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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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合同

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合同(精选3篇)

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

  受托方:

  一、受托方同意授受委托方的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

  1、房地产名称: 2、房地产地址: 3、测绘目的: 4、测绘基准日: 年日

  二、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受托方要求向受托方提供测绘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测绘费。

  三、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

  2、对测绘成果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委托双方在测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委托书执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权属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业务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指定各型号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管、配送等业务的操作(以下合称“委托业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业务委托内容:

  双方约定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服务内容等

  1.1 仓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的设备提供仓储场地,并对存放的设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保管。(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2 运输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地址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并保存相关单据。(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3 仓储及配送的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仓储及配送业务制定相应的制度,并由乙方代表依据该制度开展工作。(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其它业务:双方于附件中另行约定的其他业务。

  2. 保密协议:

  双方依据商业道德规范,(详见:《保密条款》)

  3. 费用结算:

  3.1 仓储物流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定依据不同型号的设备,由仓储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组成,以下简称:服务费。(详见:附件1-设备型号-上海地区配送价格合同)

  3.2 付款方式:

  3.2.1 服务费用支付:每月月末为清单结算日,乙方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相关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单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上。

  4. 乙方责任:

  4.1 乙方在为甲方处理甲方指定的各项委托业务,应做到安全、准确、及时,对甲方指定时限的委托业务,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限内完成,应及时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事后提供未能按时完成业务委托的合理理由的书面事故报告,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2 乙方有责任按照相关业务规范完成甲方指定委托,相关的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约定,同时,本合同附件中所有另行约定的业务规范亦作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2.1 设施资源要求:

  4.2.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委托量配备足够的相关设施及资源为甲方服务。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设施及资源应该符合甲方设备的要求,做到清洁、防静电、防潮、防雨、无异味、无污染、无损坏、无任何明显可造成甲方产品灭失或损坏的瑕疵。

  4.2.2 服务人员要求:

  4.2.2.4 乙方派遣的仓储管理人员应对甲方设备进行专业保管,并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乙方派遣的业务执行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于明显处佩带乙方公司清晰的标志。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 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任何的不当或不作为导致的甲方指定收货人发生的任何投诉或诉讼,乙方承担所有直接的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保留一切追索的权利。

  4.2.2.6 对于任何与甲方设备有关的服务状态,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查询。 设备赔偿责任: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的设备时,发生破损、污损、潮损、遗失、盗窃、损坏、火灾等事故时,乙方须承担所有责任,依据双方约定的投保价值全额赔偿。

  4.2.3 信息反馈责任:如有下述情况,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接受甲方的指示。

  4.2.3.3 设备在服务进行中发生损坏事故。无法确认收货地址或收货人。 收货人拒绝收货,或者其他的原因无法收货时。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在一定的期间中断服务时。

  5. 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丧失约定

  5.1 甲方或者乙方,发生下列任何一项事实时,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对对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将视为到期债务,立即将其债务全部支付给对方。

  5.3 因违反本合同,其他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时。 在接受强制执行、临时强制执行、临时处理、拍卖、破产、公司解散、公司重组、公司重建等的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民事重组等时。

  受到迟纳税费的处理时。 不能支付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时,或者申请停止支付时。 被认为有资产极度恶化,或信用力极度下降趋势时。 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时。

  6. 权利义务的转让

  6.1 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根据实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8. 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有效期限

  9.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合同届满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合用进行协商。如果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合同。

  10. 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以及对于其他附属或补充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333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 密 条 款

  1. 保密资料的定义

  1.1. 甲方依据主合同向乙方披露的甲方收货人的所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甲方披露给乙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以下资料和信息:

  2. 双方责任

  2.2. 乙方作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对甲方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乙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已为乙方所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乙方也须促使其代表或雇员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开展合作项目工作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必须的。

  2.3. 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控制在因履行主合同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乙方负责的代表的范围内。

  2.4. 除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复印、复制,或者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人。

  2.5. 如果合作项目终止或任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应甲方要求返还其占有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和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因资料存档和财务核查的需要而保存部分保密资料。

  2.6. 乙方将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注意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注意义务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3. 知识产权

  3.1. 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意味着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转让;甲方授予乙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或其代表转让或授权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权益。

  4.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4.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4.2.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有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 业务原则

  1.1. 乙方的运输及配送人员根据《公司驾驶员守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

  1.2. 乙方的操作员工根据本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主合同及各附件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业务。

  1.3. 乙方的管理部门人员根据甲乙双方缔结的主合同,各其他附件及本细则以及乙方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关其它业务。

  2. 仓储及装卸

  2.1. 甲方设备将由九州电子的物流供应商运输至乙方仓库,如遇乙方非工作时间,乙方需安排送货车辆停车位,待乙方恢复工作后进行卸货入库工作。

  2.2. 明确卸货方,以及设备保管责任移交点

  2.3. 如何界定外包装变形和受潮问题,取证的方法方式。

  2.4. 如何处理外包装变形和受潮的设备问题,问题包装设备是否入库,或者交由送货车辆带回。

  2.5. 入库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依据不同型号分别存放至规定区域内必须与仓库外墙、立柱及分区(隔)铁网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到分类明确,统计便捷。

  2.6. 乙方在完成入库工作后,必须立即将入库设备数量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至甲方相关人员邮箱。

  2.7. 乙方需指定专属工作人员针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保管工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2.8.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属仓储场地严禁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该区域。

  2.9. 乙方工作人员在对待每次装卸动作时,一定要确保轻拿轻放,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3. 运输及配送

  3.1. 每订单均有2分单据,分别为:1.东方有线采购单;2.上海全景出货单,均为一式五联单,均需收货方签字。

  3.2. 收货方留存东方有线采购单(白联),乙方留存上海全景出货单(蓝联),其余单据全部交于甲方处理。

  3.3. 甲方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形式下达订单,乙方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需在1小时内对订单中的要求予以回复,回复内容包括:订单号 + 能否按时完成

  3.4.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甲方所下订单,制作相应的发货单据,每份订单共计2套单据。

  3.5. 为顺利完成配送任务,乙方工作人员在出货配送之前,要与收货人事先沟通,确认送货事宜,待确认后,展开后续工作。

  3.6. 设备出库需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实施

  3.7.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订单中所需设备数量,点数出库。

  3.8. 扫描KEY号

  3.9. 装货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装入车中。

  3.10. 乙方工作人员驾驶装载设备的车辆时应避免急转弯、急刹车或因震动对设备造成的损伤。

  3.11. 配送时根据《驾驶员守则》进行配送业务,并在递交设备时要求顾客签收(签字)。

  3.12. 配送的原则是配送到运单指定收货地点或是收货人要求的地方。

  3.13. 配送的过程中收货人要求变更地址或是有其它要求时通过乙方的负责人通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

  3.14. 到达配送目的地后,轻拿轻放将设备卸下,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数量。

  3.15. 签收包括收件人全名以及收货日期,签字必须清晰。

  4. 库存、签收信息及签收单据反馈

  4.1. 乙方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10点前向甲方提供当日库存报表。

  4.2. 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每次配送工作次日中午11点前需将签收单据扫描件,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

  4.3. 乙方工作人员需每周一次将相关签收单据移交至甲方。

  5. 其它相关业务要求

  5.1. 合同附件中的其他业务或操作要求与主合同拥有同等效用和约束力。

  5.2.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的信息:

  5.2.1. 与设备数量有关的信息

  5.2.2. 与设备配送有关的状态信息。

  5.2.3. 与服务费用有关的相关信息

  5.2.4. 与客户投诉有关的相关信息

  5.3.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信息传递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信息反馈的准时,准确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考核及能力评判的重要依据。

  5.4. “签收单”的处理

  5.4.1. 乙方有责任在设备送达后要求收货人签字。

  5.4.2. 乙方有责任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签收单,并每周一次移交至甲方。

  5.5. 事故,投诉及责任

  5.5.1. 自乙方对设备确认入库至配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止,乙方承担所有设备的灭失,破损,污损等责任。

  5.5.2. 设备发生灭失,破损或污损时,乙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赔偿方法。

  5.5.3.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设备事故或相关投诉时,乙方有责任立即汇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并对事故或投诉进行分析,向甲方提供书面解释报告和处理方法,并给出建议对策及改进计划。

  甲方:乙方:日期:

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

  受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_______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市)

  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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