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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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精选33篇)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

  合同范本一

  签约时间thedateofsignatureof

  贷款方(lender):

  身份证件号码(idnumb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职务(title):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品业务)的公司: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article1amountofloan

  借款金额280,000美元(大写:贰拾捌万美元)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article2scopeforuse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生产销售砂石品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利率及还款期article3interestandtermrepayment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美元;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美元;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美元。

  3.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第四条管理费用article4management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石品业务销售总额1.4%。

  2.借款方同意按第4.3条约定自每一财务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付款时间表如下: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XX年月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4.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第五条浮动抵押article5floatingmortgage

  1.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6.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15%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3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兹因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五、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选取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公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八、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

  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

  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又甲方、

  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

  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

  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两份附

  带借据和承诺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7

  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抵押款为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8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 】区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20xx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1

  出借人:

  法代表人:

  住址:

  借款人:姓名 ,性别 ,民族 ,生于 年 月 日,工作单位 ,住所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姓名 ,性别 ,民族 ,生于 年 月 日,工作单位 ,住所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因生意需现金周转,共同向出借人申请借款。出借人同意出借,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

  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xx0000.00元)。

  2、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六个月,自20 年5月 日至20 年11月 日。

  3、借款支付方式:现金。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的借款是以商业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本利率的四倍确定利息。

  2、本合同借款以出借人出借款项之日起计息。

  第三条:借款人的担保方式

  本合同两借款人以个人信用及信誉作为借款担保,互相负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1、出借人有权掌握了解借款人借款金额的使用用途,走向、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情况。

  2、出借人如发现掌握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金额。

  第五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到期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对所借款项应合法使用,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应按月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应再在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

  4、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应自愿以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偿还借款。

  5、出借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出借人、借款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时终止。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出借人、借款人签字盖章: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借款人:年 月 2 日 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2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甲,乙,丙  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条款。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二、借款利率____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  编号为 的《 》,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机构: 。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2、

  3、

  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3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4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年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抵押入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其他

  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

  抵押权人住所:

  账户开户行:

  账号:

  电话: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账户开户行:

  账号:

  电话:

  抵押人住所: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5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6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7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借款费用:综合服务费为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综合费用 元人民币。

  第四条本借款在乙方办妥借款手续费后,有甲方将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划至乙方指定单位或个人名下帐户,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现金。

  第五条在合同期限内,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

  第六条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延期借款手续。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保证: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借款已经财产共有人同意。

  (二) 具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三) 未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均未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

  (四) 如实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 按约定期限足额偿还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综合费用:

  (六) 当客观上出现危机借款安全的情况(包括担保人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或其法定继承人,代理人)最迟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证出借人本金和综合费用的偿还:

  (七) 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诺:

  (一) 按期发放借款:

  (二) 对乙方的职业,收入,开支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九条甲方无需征求乙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转让他人,承让人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

  第十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的义务,本受本合同约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偿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期间,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关条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费用,未按期归还本金属违约.

  (二) 甲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并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按借款额度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在使用借款进行消费或经营过程中,出现任何纠纷,均不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借款一经发放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金,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如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公证.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8

  签约时间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贷款方(Lender):

  身份证件号码(ID Numb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职务(Title):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品业务)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 Business);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 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 Contract.

  第一条 借款金额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额280,000美元 (大写:贰拾捌万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贷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 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条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生产销售砂石品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 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条 利率及还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 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3. 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 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条 管理费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石品业务销售总额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 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 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条约定自每一财务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付款时间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 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 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 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 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 year.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2019年 月 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19.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 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条 浮动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 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 Borrower.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 Mortgaged Properties List > shall neither be 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 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 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 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 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 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 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 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 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6. 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15%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 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 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 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 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 cases: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 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 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 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 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 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 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 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 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 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 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 person;

  第七条 经销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贷款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借款方生产的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产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 “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 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当次交易时最近三个月借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最低价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 2019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 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 month period.

  本条所赋予的经销权是非独家经销权。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贷款方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有的顾客出售砂石产品。该客户名单以签订合同当天本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名单为准。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19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条 监督检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 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 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 Borrower.

  第九条 违约责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条 法律适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 有关法律法规。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 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 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条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贷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借贷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条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 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 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rticle.

  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内视为送达;通过挂号专递方式寄出的,在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 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解释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 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 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贷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9

  立抵押契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_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0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1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年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 抵押人住所: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2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3

  合同编号: 年房字第 号

  典当行(抵押权人):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当户(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住 址: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自愿将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贷款,甲方同意。为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详情

  4、抵押物证件的保存

  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甲方保存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

  5、乙方承诺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

  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且对上述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第二条 典当借款

  1、典当借款种类:房地产抵押典当借款

  2、典当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当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典当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

  说明:本合同记载的典当借款金额、放款日期、到期日与当票不一致的,以 当票记载为准。当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及月利率

  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根据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综合情况,甲方确定该笔借款的月综合费率为_______‰月利率为______‰,综合服务费在发放典当借款时一次性扣收,借款利息以月清收,每月25—30日为结息日,乙方应在甲方工作时间内缴付利息。典当期不足五日的综合服务费按五日计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获取所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借款。

  3、乙方如不能按时归还典当借款,须提前五天与甲方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同时交纳续当期限内的综合服务费及上期借款利息。如逾期五天仍不续当或赎当即形成绝当,甲方可按《典当管理办法》之规定处分当物。用当物处分拍卖款项归还甲方借款利息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归还乙方,如当物拍卖款项不足归还甲方借款时,甲方保留追偿权。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乙方如有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形,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或抵押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

  3、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或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

  4、典当借款期限或续当期届满,乙方应在五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为绝当。乙方在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到绝当前赎当的,除应偿还当金本息外,还应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在本合同确认的月利率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同时按照本合同确认的综合费率补交逾期天数的综合服务费。

  第五条 提前还款

  1、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甲方,协商还款方式;

  2、乙方提前还款,甲方退还剩余天数的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借款,应按照日万分之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借款及利息总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无争议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服务费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服务费直到乙方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乙方对当票、本合同以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证、承诺为本合同及当票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当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当票及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注意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充分提醒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出充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数量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典当行(签章): 当户(签章): 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 公司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4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 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四条 贷款方式:贷款人于 年 月 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 贷款期限:贷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为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 年 月 日。

  第七条 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 :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 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 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 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 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 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 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 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 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型号:____数量:______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天利息):人民币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6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_____个月,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到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__________ 即(小写) _____%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 _____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_____ 份。

  出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 _____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_____ 份。

  出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7

  甲方: (贷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价款利率为月 %,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 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主管部门备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8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  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  %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  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  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  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  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  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  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  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  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  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  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  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  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  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  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  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  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  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条 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  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  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  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  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  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30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小编提示: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现金交付并出具收据;超过10万元的,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保存好银行转款记录,转到乙方指定其他账户的,应当出具授权书。)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 2 %每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小编提示:月利率2%以内受法律保护;月利率超过3%的部分,法律不保护;月利率2-3%的部分,已经履行的受法律保护,未履行的部分法律不保护)

  2、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31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32

  贷款人(甲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为 %,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33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使用面积:

  6.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房屋所有权证号:

  9.保险单编号: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1.上述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10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部分或者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未还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偿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则相应转付于乙方;

  9.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其价值减少,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第八条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本金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时,甲方须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该抵押物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部分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物的处分

  1.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委托房地产等评估机构对该抵押物重新评估,并以上述评估价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额收购该抵押物(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下列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1)依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后30日内,借款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将相关款项偿还给甲方的;

  (2)借款人逾期30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4)乙方及/或借款人为个人被法院下令监管破产,或乙方及/或借款人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产;

  (5)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下列顺序处理:

  (1)支付因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费用及报酬);

  (2)支付乙方欠缴的税款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及修补该抵押物的费用);

  (3)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使用

  1.如该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合理使用该抵押物,不得把该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许该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第十四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抵。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抵押房产。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第十七条该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毁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丧失的抵押权益,同时乙方应于上述毁损出现后1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再抵押等方式处置,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乙方只可将该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将抵押物出租给他人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应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由甲方发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该抵押物起30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出。

  第二十条在抵押期间,乙方将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其完好无损,并准许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其共有权人、住址、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10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维修费用,并保障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乙方须按时交付土地使用费、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税款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遵守该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约或者大厦管理公约。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当有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乙方及其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10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交抵押登记管理部分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抵押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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