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肉类购销合同(精选3篇)
蔬菜肉类购销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实施某》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某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签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购销合同的变更,还应报下达该计划的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某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随意变更计划、调度失当、非法干预等错误,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按规定先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之后再要求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蔬菜肉类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订购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种植方(乙方):
户主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月日,
住所:
县 镇 村
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瓜类蔬菜购销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标的和数量及交货时间瓜类名称 等级规格 订购交货时间 备注
第二条质量要求
(一)质量安全要求:
农药残留必须符合GB18406.1—20__《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经双方协商,选择采用下列品种质量标准(不采用的质量标准用笔划掉)订购,标准代号及名称如下:
1、NY/T578-20__《黄瓜》NY/T1578-20__《黄瓜等级规格》
2、NY/T963-20__《苦瓜》NY/T1588-20__《苦瓜等级规格》
3、NY/T776-20__《丝瓜》4、NY/T777-20__《冬瓜》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种植人不得将瓜类蔬菜出售给其他加工企业或收购部门。
2、乙方在种植和管理期间,如遇到种植技术问题,甲方接到种植人通知后 日内,派技术人员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3、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甲方按约定的保护价收购,维护乙方经济利益。
4、乙方交售的瓜类蔬菜,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农药残留超标,甲方有权拒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乙方享有获得保护价销售的权利。
2、为保证瓜类蔬菜的质量安全,应当使用甲方指定品种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38种剧毒、高毒农药。
第四条收购价格及付款方式市场价高于保护价,甲方按当地市场价收购;保护价高于当地市场价,甲方以保护价收购(仅限于双方约定种植数量)。货款结算方式按
第种方式:
(1)现金支付;
(2)汇款;
(3)定期支付。
支付原则:先付款后提货。
第五条包装要求乙方在交售前到订购人处领取专用条筐,每只押金 元,共计 个,合计元;当货送交甲方时按实返还。盛装,每筐重量允差上下浮动不超过0.25公斤。
第六条运输及收购收购时甲方派专车在 收购点等候收购,由检验员检验过称,按质论价。甲方收货后不得再对产品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将瓜类蔬菜卖给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自销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还应承担给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二)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销售额的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应当在确定责任后 天内支付,逾期付款应承担千分之三以日累计滞纳金,并应承担给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
(一)当事方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 天以上通知对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达到变更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二)其它约定:。
第九条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当提前 天以内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乙方镇农业主管部门证实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方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向乙方镇农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购方:种植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蔬菜肉类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经营,实现无公害蔬菜的定点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
第一条 乙方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总数量、及分批交(提)货的数量、时间:
蔬菜
名称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
单位 总数量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如此表空格不够,可另附纸)
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
2、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______%执行。
第二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 。
第三条 检验方式及标准:按照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所在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测机构现场取样,依照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四条 结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号内打√)
1、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 ______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 )。
2、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_____日内进行各批累计结算并支付菜款(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市场内设立的无公害蔬菜销售区销售,并设立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志(产品注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姓名),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
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委托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或拒收;
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
4、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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