4、甲、乙双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托管费总值的20%,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对方损失中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
5、在托管期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国家征地造成乙方不能经营、自然灾害或托管期内因甲、乙任何一方主体消灭等)须解除合同,或本合同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本合同失效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各承担50%的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若产生争议:
1、双方协商;
2、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并报送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备案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方应保证托管协议上报程序的合法性,由甲方负责进行该协议的报批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履行必须合同的报批手续,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由甲方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和托管费用外,对于乙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应该负责补偿,具体金额为乙方所支出费用的20%进行计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监管方:区卫生局(盖章) 西塞街道办事处(盖章)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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