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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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装修合同

建筑施工装修合同(精选3篇)

建筑施工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第四条:工期约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 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工程竣工结算

  执行上海市20xx定额;费率参照上海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

  10.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

  10.4、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筑施工装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__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之日 ,乙方配合土建工程及时跟进,确保在土建单体完工时同时完工。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土建形象进度,安排专业人员及时与土建单位沟通,指导预埋管件的安装施工。

  3、由于甲方及土建总包单位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证工期可按实顺延。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施工的预埋及安装工程应达到投标书承诺的质量要求、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地方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一次通过甲方和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

  (公司名称)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验,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经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或工程质量事故的,重新施工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质量等级。技防工程质量应达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4、工程质量目标不得低于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所定的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完成工程最终质量目标。(如总包单位质量创杯,分包单位也应按创杯要求施工)

  四、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元(大写: )闭口包干,除甲方要求或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调整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五、甲方责任

  1、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电话: 。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中需其他相关施工单位配合的事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 驻工地负责人,电话: 。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及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成品,若有损坏须负责赔偿一切损失。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根据总包实际进度,主动、及时配合配合土建总包方进行相关的预埋工作,若产生预埋遗漏、错埋等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

  5、已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负责本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工作。

  7、乙方须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工程造价预决算书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料送报甲方。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8、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可以启用时止,承担并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根据甲方的使用环境要求和设计变更而需要办理的报批手续。且不将此责任推给甲方。

  9、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1)服务相应时间:在接到用户故障请求(可以是电话方式)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否则,每延期一小时,由乙方赔偿甲方(或业主)500元,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或业主)由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利益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乙方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或业主)有权雇请其他专业单位代为保修,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责任方承担。如不能即时解决的设备故障,则由乙方无偿提供备用设备。

  (2)保修期:负责在双方移交日起 年内免费保修服务(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设备材料费成本价由使用方自负)。

  (3)免费服务期满后,提供终身售后服务及升级维保服务,服务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4)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原生产厂家的产品,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品牌的,应为同档次品牌并经甲方或业主认可。

  10、乙方的投标保证金 万元转作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在做好工程质量自评自验的基础上,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24小时前通知监理公司、甲方,经甲方和监理公司代表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任何未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签证同意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公司或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为乙方办理有关签证手续。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并工期不顺延。

  八、承包式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按图施工,闭口包干。除甲方要求或设计变更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发生甲方要求或设计变更,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时签证后凭甲方批文可以调整。调整的价格,投标清单中有的项目,按照投标单价和实际中标价格同比列计算的单价调整,投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照市场价经甲方签证的单价计算调整。乙方应把变更内容清单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甲方也可以自行采购工程材料,由此导致合同总价的减少,按照该材料投标单价和实际中标价格同比例计算须减少的工程款。

  2、若因乙方采购和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导致的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

  1、 。

  2、 。

  3、乙方在系统试运行30天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请验收。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和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5%,尾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保修金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七天内无息结清余款。

  十、设备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安防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量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应负责拆除更换,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工期不顺延。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由乙方负责,因设备材料的原因给工程质量、工期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如需要使用代用设备材料,必须经甲方代表书面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

  2、主要关键设备及涉及到外观、永久使用的设备材料,甲方有权实行甲定乙供或甲供。产生的价款变动,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

  3、任何材料、设备进场,都必须先报验;如先使用后报验,发现一次,罚款______元,使用3天后未报验,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_元,假冒伪劣材料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___元,且必须无条件返工换掉,造成的任何损失自己负责。

  十一、施工、安装现场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出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要求,该房屋、设施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生产国家规范、规定和_________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关于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自行承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与甲方及工程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服从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提供技术配合。

  十二、施工、安装组织机构

  乙方应于双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按其投标文件的表述成立施工、安装组织机构,并保证在施工、安装期间,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25 日驻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5 日驻施工现场。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报表

  1、乙方于施工图纸通过审查之日起3 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套,甲方在5 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专业工程师批准。

  2、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上月完成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

  十四、工程变更

  1、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监理同意,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价款或提出顺延工期、索赔要求。

  3、施工过程中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则可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应经公司规定程序签认方可),联系单的结算口径与上述计价相一致(除特殊说明外)。

  十五、 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和_______市技防办验收,甲方和技防办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 内组织验收,经甲方和技防办共同验收合格的,方视为工程通过验收,并双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技防办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2、验收标准:本工程以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书所承诺的质量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材料清单,时间计划表,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有关国家和地方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乙方对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工程成果的质量负责,如在甲方或技防办的验收过程中因乙方的施工设计方案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而导致验收不能通过,则乙方须负责承担全部费用予以返工修改直至通过验收认可,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坏或损失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系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并配合弱电工程技术验收小组进行智能化系统、智能化系统的联动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所承接系统的各种技术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该资料必须符合整个工程甲方与总包单位合同签定的工程质量评审要求)交于总包单位。

  6、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之日起7 日内,双方签订维保和服务协议。维保和服务协议的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对应部分为准。

  7、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惯例等要求违约方赔偿。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下:

  (1) 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每天按应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重复验收且经验收合格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乙方具体的违约责任如下:

  (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元/天;

  (2)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承诺或竣工验收后二年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予以返修或重新施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由此导致工程延误的,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3)未履行项目经理到位,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

  (4)未履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管理需要且及时执行要求更换或增加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理函件承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

  (5)未履行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甲方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重复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比工程师批准实施的计划进度迟延的,乙方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出补救措施报工程师批准后实行。如果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经过15日后仍然不能满足批准的进度计划要求,甲方有权选择要求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分割剩余工程量直至解除合同等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撤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工程或将其自行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以要求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分割剩余工程量直至解除合同等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与甲方签订维保和服务协议,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后续的工程价款。

  十七、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安装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八、其他

  1、应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协议。

  2、总包配合管理费不含水电费和临时设施费,但总包方进度计划内搭设的脚手架及施工电梯(使用施工电梯前分包单位需提前通知项目部,服从总包项目部安排)可以使用。总包管理配合费直接由甲方支付,水电费等由总包和分包单位自行协商,但不能超过__________定额解释的费用。

  十九、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等,上述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求实、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岩棉板、玻纤网格布、抗裂抹面胶浆、加固锚栓(120MM长,每平方米不少子7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龙盛路与珠峰路交汇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税。

  四、材料标准: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牌,50mn表观密度为140kg/m3,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使用基舜牌(1500/元吨),承包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编号,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书。每平方米不少于13kg。

  3、玻璃网格布要求単位面积质量≥ 160g/m2,使用外墙保温专用耐碱玻纤网格布。

  4、锚栓采用热镀锌金属螺钉(天字牌)。塑料膨胀管采用聚酰胺的。各种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由监理方和建设方进行见证取样,进行复检和称重达标后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五、工期:

  自满足条件起,15个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

  六、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施工。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I44—20——)验收标准。

  2、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的规定。

  七、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大理石贴面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后,自施工之日起7日内付总价款20%作为预付款,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实际发生总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后乙方将全部资科齐全报到甲方后,双方结算工程价款付至结算款的95%,余5%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3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

  九、约定项目:

  1、外墙外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水源、电源,并配合乙方与施工单位搞好协调,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监理上交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进场材料须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按要求送检(送检费由乙方承担),整理报检资料,按规定工程竣工后整理三套完整的资料存档,对于不合格或不经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证验收合格。

  3、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有负责生产技术的项目经理(队长)一名与专职或兼职安全一名,负责与甲方结合与协调工作。甲方将派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指挥和验收工作。

  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制度,如有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工具、建筑成品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工期及现场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单位管理,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6、甲方有义务及时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

  7、材料进场前必须告知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发现材料私自进场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8、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吊篮搭好后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如果出现人身伤亡等事故与甲方无关。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堆放完毕,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工人购买保险。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承诺保修期3年。

  十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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