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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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精选3篇)

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篇1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二、工程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因与

  就 纠纷一案在下列第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

  2.二审 ;

  3.执行 ;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篇3

  委 托 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障甲方行政管理、商务活动正常进行,有效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应聘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常年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甲方要求及委托,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一)为甲方的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依据;

  (二)为甲方遇到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拟定法律解决方案;

  (三)代理甲方参加调解,并为相关案件作诉讼成本分析及诉讼结果预测;

  (四)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对外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就甲方内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各类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就甲方的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出具律师见证书;

  (七)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有关经济事务的谈判和签约活动;

  (八)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与内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等;

  (九)按受甲方委托,开展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处理甲方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第三条、受聘法律顾问完成甲方法律事务工作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电话联系;

  (二)、信函联系或网络沟通;

  (三)、到甲方或乙方办公地点商议。

  第四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应积极、负责、及时、迅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服务。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所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

  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为甲方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或者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甲方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未涉及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可另指派其他律师)。

  第八条、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按收费标准从低收费。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三 年,自20__年7月16日起到 20__ 年 7 月 15 日止,在履行中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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