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精选3篇)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受 托 方:
单位名称:(章) 单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休 息 日: 休 息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公司邮编:
传 真: 公司传真:
户 名: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 帐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产品安装现场地址:
产 品 使 用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本页为盖章页
广西_____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实现区域地配合销售、安装、售后的指定授权单位。
鉴于委托方于 年 月 日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产品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订购 上海三菱品牌 型号电梯 ,共计 台,并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了电梯工程顺利施工,及时处理特种设备的当地完税,报装,报验,井道设计及消防验收,节省不必要中间环节费用,及时完整高效的提供电梯给客户使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普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 签订本协议,代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完成上述项目电梯配套工程工作。本协议只在产品销售完成与产品安装完成交付客户使用期间配合安装产生效应。
一、本协议所指电梯配套工程增加功能包括以下内容:
电梯配套内容:
1.1根据双方确认的营业设计图对电梯井道勘察、土建指导及井道预埋件、预留洞孔技术指导;(合同签定后协助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厂方设计标准电梯井道施工图给委托方)
1.2井道脚手架租赁;
1.3电梯运输保险、起吊、装卸(因施工现场原因,不包含二次搬运费用);
1.4质保期内电梯维护保养和应急修理相关费用;
1.5电梯操作人员培训(不含办证);
1.6设备清点、检验和缺错件补换费用,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零配件管理;
1.7电梯施工人员饮食、住宿、劳保;
1.8电梯工程亮化,各电梯井道内部安装亮化工程;
1.9电梯辅助工程人工;
1.10电梯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但不包括井道牛腿制作费用)清包工、甲供材;
1.11工程垃圾处理;
1.12对应工程的业务协调;
以上项目的增设和安装在施工期间内完成,属整个电梯采购安装施工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产品设备中剥离,在施工期间添加,在当地税局完税。
另该协议还包含以下工作:
(1) 个月的质保期、维保服务;
(2)委托方现场电梯操作人员培训(不含办证);
(3)电梯施工前的技术配合,根据双方确认的土建规格表及营业设计图对各批次电梯排产前电梯井道实测,并结合甲方现场所提供主体结构图审核及现场施工管理方确认的施工主体实际施工现状实测。
(4)提供无线五方通话装置 台;
(5)机房底坑混泥土回填【机房和底坑设备基础的二次砼灌浆及浇筑,包括底坑马槽、机房基座墩、支模、防水台阶混泥土浇灌等(不涉及井道底坑防水及消防基坑回填补)】
(6)其他协议内容, 。
二、上述配套工程及增加功能总额及支付方式
2.1 配套工程及增加功能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梯号买卖
合同号型号速度
(m/s)层站
(站/门)载重
(kg)提升高度(m)数量
(台)含税单价
(元)合计价
(元)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合计(元):
2.2 委托方在电梯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支付当批次排产电梯50%配套工程费,即 号电梯50%配套工程费人民币: 元整(¥: 元)。
2.3 委托方应在到货后7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当批次到货电梯全部余额50%人民币: 元整(¥: 元)。
2.4 委托方各批次电梯排产及到货,按2.2、2.3条款付款方式同比例向受托方支付各交货批次电梯的配套工程费。
2.5 受托方必须在收齐款项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相应交货批次电梯安装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三、双方责任
3.1委托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配套工程费,否则,因此而造成电梯提货延期损失由委托方自负,如委托方单方违约,应按配套工程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受托方。
3.2受托方必须在双方根据《产品买卖合同》附件交货日期确认书,确定最终交货时间后,在土建满足安装条件以及款项到位情况下,当批次电梯15个工作日完成主体安装并保质保量完成配套工程,确保电梯及其配套内容按时按质交给委托方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委托方。如受托方单方违约,应按本配套工程承包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委托方。
3.3受托方必须协助安装方在委托方收到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三菱提出索赔,并补齐产品数量或短缺配件。
3.4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委托方应给予以下配合:
(1)落实停梯、用电、用水及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完成的合同项目.水电费由安装方承担。
(2)作业区附近配备有消防及防盗功能和足够面积的部件储存库和工具室。
(3)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联系协调。
四、质量保证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4.1“上海三菱”商标电梯设备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
4.2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3 GB50310-20__《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5.1协议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六、该协议作为委托方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的配套协议,产品设备、安装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重新协商一致,对本协议作相应调整。
七、该协议是为上海三菱电梯实现当地化的施工管理而签订,是产品采购和施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时间: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南京
1.3工程内容: 装潢装修
2、工程价款
2.1 工程总价款: 元
2.2如果在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工程的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甲方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凭更改工作联系单在本合同2.1确定的工程总价款的基础上进行结算。
3、工程期限(确定工程开工日期的,按3.1执行;未确定开工日期的,按3.2执行。)
3.1全部工程自 20xx 年 9 月 1日开工,至 20xx 年 1 月 20 日竣工。
3.2全部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于开工日期确定后十五天内签订关于工程期限的补充条款。
4、甲方的义务
4.1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4.2负责协调安装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的联系工作。
4.3工程交付前,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5、乙方的义务
5.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和技术附件中的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全部达到设计要求,一年之内免费包修,并负责终生维护保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工程。
5.2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附件施工,并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乙方发现施工图纸、技术附件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后才能施工。
5.3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艺调整等原因而由甲方提出的工程的更改,乙方须积极配合。
5.4乙方负责相关部门的中间检查验收工作及施工用临时水电、管线等的安装和拆除。
5.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的建筑、地坪、设备、绿化等设 施,由乙方负责赔偿,该赔偿款项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工程施工造成设备事故及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全面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 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的责任给予全额赔偿。
5.6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5.7乙方须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和所有资质证书,满足交钥匙工程的各项有关要求。
5.8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工程资料、技术数据及图纸视为机密,乙方须注意保密,不得复印或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发现乙方有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上述资料、信息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9乙方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专利、著作、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缺陷,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乙方的产品及服务被证明侵犯了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索赔。
5.10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该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 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伤害。如不 能符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或取消本合同,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工程验收
6.1本工程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和所有资质证书后一个星期内进行验收。
7、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确认;同时受影响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8、违约责任
8.1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如乙方未按时完工的,乙方每延期完工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8.2如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安装工程的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工程总价款3%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甲方限定期限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完成后,甲方仍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仍未通过的,由甲方选择继续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或者终止合同。因工程未通过验收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3在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时对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甲方图纸施工、施工材料不能达甲方要求或图纸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工,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且竣工工期不变。
9、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0、其他
10.1施工图纸、技术附件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
二、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要求:按施工图纸文件,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 工程造价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造价为单价合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文件、报价明细为依据(附件一)。
2、 合同总价:RMB (大写: )。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理。
5、 质保期1年。
6、 *上述付款以支票兑现/电汇确认到账后为准。
7、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四、 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变更或修改全部内容(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五、 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
4、 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将以合同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做变更项处业安全技术标准。
2、 甲方负责乙方与小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3、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遵守生产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有违规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负责购买工程一切险(CAR)。
6、 本工程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项目 ,乙方按合约图纸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的工程保修责任。
六、 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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