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

佚名 12 0

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

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精选3篇)

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贵州省森林林地林地流转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林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本人承包经营的林地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该林地面积_________亩(大写),共______宗,坐落于______县_________乡(镇)___ ___村__________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详见附表)。

  乙方自愿将本人承包经营的林地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该林地面积_________亩(大写),共______宗,坐落于______县_________乡(镇)___ ___村__________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详见附表)。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林地期限为____年(大写),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互换林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林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林地互换后,对原林地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林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备案,并申请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后,对互换后的林地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林地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改变林地用途或者荒芜,不得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林地存在面积、地力、资源等差异,双方协商约定的经济补偿如下: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2. 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3、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林业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连 井 亩葡萄园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生产经营。

  二、转包(租赁)期限

  土地转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甲方退休)。如政策允许,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退休后的葡萄园承包事宜。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甲方当年的五保三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代替缴纳,视为转包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甲方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葡萄园,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荒,不得损坏葡萄苗木和架材。

  3、依法享受团场提供的各种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甲方的水电暖等个人往来欠款如从乙方的收入等扣除,甲方必须在兑现之日起30日内如数交给乙方。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葡萄园或者协商继续转包。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的3倍。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损失的3倍。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葡萄园用途、破坏或给葡萄眼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合作社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团、连、合作社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直接向第五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甲乙双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权互转给对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转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甲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在,芒章老水池旁: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面积为: 平方米。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在芒章至盏西交通要道东侧,在要道边甲方水田。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面积为: 平方米。

  二、互转期限:

  永久性

  三、互转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甲乙双方自愿以2.5:1互转比例(即甲方以每2.5亩水田承包面积与乙方1亩田承包面积互转),将其承包权互转给对方。

  2、按上述甲乙双方互转比例调换后:甲方互转水田承包权面积为:平方米(四至界限见合同第二条款);乙方互转水田承包权面积为:平方米(四至界限见合同第二条款)。

  3、甲方同时补助给乙方甘蔗管理费:贰仟元整(.00元)。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互转土地使用权归对方,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其互转后对方土地的使用权。

  2、互转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原承包权方全权负责解决,与对方无关;若使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原承包权方赔偿所有损失经济。

  3、若甲乙双方非法干预对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其一方造成损失的,事主方向损失方赔偿违约金:计本合同互转所用费用加其损失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互转水田国家所正收的公粮、余粮、村社提留费、水利费等由原承包方负责承担;如有国家农业直补由原承包方享受。

  5、若有国家征收互转后的水田,其所补偿的土地、房屋建设等补偿资金归互转后享有承包权一方享受。

  6、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原承包方承担。

  7、互转土地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时费用由互转后具有使用权一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崩东自然村民小组、宝石自然村民小组各执一份,宝石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标签: #贵州省森林流转承包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