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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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协议

贷款服务协议(精选34篇)

贷款服务协议 篇1

  贷款服务协议

  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鉴于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贷后管理服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一定报酬,根据上述协议,双方签订本协议:

  1、服务期限具体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2、贷款金额为       元整(元)。

  3、甲方应向乙方每期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甲方的借款周期为月,甲方需将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产生的费用逐月支付给乙方。

  4、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乙方不得遗失,否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如下       

  6、乙方对甲方考察审核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太原市区100元,太原地区除市区外200元),以上均为单次费用,双方约定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方式为乙方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因资金周转,特与甲方协议,通过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乙方解决资金问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如下,双方保证将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

  此款只能按国家法律规定及放款银行规定使用,不得挪为它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及放款方式:

  乙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以内);乙方申请贷款年限以贷款银行批准贷款年限为准。乙方收到贷款的方式为放贷银行直接将全部贷款以转帐方式划至乙方的帐户。乙方最终贷款金额以放贷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与利息:

  以最终乙方与放贷银行所签定的贷款合同文件为准。

  第四条 关于相关材料的约定:

  1、乙方保证如实说明有关企业或有关个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或银行对相关情况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2、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并按甲方或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贷款所必须的所有资料,并填报甲方或银行所需资料。

  第五条 唯一性保证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不通过其它渠道进行贷款申请;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信用承诺

  1、乙方承诺在此前近三个月内其他银行申请贷款。

  2、乙方承诺,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贷款失败,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采取合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请求调解、诉讼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则对于甲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中介费用和本协议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代办贷款(以审批金额为准)费用为元(大写:)。

  2、付款方式和时间差为:口 乙方在贷款银行审核通过签订合同后,放款之前应付清全部手续费.

  3、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缴纳5000元人民币协议保证金,贷款成功保证金予以退还。

  4、双方自达成协议起,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如泄漏,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签字盖章(或摁印)后生效。

  3、如因客户自行放弃贷款金额的,本公司将照常按协议收取全额服务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项。

  2、服务费用:

  在乙方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尽保密义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只作为办理贷款时使用,不作他用。

  4、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此协议自动终止,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乙方无关。甲方应保证按时按数额还款,因甲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须如数支付乙方服务费。

  5、违约责任:甲方若违反上述第4条(1)规定,除上述服务费不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4

  债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公司与 (以下简称“债务人”)已签订《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

  为确保主合同切实履行,保证人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保证。现债权人、保证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货款义务。

  第二条 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支付货款情况下,每个货款支付日,也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提前解除合同或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 保证人接受债权人对其资信情况、财产状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了解,保证及时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第六条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主合同内容时,保证人同意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向第三方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重大资产。

  第八条如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债权人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保证人放弃任何其他担保的优先抗辩权;债权人因任何原因放弃对主合同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或变更担保权顺位,造成债权人在上述担保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时,保证人承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第九条 对于债权人实现本合同担保权时所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2)损害赔偿金 ;

  (3)违约金;

  (4)逾期付款利息;

  (5)货款。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保证及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并且不可撤销,主合同的无效、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随之转移,保证人应依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为抵押物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房屋消费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期望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期望贷款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房产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情况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房屋状况等情况决定。)

  二、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产权明晰、对房屋享有权利的关系人知悉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不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为办理贷款根据乙方或银行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到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贷款服务费,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贷款服务费:期望贷款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评估费:_________元;公证费: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确定;权证费: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贷款服务费以期望贷款额为基础计算,如与实际批贷金额不符,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多退少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前支付。如贷款最终未通过银行审批,关于费用问题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办理贷款过程中借款人撤销贷款手续的,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致贷款申请未批准的,乙方扣除评估费和300元成本费,退还其余费用。

  3、甲方批贷后暂时不用放款等情况下,甲方依然要履行本合同,全额付贷款服务费给乙方。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贷款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地:

  电话:经办人:

  日期:电话:

  日期:

贷款服务协议 篇6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字号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姓名(或名称) ;组织形式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条 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 万元(大写: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

  4.乙方应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

  ①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担保保函、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代理服务费。

  2、甲方以 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银行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担保贷款未成功,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所缴纳费用。

  第六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银行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银行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银行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7

  合同编号: _________

  受托方: 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

  应借款方请求,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 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

  手续。

  三、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大 写:_________)。

  五、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

  计_______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 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_______% 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账户(开户行 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

  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

  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

  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 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以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 贷款本息和费用。

  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

  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 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 _________

  日 期: 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8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 _________

  日 期: 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资金方联系和安排约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资金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甲方项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资金方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资金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25000元人民币。

  4、 居间条件约定:甲方郑重承诺,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所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贷款,无条件借给乙方,具体甲乙双方借款合同,甲乙双方另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5000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资金方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三分之一的贷款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资金方贷款条件造成资金方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贷款服务协议 篇10

  贷款方(Lender):

  身份证件号码(ID Numb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职务(Title):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品业务)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Business);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Contract.

  第一条 借款金额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额280,000美元 (大写:贰拾捌万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贷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条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生产销售砂石品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条 利率及还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3. 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条 管理费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石品业务销售总额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条约定自每一财务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付款时间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year.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20__年 月 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__.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条 浮动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Borrower.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 MortgagedProperties List > shall neither be 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 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Contract.

  6.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15%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cases: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limitation.

  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person;

  第七条 经销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贷款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借款方生产的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产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当次交易时最近三个月借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最低价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20__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month period.

  本条所赋予的经销权是非独家经销权。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贷款方同意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有的顾客出售砂石产品。该客户名单以签订合同当天本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名单为准。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__ sell the Stone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条 监督检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Borrower.

  第九条 违约责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条 法律适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 有关法律法规。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条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贷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借贷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条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Article.

  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内视为送达;通过挂号专递方式寄出的,在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解释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贷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贷款服务协议 篇11

  委托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_

  受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字号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姓名(或名称) ;组织形式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条 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 万元(大写: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

  4.乙方应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

  ①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担保保函、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贷款服务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杭州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______经销商__品牌车辆并通过甲方办理按揭贷款事宜,签订本汽车按揭贷款服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按揭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决定购置汽车壹辆,并已自己选定上述供货商和车辆品牌型号(以下简称此车辆)。乙方就此委托甲方对附表一中的车辆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车辆的合法手续和文件由乙方提供。对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二条 按揭代办的申请、担保、抵押和使用

  1、甲方向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申请贷款,按揭贷款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贷款、贷款年限、首付比例、贷款金额详见附表二。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同意将所购的车辆抵押给贷款。

  3、乙方同意上述贷款用以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车辆的部分购车款项,并同意及授权贷款直接将上述贷款转入甲方帐户,用于偿还已由甲方先期垫付给汽车供应商的相应款项。

  第三条 按揭贷款办理费用及代收规费

  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代办了按揭手续,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担保服务费、按揭服务费、资信调查费及有关代收代付相关的费用,并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合同时付清。

  第四条 按揭贷款的资信审查

  1、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和配合甲方和贷款对其进行的与偿还贷款能力有关的资信调查。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贷款提供的按揭贷款资料及在调查时描述的情况完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事实。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按揭贷款的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及利息以贷款规定和实际发放为准。

  4、因乙方的资信未能通过贷款审查,导致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自行解决未付车款事宜。如甲方已收取了担保服务费、按揭服务费及有关代收费用的,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服务而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成本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收取的金额退还。

  5、在未发放贷款前,因乙方需要提前提车由甲方代乙方垫付车辆贷款的,在甲方未收到贷款前,该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收到贷款后,该车的所有权归贷款发放所有。

  6、甲方垫付车价款后,因乙方的情况未能通过贷款审查,导致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先期代为支付的车辆全部款项返还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将此车辆交给甲方或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方式收回此车辆,甲方有权对此车辆进行变卖或其他方式的处理。如此车辆变卖所得金额高于甲方先期垫付款项的,高出部分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所有费用后多余部分款项由甲方退还乙方;如变卖价格低于甲方先期垫付款项的,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所有费用,不足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五条 按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

  1、乙方按揭车辆必须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乙方同意由甲方协助办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手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约定在办理过程中由甲方持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海关商检单、担保等所有车辆相关资料。

  2、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车辆协助办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由甲方代为支付的乙方车辆上牌抵押费及有关代收代付的费用(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3、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在以下时间内(国产车:自放贷提车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口车:自提车之日起1个月内。)办妥所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车辆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予甲方,并由甲方转交至贷款。

  乙方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办妥所购车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及未将相关资料全部交予甲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此车辆贷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自提车之日起,如在本条第3款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所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并未将车辆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交予甲方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中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进行处理。

  5、乙方明确,自乙方提车之日起至完成办理此车辆抵押登记之日止,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完成办理此车辆抵押登记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贷款;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和抵押权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所有权。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之按揭购车的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的履约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之按揭购车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的义务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支付甲方的应付费用后,多余部分返还乙方。合同期内,因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对此履约保证金放弃收回权利。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扣罚履约保证金,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如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承诺放弃在此车辆偿还贷款期间对履约保证金利息所属的权利。(履约保证金数额见附表二)。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及事故处理

  1、本合同履约期间(按揭期间),乙方每年必须足额投保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投报保50万元以上,投保项目及投保金额详见附表三。

  2、本合同履约期间,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保险单原件交贷款保管。

  3、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同意由甲方推荐的保险公司对此车辆进行投保,保险费在每期保险到期前15天内由乙方把保险费交于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险费,如未交足部分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造成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

  4、本合同履约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按保险有关规定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迅速通知甲方,并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资料,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5、本合同履约期间,任何保险责任和非保险责任事故的赔付结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6、本合同履约期间,因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造成车辆脱保或其他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按揭还款、垫付和逾期催缴费用

  1、乙方必须按照与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归还贷款。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保证金或其他款项被贷款扣划造成垫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资金占用费。

  2、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人员上门催讨的,上门催讨的交通费用和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上门催收的费用每次最少为200元,如实际发生的费用和人员工资合计超过200元的,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收取。

  3、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垫付达到两期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额50%的违约金,乙方在三日内未支付的,视为同意甲方直接扣罚履约保证金。

  4、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甲方的损失及甲方为挽回损失而通过诉讼或其它途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5、本条所述的所有费用,乙方承诺在费用发生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未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扣除相应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清算时向乙方进行主张。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清算

  1、本合同如按约定条件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履约期间内,如车辆发生灭失的,乙方向贷款及甲方赔偿完毕,本合同终止。

  3、如乙方提前还清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4、合同终止时,必须进行如下清算:

  ○1乙方应向贷款偿还全部贷款,包含本金、利息和罚息等。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资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上门催收费及其它应付的所有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本合同约定内应扣除的款项后的剩余金额。

  ○4合同终止清算时,甲方不予返还所有已经收取的费用(除履约保证金和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情形外)。

  5、清算完毕后,甲方将按揭车辆的购车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或出具证明由乙方直接向贷款领取。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还清贷款和甲方的所有债务之日止。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乙方。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连续在二个付款期内或在累计四个付款期内,未按时向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办理车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的;

  ○3乙方未按贷款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办理按揭车辆续保手续的;

  ○4按揭车辆因乙方原因被查封、冻结、扣押或者非法转让、变卖的;

  ○5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有可能给甲方或贷款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3、出现本条第2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和甲方为乙方服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因乙方未能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导致甲方向贷款承担代偿责任的(不论是否通过诉讼、申请公证执行等法律手段),甲方的所有损失和为挽回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以收回此车辆用以抵偿的措施。甲方为收回车辆和追偿债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力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的金额按贷款余额的10%收取,但最低不低于一万元整。

  4、因乙方违约导致贷款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车辆的,乙方特别授权给甲方代为拿回存放在贷款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及相关的凭证。如乙方未按贷款合同按时还款的,同意并授权甲方对乙方的通信工具实行定位跟踪,由此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授权如车辆的评估等于或小于乙方的债务的,乙方特别授权甲方代为放弃和变更执行、和解、同意变卖车辆的权利;车辆评估价高于乙方债务的,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为准;双方协商以车抵债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必须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不足抵偿债务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包括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乙方追偿,及乙方拖欠甲方相关费用引起的纠纷等,双方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抵押登记承诺书》、乙方与贷款所签订的《汽车借贷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与贷款签订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函》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若发生联系方式地址、电话、手机等的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对方(甲方通过媒体公告视为有效通知)。否则,造成联系中断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和乙方签名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贷款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贷款服务协议 篇13

  编号:_________

  一、借款单位(户)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

  二、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服务协议 篇14

  合同编号:

  协议正文:

  甲方(资金借入方):

  聚信行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资金借出方):详见《资金借出方列表》

  丙方(网贷平台):

  住所地:

  网贷平台:运营主体是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上述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签署并据此建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聚信行作为双方民间借贷的居间服务方,聚信行不对借贷双方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提供任何担保或承担连带或赔偿责任。本协议由借贷双方及聚信行通过聚信行平台于 年 月 日签署电子合同且签署地为聚信行平台所在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定义:

  除非缔约方另有约定,本协议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 网贷平台:在本协议中如无特别说明,均特指由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聚信行平台(网址为:),是专业提供借款项目信息发布与管理、交易管理、交易资金结算(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银行提供)等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和商业信息中介服务平台。

  2.甲方:指存在资金需求,同意通过丙方平台发布其借款需求,承诺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从而获得乙方借款资金的自然人。其实际身份由聚信行网站用户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3. 乙方:指在丙方平台注册,向在聚信行平台发布借款需求的甲方提供借款,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乙方具有合格的投资能力、相应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其实际身份由聚信行网站用户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4. 第三方支付机构:指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合法业务资质的,独立于交易各方的,为平台用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的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本协议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5. 汇付账户:指甲方、乙方、丙方以各自名义申请注册的,以接受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可实现资金支付管理与托管的托管账户。该账户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与其聚信行账户具有一对一的绑定关系,其充值、投标、提现、还款等操作指令均在聚信行平台做出。

  6. 第三方资金托管: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甲方和乙方提供独立的托管账户及资金交易结算服务,保证其资金独立性,与聚信行的自有资金相互隔离。

  7. 筹集期:指从乙方借款项目在平台发布之日起至借款资金筹集完毕之日止的时间段。该期限以聚信行平台具体留存记录为准。

  8. 借款本金:指乙方在聚信行平台发布的借款项目在筹集期所筹集达到的资金总额。

  鉴于:

  1.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南宁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聚信行平台的经营权(网址:),向聚信行平台注册用户提供咨询及相关管理服务。

  2.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已在聚信行平台实名注册,同意聚信行平台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并自愿根据《网站注册服务协议》达成并签订本借款协议。本协议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事先已充分阅读并认可聚信行平台提供的借款协议样本。

  3.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已承诺其提供给聚信行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4.资金借入方具有合法的借款需求,资金借出方自愿以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向资金借入方提供借款。资金借出方以本协议为依据与资金借入方形成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为此,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聚信行的居间撮合,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守:

  1. 借款基本信息:

  1.1 资金借出方:指在聚信行平台注册,并通过聚信行平台而促成的实现资金出借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居民。

  1.2 资金借入方:指由聚信行平台促成的、与资金借出方签署借款协议,从而得到资金借出方出借资金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或者资金借出方受让的其他资金借出方的既有债权所对应的、因此而对资金借出方负有相应债务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1.3 借款用途: 。

  1.4 借款开始日(起息日):资金借出方通过聚信行平台下达网络点击指令,不可撤销地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借款本金金额的资金由以乙方名义开立的汇付账户划转至以甲方名义开立的汇付账户中。本合同下借款开始日为 c 年 月 日。

  1.5 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节假日不顺延(如到期当月不存在该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的,则应为当月的最后一日)。本合同下借款到期日为 c 年 月 日。

  1.6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1.7 每期还款日:自第二个月起每个自然月的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节假日不顺延(如当月不存在该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的,则应为当月的最后一日)。

  1.8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1.9 借款期限:【 】个月,本协议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应调整。

  1.10 借款费率:年利率 %,按照借贷双方在借贷关系成立时共同确定的借款费率标准,并按照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详见还款计划表。

  2. 借款支付及还款:

  2.1 资金借出方在同意向资金借入方出借相应款项时,资金借入方委托聚信行平台在本协议生效时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直接划付至资金借入方的平台账号

  2.2 资金借入方在还款时,资金借入方应向其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提前注入足额资金,并委托聚信行平台将还款直接划付至资金借出方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还款明细见附件《还款计划表》。

  2.3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同意上述网站接受委托的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应委托方承担。

  2.4 资金借入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期足额向资金借出方还款。资金借入方将主动根据本协议规定之还款日及还款数额按月还款至其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并委托聚信行平台划付至资金借出方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资金借入方的最后一期还款必须包含全部剩余本金、利息及所有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3. 债权转让:

  3.1 资金借入方知晓并同意资金借出方对其所享有债权在债权形成的30日后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权将其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不特定的第三人(该等第三人可以为一人或多人,下同),且可依次再进行多次、转让次数无限制。资金借入方逾期还款情况下,资金借出方不能转让该债权。

  3.2 因资金借入方还款系委托聚信行进行拨付,故资金借出方进行上述债权转让时,可以以聚信行网站操作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亦可以通过聚信行平台以其他方式告知。

  3.3 因资金借入方逾期还款、恶意逃避或者其他因素不能正常还款,聚信行平台可以指定一第三人受让该债权。第三人通过聚信行平台的汇付账户向债权出让方汇付账户转划等价款项,以聚信行网站操作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或通过聚信行平台以其他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即完成债权受让。

  3.3 资金借出方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本借款协议中对应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主张罚息、利息、解除合同等权利及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义务;并且,债权受让方应确认并受本协议约束。

  3.4 资金借出方转让债权的,需向聚信行支付债权转让管理服务费:待收本金*【0.00】%。

  4. 通知:

  4.1 在本协议正常履行和借贷未逾期或违约的情形下,借贷双方无须向对方以任何形式发出通知或进行联络,均通过聚信行平台相应操作进行联络。

  4.2 在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形下,且聚信行不再负责清收并由资金借出方直接清收时,聚信行有权将资金借入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络方式告知资金借出方,其有权向资金借入方直接发出通知和/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短信及邮件等方式传送。

  5. 借款居间服务:

  5.1 聚信行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划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同时借贷双方授权聚信行作为双方借贷业务办理的管理方,有权监督借贷双方按照本协议及聚信行平台规定进行操作,并在相应约定情形下拨付、收取及对外支付相应款项。

  5.2 聚信行为资金借入方提供的咨询和管理服务(包括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借款人同意在借款成功时按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聚信行支付服务费用,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5.3 聚信行为资金借出方提供居间服务,借出方支付理财服务费,理财服务费本期利息*

  【0】%,此笔费用借出方应当每月按照约定还款方式主动向聚信行支付。

  6. 提前还款

  资金借入方提前偿还借款的,资金借入方需按照剩余借款本金的3%向资金借出方支付违约金。

  7. 逾期还款:

  7.1 资金借入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资金借入方未于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日前足额还款的,则需从还款日之次日起按如下约定向资金借出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金总额=逾期应还款金额×【0.6】%×逾期天数资金

  7.2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聚信行有权将资金借入方信息通过网站“逾期资金借入方名单”进行公布,并/或记入相关合作方的信用记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公民征信系统;由于信息公布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概由资金借入方自负,与资金借出方及网站无涉。

  7.3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经聚信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视同提前到期,资金借入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经聚信行确认,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均可将资金借入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资金借入方其他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等披露,并有权将资金借入方提交或聚信行自行收集的资金借入方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资金借出方、聚信行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用户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造成的损失,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为集中维护各资金借出方权利,如资金借入方出现逾期还款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全体资金借出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项下债权委托聚信行统一向资金借入方追索。聚信行催收无果后,资金借出方收到聚信行书面通知后有权自行向资金借入方进行债权的追索,聚信行将配合提供资金借出方为实现债权所需文件。资金借出方应当承担因债权无法追索产生的一切损失。

  7.6 资金借出方一致同意,经追索实现的债权款项,资金借入方应当全额支付至其在聚信行的平台账户,并在扣除聚信行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后,按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向资金借出方进行支付。如经追索实现的债权不足以偿还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在扣除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后,资金借出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本金、利息及罚息。

  7.7 资金借入方的个人信息或工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影响资金借入方按时还款的,资金借入方应于发生前述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该种逾期可能。

  8.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2 各方同意,若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自动提前到期,资金借入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1)资金借入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五期还款逾期以及任一期还款逾期【30】天的;

  (2)资金借入方个人信息或工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书面通知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的;

  (3)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偿还借款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

  (4)资金借入方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5)资金借入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

  (6)资金借入方的经营出现足以令乙方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7)资金借入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资金借入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借款合同承继的义务的;

  8.3 资金借入方的逾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本金;(2)利息;(3)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与催收相关的费用;(4)逾期违约金。

  9. 相关承诺与安排:

  9.1 资金借入方承诺向聚信行和资金借出方提交的一切文本、图文、个人信息等资料等均为真实、有效。

  9.2 一旦资金借入方项目中止或失败,资金借入方需提前还款从而终止资金借入方与资金借出方的民间借贷关系。

  9.3 未经聚信行与全部资金借出方的一致同意,资金借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将获得的借款用于前述借款用途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9.4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承诺任何发自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注册时提供的邮箱、手机的电子邮件与短信均为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 其他事项:

  11.1 资金借入方的借款需求与资金借出方的投资需求匹配成功,即一个或多个资金借出方愿意提供出借的资金等于或大于资金借入方的借款需求后【2】日内,资金借入方无法撤销借款。

  11.2 资金借入方的筹款金额到期未达到流标,无需向资金借出方支付利息。

  11.3 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在聚信行平台上保留存档,各方均认可该形式协议的法

  律效力。

  11.4 资金借入方及资金借出方均同意聚信行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借款协议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条款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11.5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1.6 资金借出方通过该借款协议所获得的收益应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11.7 聚信行接受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的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资金借入方或资金借出方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聚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1.8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1.9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签署和确认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资金借入方):

  乙方(资金借出方):

  《资金借出方列表》

  丙方(网贷平台方):

贷款服务协议 篇15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贷款业务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开发建设正定新区 项目,需自行选定的有关银行(以下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甲方贷款,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已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三、甲、乙双方商定委托贷款金额为 万元,贷款期限为 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甲方另按委托贷款资金数额的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四、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抵押协议》(以下简称 抵押协议),甲方将自由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或股权抵(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资产在建项目经营权等,抵(质)押给乙方,在乙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乙方依据贷款银行对乙方委托事项的批复向贷款银行汇入资金,以便甲方向贷款银行实现贷款。

  五、甲方向乙方申报的建设项目的批复材料、财务数据等,不得隐瞒、虚报、造假,应保证公开、真实、完整、有效、合法。投资项目必须是甲方自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项目(参照政府相关批复文件进行确认);甲方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乙方资金。甲方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所需的贷前相关手续自行完备。 融资借款方(以下称甲方):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正定分公司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部分服务费或在律师所将部分服务费办理提存后(具体以提存协议为准),将委派前期操作人员携带资金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到达甲方所在地进行实地操作。在委托贷款银行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按照银行工作程序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函,经受托银行批准后,乙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七、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在对甲方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账务进行核实审计后,双方立即办理固定资产或公司股权的抵(质)押登记手续。乙方按照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八、甲方责任: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银行的调查和审查。并针对乙方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的委托事项与受托银行协商确认。

  2、甲方在贷款到期前如发生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

  3、甲方在清偿其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委托贷款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乙方及受托银行权益的行为时,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并须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在委托贷款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为其它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甲方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甲方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甲方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

  6、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 银行 支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甲方负担,由甲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乙方专用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委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提款金额。

  2、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受托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但受托银行有义务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与借款人完成上述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

  十、乙方(受托人)、甲方(借款人)一致同意,甲方向委托贷款受托银行(受托人)提交的委托事项内容如下:

  1、负责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还,受托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开户银行扣款清偿;

  2、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按计划用款,保证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协助监督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不出现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恶意抽逃贷款资金的行为,发现借款人此类行为及时通告受托人;

  3、负责保管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力凭证;

  4、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由受托人与借款人完成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6、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

  十一、所有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文件需按照乙方需求办理合同公证或律师见证。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做提供的项目说明和财务数据等有虚报、隐瞒、造假的情况或在甲方递交受托贷款申请函后 个银行工作日内,不能得到受托银行正式批复或不能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属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此次融资中的经济损失;乙方如不按用款计划进款属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承担此次融资的经济损失。

  十三、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商定的委托事项内容由受托银行留存一份备案。甲、乙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意向书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到之处双方再行协商,书面订立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16

  住所地:芜湖市繁阳镇环城东路84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总经理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在成立清算组后已经对公司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原告起诉答辩人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在起诉状中共提供了六组证据,其中第六组证据中的《繁昌县万好置业有限公司清算报告》中显示万好置业于20_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申请债权,20_年9月29日万好置业将清算事宜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公告。20_年12月31日万好置业清算完毕。

  第六组证据中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显示,繁昌县工商行政部门于20_年4月15日准予对繁昌县万好置业进行注销登记。

  可知,万好置业在清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通知告知义务,万好置业解散的事实也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在法律上万好置业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已经消亡。新成立的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余万好置业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原告在起诉状中仍然要求万好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债务责任的诉求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_年12月10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17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项目。

  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

  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____年____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按季收息。

  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账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账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

  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

  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18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

  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一、 服务内容

  甲方以自己所购房产(房产坐落于 房产证编号为: 以下简称“房产”)向银行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为: 元(大写),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事宜的服务,即乙方为甲方办理与该房产抵押贷款相关的抵押房产评估、申请资料的报送、公证、抵押登记等具体手续。

  二、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擅自修改、伪造甲方提供的与贷款有关的所有资料。

  2、甲方应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各种申请资料和文件,并保证这些申请资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3、甲方应按贷款银行规定,支付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种费用。贷款期间如遇银行调整政策,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因贷款不成而涉及退费的,亦按照银行规定办理。

  4、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按照希望获得贷款金额的服务费 元(大写) 。签定本合同时甲

  方需预付给乙方服务费10%做为定金。该报务费不包括甲方应支付得的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及银行规定的其他应缴纳费用。如实际批贷款金额发生变化,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5、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但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中途主动放弃贷款或故意伪造资料导致不能贷款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作为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同时已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如果银行实际批准的贷款金额与甲方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下浮不超过20%,甲方必须按受,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果实际批准的贷金额与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下浮超过20%,甲方可以选择放弃贷款,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但已发生的其他应交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果乙方存在过失导致不能贷款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

  8、其它补充约定:

  三、效力与违约责任

  1、甲方与贷款银行设定房产抵押,并获得贷款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若本合同签定后,甲方的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涉及银行退费的问题按银行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为抵押物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房屋消费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期望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期望贷款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房产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情况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房屋状况等情况决定。

  二、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产权明晰、对房屋享有权利的关系人知悉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不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为办理贷款根据乙方或银行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到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贷款服务费,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贷款服务费:期望贷款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评估费:_________元;公证费: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确定;权证费: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贷款服务费以期望贷款额为基础计算,如与实际批贷金额不符,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多退少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前支付。

  如贷款最终未通过银行审批,关于费用问题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办理贷款过程中借款人撤销贷款手续的,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致贷款申请未批准的,乙方扣除评估费和300元成本费,退还其余费用。

  3、甲方批贷后暂时不用放款等情况下,甲方依然要履行本合同,全额付贷款服务费给乙方。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贷款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地:

  日期:日期:

贷款服务协议 篇20

  委托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宜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贷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申请标的货品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具体的贷款金额、借款时间、贷款利率,以与乙方签署的正式《供应链融资合同》、《贷款合同》等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并按乙方费用标准支付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乙方代为甲方向其供应商成功支付货款后,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7%,作为综合服务费和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

  3、甲方签署协议时,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服务费用。

  4、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乙方支付货款给供应商之前,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2、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乙方签订《供应链融资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的3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1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国籍: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护照

  通讯地址/住址: 户籍地: 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住址: 户籍地:

  受托方(以下乙方):深圳市财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310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贷款金额、年限、贷款期数、贷款的起止时间均以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二章 贷款服务

  第三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有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路/街____________号院________号楼 _______________单元/门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___________贷款申请手续的办理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_______________贷款方案,申请______________贷款,拟贷款金额计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元)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个月。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内容:业务咨询、贷前审查、材料申报、代办抵押登记、交付房屋他项权利证给贷款银行;贷后对甲方的贷款用途进行监督、风险监控等。

  第六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审查和认定甲方贷款的资格和清偿贷款的能力。与此同时,乙方负责办理将甲方作为抵押的房产抵押至贷款银行名下的手续。在乙方的审查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所需文件、资料和相关证件,并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贷款银行,并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甲方同意将房产契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专用收据、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同时,在办理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在发放贷款后,乙方负责对甲方贷款的用途、使用、还贷情况进行监督,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时还款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 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贷款申报、房产评估、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为甲方贷款提供资信调查、用贷监督、信用管理、提醒还款、风险监控等服务。 乙方收到银行批贷函或接到银行批贷通知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实际贷款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元),赎楼服务费实际赎楼的_____(¥:__________元).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合同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具体金额以收据为准。

  第九条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相关规定由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用、印花税、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在贷款银行对其贷款申请审批获准前要求撤回贷款申请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本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甲方支付的定金乙方不予退还。如甲方在贷款银行对其贷款申请审批、贷款发放后要求撤回贷款申请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应向按照第八条规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在贷款银行审批甲方情况后,由于甲方自身条件不符合贷款银行相关规定或银行要求甲方补充其他资信证明材料或提高首付款比例甲方无法满足而导致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乙方将甲方交纳的服务费或定金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后其余退还给甲方,本合同即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随时向乙方查询工作进展权利;

  二、甲方必须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甲方有配合贷款银行和乙方工作的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有权对甲方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进行实地查询和认证;

  二、乙方有在审查后负责将甲方材料提交贷款银行审批的申报贷款义务;

  三、乙方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除政府行为、司法机关等工作所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

  四、乙方有对甲方的用贷情况进行监督和风险监控权利。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以下任何一项规定的情况发生,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事件。

  一、在银行贷款发放后,由于甲方或相关权利人的不配合或房产本身的缺陷,无法办理以贷款银行行为抵押人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了重要事实,可能或已经给乙方或银行造成损失的;

  三、甲方在贷款期间,未经乙方和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将抵押房产出售、交换、转让、赠与、抵押或其他方式处臵,或者抵押房产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房产的使用性质和特征。

  第十五条 违约之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进项处臵。

  一、因甲方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条款的约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通知贷款银行解除合同,且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乙方概不退还;

  二、因甲方违反第十四条的约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乙方实际损失为依据。

  第六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如贷款银行确认的该房屋的价值、贷款的金额、年限、期数与甲方申请的不同,甲方同意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年限、期数履行相关协议,以甲方与贷款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的情况如果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工作职务的变更等),甲方应在变化发生三天内通知乙方,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甲方贷款申请(包括贷款金额、期限等)的最终审批权和决定权由贷款银行拥有;甲方不得因贷款申请未能通过贷款银行审批追究乙方责任(包括贷款银行拒绝甲方贷款申请或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等与甲方申请的不一致等情况)。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向乙方缴纳服务费用。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约定确认。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指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即日起生效。 附件:温馨提示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经办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2

  甲方:乙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x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

  3.定金4万元;

  4.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5%,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3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元: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三佰元手续费(由评估公司收取),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4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

  字_________号贷款人(甲方):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第一章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六章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号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合同范本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第五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第六章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x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章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服务协议 篇2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x银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额

  年月日金额

  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入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___________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____________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2)(3)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服务协议 篇26

  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项。

  2、服务费用:

  在乙方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尽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只作为办理贷款时使用,不作他用。

  4、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此协议自动终止,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乙方无关。甲方应保证按时按数额还款,因甲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须如数支付乙方服务费。

  5、违约责任:甲方若违反上述第4条规定,除上述服务费不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7

  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综合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乙方为甲方从银行贷款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融资贷款尽量接近万元整(最后以乙方推荐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贷款期限:

  根据银行政策和银行协商;贷款性质:根据银行相关政策确定;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银行利率。

  三、综合服务费:按贷款总额的%(大写:百分之)做为综合服务费或顾问费(不含评估费等其它任何费用),支付方式:甲方与银行面签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的50%,在房交所办理抵押后、银行放款到帐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综合服务费等,否则视为违约。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依约获得该笔融资贷款。

  2、甲方按银行规定用途使用该笔贷款。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位置:

  权证号:;建筑面积M2)作为抵押物。

  2、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配合银行及乙方办理相关融资贷款手续。

  3、此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销该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销该合同,甲方预交给乙方的综合服务费全额不退且视为违约,如果因为银行的原因,融资不能办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均不违约,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交纳的服务费。

  4、其他抵押物状况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依约获取相应综合服务费;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给相应金融机构后,在可融资能成功情况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沟通融资成功,单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约或以任何借口避开乙方,甲方仍应按合同支付乙方相应的综合服务费,同时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保证和甲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2、保证甲方能够在金融机构贷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规定时,乙方有义务提供担保,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在金融机构融资。

  六、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

  1、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综合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现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完善。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借款综合服务,在签定本《贷款融资服务合同》时,须预交¥:元(大写:),预交费用按借款标的应收综合担保服务费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还甲方全部预交费用。

  八、评估公司对甲方抵押物出评估报告书之后,甲方必须提前支付评估费领取评估报告书。

  九、房交所抵押登记费、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公证费、印花税费、工本费等费用甲方必须提前结清,乙方才通知银行下款给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垫资的情况,甲方必须提前报告方式与乙方沟通,乙方给甲方垫资费用为元,大写:元,双方协商约定的垫资服务费用为元,大写:元,双方约定的垫资服务费甲方必须提前支付给乙方。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后为不可撤销委托,若因甲方单方解除委托,甲方所交预付款全部扣除作为乙方前期服务费,且乙方有追偿其它损失费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同时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委托授权乙方代为办理借款。授权委托权限、范围、期限为代为办理到金融机构贷款,期限为20__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晓乙方的相关规定及沟通结果。

  3、甲方保证无信用污点及未还借款;

  4、甲方给予乙方的资料及证件为合法真实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而造成融资服务停滞或银行否单,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且安全合法,否则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6、甲方已知晓借款用途,不得违规乱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抵押物清单;

  6、抵押物权属证明;

  (如有合同附件,请在相应的附件后作上标识)

  十五、其他补充条款:本次融资顾问服务的承诺融资期限为年月日之前,若到期时还未能成功融资,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不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的预交费用,甲方不承担本次融资顾问服务的任何费用。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现住址:公司地址:

  固话:公司电话:

  手机:经办人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28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服务协议 篇29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鉴于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贷后管理服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一定报酬,根据上述协议,双方签订本协议:

  1、服务期限具体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2、贷款金额为 元整(元)。

  3、甲方应向乙方每期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甲方的借款周期为月,甲方需将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产生的费用逐月支付给乙方。

  4、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乙方不得遗失,否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如下

  6、乙方对甲方考察审核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太原市区100元,太原地区除市区外200元),以上均为单次费用,双方约定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方式为乙方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30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x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x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3.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0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乙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贷款服务协议 篇31

  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通过乙方中介获得民间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

  3、借款期限:____个月,以贷款方支付借款日起算?。

  4、借款利息:月利率_____%

  5、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还款

  6、中介服务费:借款总额的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如延期续约按此条款另行交纳服务费。

  此款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7、信誉保证金:服务费。

  此款在本协议签字当日支付。

  8、后续服务保证金____元。此款在本协议签字当日支付。如果到时甲方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本息,放款方委托中介方上门联系催收时,该款用作支付车耗、油耗、通信及人工等费用,每次上门催收按元计价扣除。

  甲方按约偿还放款人本息,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甲方。

  甲方到期不能偿还本息,如延期续约的,该款转作延期续约佣金不再退回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9、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____________

  乙方用户名: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10、甲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或个人的身份及财产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11、如因甲方提供的'担保财产及资料不到位或个人信息资料不到位、不真实或未缴纳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造成借贷无法操作或_____日内甲方不按时办理借款手续或放弃借款,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所付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12、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私自与放贷方发生借贷业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所付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借贷合同到期甲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甲方征得放贷方同意后,需到乙方重新办理延期借贷手续,并重新交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13、如天内,因乙方原因未安排甲方与贷款方洽谈签约事宜,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贷款人不同意签约,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

  14、特别约定:对于不按时付息或逾期还本的严重违约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非诚信消息,甲方对此无异议。

  15、争议的解决: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信誉保证金及后续服务保证金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32

  编号: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鉴于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贷后管理服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一定报酬,根据上述协议,双方签订本协议:

  1、服务期限具体为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2、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元整(元)。

  3、甲方应向乙方每期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_作为服务费,甲方的借款周期为___________月,甲方需将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产生的费用逐月支付给乙方。

  4、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乙方不得遗失,否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如下

  6、乙方对甲方考察审核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太原市区100元,太原地区除市区外200元),以上均为单次费用,双方约定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方式为乙方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 篇33

  协助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贷款,甲方接收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一、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利息及其他约定

  1、贷款用途:

  乙方应向甲方陈述贷款的真实用途,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此款只能用于需要,不得挪作它用,如有违反,乙方自行向借款方(借款银行)承担法律责任。

  2、贷款金额:

  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仟佰

  拾万 仟佰拾 元整),拟定放贷银行为:

  银行。

  3、贷款期限:

  甲方拟定贷款期限为: ,乙方可在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内予以满足,但具体贷款期限应以银行审核决定为准,甲方不得以乙方未满足其贷款期限要求而认定乙方违约,拒付贷款服务费。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提供 作为贷款抵押,同时保证其提供的抵押财产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有虚假,乙方自行向借款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的承诺。

  二、财务咨询费、协助贷款服务费

  7、甲方向乙方收取贷款额的%作为协助贷款服务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付¥元作为财务咨询费用,贷款成功后补足剩余服务费用,若贷款额的%低于

  财务咨询费用,则由甲方向乙方退还多余财务咨询费用。前述费用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退还。如贷款不成功,甲方承诺退还乙方全部财务咨询费用。

  8、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上述约定尽快为乙方选定银行及担保公司,并约定银行及政府部门与乙方企业负责人沟通确定贷款意向,乙方应全力协助。贷款办理完毕当日,乙方应按照贷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仟 佰 拾万仟佰 拾 元整)。

  三、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或个人有关文件及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考察核核实工作,如因方提供虚假财务情况和其它资料,导致甲方未能成功协助乙方办理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10、甲方按约定成功为乙方取得贷款后,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第7条的约定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外还应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计算。

  四、诉讼管辖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效力

  12、本合同自甲乙签字时成立,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财务咨询费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 月日

  合同签订地:

贷款服务协议 篇3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为了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币种)元(大写)。

  第二条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即借款日与还款日都在利息计算范围内)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保证金合同范本

  2、还款期限如下:还款时间为年月日。(请于还款日16:00时之前将应还借款打入贷款方指定帐户)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利审查借款方指定用款账户现金流动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审查)。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借款人)追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A。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B。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C。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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