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税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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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税协议书

网上办税协议书(精选3篇)

网上办税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时,可以选择ca证书(推荐使用)或者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果乙方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必须先到ca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ca证书。如果乙方使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应注意网络数据的安全性。甲方声明不对该方式下的网络数据安全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账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账户的存款余额足够交纳当期各项税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交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

  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相关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办税协议书 篇2

  网上办税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时,可以选择ca证书(推荐使用)或者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果乙方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必须先到ca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ca证书。如果乙方使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应注意网络数据的安全性。甲方声明不对该方式下的网络数据安全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账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账户的存款余额足够缴纳当期各项税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缴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

  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相关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办税协议书 篇3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第二条 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 双方商议,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_________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_________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 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_________元服务费。

  第七条 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_________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_________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 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 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 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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