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林权证合伙经营合同(通用3篇)
农村林权证合伙经营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证合伙经营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乡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合伙经营形式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合伙经营期限
合伙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以农村土地使用承包年限为准。
三、合伙经营的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平等合作共同经营,双方共担风险,在经营中的收益,乙方根据每年的实际收入利润的向甲方分配利润。如确实没有产生收益,乙方可以不向甲方分配利润。在种植的果树未挂果前,在果树行距内套种的其它作物的收入用于未挂果前的果树养护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资的方式
采用乙方投资方式自主经营。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日前将合伙经营土地交付乙方。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作为发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合伙经营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3、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合伙经营的土地有生产自主经营权。
4、如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收益,甲方和乙方共担风险,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合伙经营的利润。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合伙经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评估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承包有关调解;
2、提请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林权证合伙经营合同 篇2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林权证合伙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生产,合作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合作,双方自愿承担合作义务及责任。
二、合作范围:
生产、销售并进行售后服务等运营活动(详见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设立企业,并以自有技术(等技术,该技术研发成本计万人民币,市场估价约万人民币)同乙方合作。企业研发、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事务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资人民币的形式入股甲方企业,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资款。
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营销、售后等相关业务。乙方利用其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四、所有权
各自现有技术归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术不因合作方式而改变所有权属性。在甲方现有技术上研发的设备、技术或产品等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和甲方企业所有。
五、甲方权利义务
1、设立企业,依法开展相关运营活动;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以自有技术为依托,开展新项目研发;
4、负责企业研发、采购、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相关事务;
5、财务管理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6、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
7、决定甲方企业其他相关事务等。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出资,且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事务;
3、有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取红利;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甲方和甲方企业利益的任何活动:
6、不得干预甲方企业的研发、经营管理等活动;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业商业秘密。
七、利益分配
1、双方本着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分配利益。甲方企业以税后利润的90%(提取10%作为售后维修准备金,待保修期过再做分配)按照甲乙双方各自50%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该利益每个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开发或联系到的业务不另外计报酬。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要严格保密,并只限于甲方企业业务范围内使用。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得使用此技术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自行研发生产或与其他第三人合作研发生产此类产品,亦不得将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等一切资料出售或透露给其他第三人。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合作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同、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甲方及甲方企业所有,乙方应遵守第八条规定严格保密。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企业缴付应付出资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企业的全部损失。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书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审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乙方实际出资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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