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xx市机关部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一月一法”普法提示》,对全市67家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对200多部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任务进行解,明确专业法部门月度宣传任务,并每月向相关部门发送《普法建议函》,《普法建议函》的回馈率达到9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全面普法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互动,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设施,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6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楹联书画作品巡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法治文艺演出、德法大讲堂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升级改造xx智慧普法体系,在“一平台四中心”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造xx智慧普法2.0版本,新增用户法律需求和信息推送智能匹配、法律咨询个性化类案推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全面透彻的感知”、“智能融合的应用”、“普及泛在的互联”等智慧特征,全力打造集需求感知、产品研发、知识推送、服务供给、数据运用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精准普惠的xx智慧普法体系。加速智慧普法终端建设,推广社区电子显示屏建设,通过互联网接入、远程发布、自动响应、在线播放、实时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普法信息的定向发布和远程管理。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市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点做好:
8、加强“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9、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
10、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贯彻实施,督促区内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专项制度,把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1、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896起,同比增加0.15%,成功率99.95%;全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上半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98起,同比减少13.54%,成功率98.99%。
一是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报送”,上半年共排查纠纷3395件。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累计调处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47件,成功47件,成功率100%。
二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区127名社区律师被聘为义务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电子化工作,上半年累计审核人民调解卷宗577份。
三是巩固发展新型调解组织。为了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有效化解流动人口聚居区域产生的矛盾纠纷,我区先后指导设立了汉正街武汉应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汉正街中心商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汉正街品牌服饰批发广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在该领域中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吸收汉正街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组建调解队伍,建立规范调委会工作职责、流程。成立至今,新领域调委会有效化解承包经营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依法维护了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2、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1x年6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91人,同比增长14%;其中新增114人,同比下降23.5%。1-6月份,新增刑释人员141人,同比下降40.5%;帮教率100%,安置率为95%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为0。
一是筑牢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每月一摸查、每月人数一对比、及时互通信息的常态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了《xx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购置速拍仪,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止6月底,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62件,其中速裁案件123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充分发挥科技宣告室作用,对入矫、解矫人员进行宣告。规范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奖惩,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26人次。规范信息管理,在配备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全面采用面部识别、指纹打卡等设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达100%。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上半年累计对全区11个司法所进行两轮常规检查,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三分管理”进行检查,针对6个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场集中教育两次。组织80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武汉市社区矫正讲师团首轮巡讲的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档案、社区服刑人员案例评选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落实方案,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方案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2020年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我县各项法治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今年上半年,以“法律九进”为载体,我局联合全县各相关单位,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普法小分队到大营镇时槐村开展了精准法治宣传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与县委办联合开展了国安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与大营镇政府、大营春晖志愿者协会联合在大营火车站广场开展了“建设法治xx推进依法治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到大营镇金子中心小学开展了“与法同行法育未来”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系列活动共计悬挂宣传条幅18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800余份,普法书籍2000余本,普法小礼品2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0余人次。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高潮。二是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结合我局2020年重项工作,重点打造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建设试点村,加大投资力度,目前已经建成了焦庄、李进伯、南北陈、河景新村四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其驻入了法治展牌、宣传栏、树挂品等法治元素。三是开拓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充分发挥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法治号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法律服务功能,安排专人维护和管理新媒体平台,积极向新闻媒体报送有价值的稿件,今年以来被省市县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46篇,大力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1-6月全区累计普法人数29570人,完成全年绩效目标的54%。开展普法讲座127场次,同比上升9%;开展法律咨询116场,同比上升4%;开展法治文化活动120场,同比上升18%。
一是制定出台xx区“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0年)》。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在xx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区普法工作会议拟于下周召开。
二是启动法治宣传“三百”行动。组织全区各应普单位、律师、普法志愿者为辖区内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执法单位开展“精准普法”,形成普法清单,有针对性的做好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
三是关注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制定《xx区建设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项目指导意见》,有效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与区教育局联手推进青少年法治读本编制工作,开展全区57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品牌效应。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升“四个全覆盖”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阶段成效明显,为“强富美高”新xx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效显着。1-5月份,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社会矛盾纠纷9857次,受理矛盾纠纷1718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7182件,调处成功率为100%。一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常规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工作,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患、道交等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价格争议等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xx老娘舅》电视调解品牌栏目,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49个,人民调解员6662人。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全市参训调解员5017人次。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严格落实纠纷信息采集、报送、处理的基本程序,认真执行矛盾纠纷直报和“零报告”等制度。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全市矛盾纠纷数、调解组织数和调解员数均100%录入新系统。二是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市政府文件精神,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化解市信访联席办梳理出的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单位,并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化解,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能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研判,对信访积案组织对接机制,全力推动重点矛盾依法化解,有效解决了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消除了一大批不稳定因素,增进了社会和谐。三是着力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调整办公场所,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将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搬迁至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极大地方便了市级五城区医患双方纠纷调处化解求助。据统计,上半年,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调处医患纠纷30件,涉案金额近200万元。搭建组织指导平台,成立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政府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合力指导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全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深化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突破的任务和抓手,为推动我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的专业优势,服务新xx建设作用突出。1-5月,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450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2521家,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3万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2976家,代理各类案件5088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32444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6294件,采信率99.99%;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41件。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将公共法律服务购买按照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20xx年度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深化法律顾问覆盖工程建设,全市13000多家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府以及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运行全省首家集12348热线、12348网站、法律服务实体大厅等多种服务方式于一体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覆盖。提质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编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收集整理涉及婚姻继承、财产纠纷、劳动合同、房屋拆迁、民间借贷、食品卫生、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案例,制作成法律服务宣传手册,切实提高服务质效。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润xx·20xx春风行动”,组织专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348中心话务员、人民调解员和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成功策划、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力量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大型广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xx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梁溪区领导全部出席活动现场;全市20多家专业法部门和1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5000余名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人民群众纷纷感慨“司法局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xx日报》、《xx晚报》、《xx日报》、人民网、xx新传媒等10多家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齐聚活动现场,做持续深入报道,xx“司法日”荣登今日头条,点击量近6万人次。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和跨境并购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宣传、“公证开放日”、“公证助残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努力为企业、群众和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法律服务。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前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xx年1月18日起,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认真贯彻《xx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研究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特殊对象信息库,建立驻军法律援助站,落实工作站经费1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便民设施,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法律援助案件较去年上半年同期增长13%。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增强。1-5月,全市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案件。一是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xx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制度,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调查评估能力和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都得到有效提升。严格执行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督查、纠正日常监管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严格执行刑罚,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清理排查出相关人员4人。二是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假外出行为。全力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存在重新犯罪迹象的“两类人员”,制定严密周全的管控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重点管控,对涉黑、涉赌、涉毒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与街道综治部门、所在社区、派出所保持密切沟通,100%落实手机定位监控,强化信息化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越界报警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台帐资料及工作平台数据核查情况,现场抽查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请假情况等,检查各地“双严”活动落实情况和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日常监管扎实有效。三是多举措夯实教育帮扶。探索信息化教育矫正新方法,xx、xx、梁溪等多地通过手机app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开展“黄丝带”关爱帮扶行动,排查“四类人员”(服刑、强戒、刑释、解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家庭33户,发放各类帮扶物资共计金额3万余元;倡议市(县)区司法局联合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建立“四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对接、材料移交、宣传签约,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话回访或见面走访,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活动,进行操守保持督促提醒,最大限度确保戒治效果。壮大工作力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五老”志愿者培训,培育发展第一家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xx新途后续照管服务社”。四是全面加强工作保障。启动运行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完善市(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和中心合署办公模式,市、县两级全面形成集动态监控功能、信息传输功能、数据共享功能、应急处置功能、指挥调度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立体工作模式。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保障,联合14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必接”人员衔接经费保障,安置帮教专职社工配备比例,刑释人员就业、就医、低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部署为契机,全面提高社区矫正一体化智能平台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水平。部署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全面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全覆盖。
(四)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举措,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全面升级。 一是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市“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启动调研,听取基层单位普法工作难点以及对“七五”普法的意见建议;部署开展“七五”普法万人问卷大调查,广泛收集社会普法需求,把握“七五”普法趋势和特点,掌握“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和难点。目前,《xx市“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并印发市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命名表彰了xx古镇惠廉堂、xx市青阳镇青少年禁毒教育馆、xx市禾苑法治文化公园等39个20xx年度xx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xx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示范基地、xx市官林镇义庄村法治文化公园等10个法治文化阵地参加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涌现出xx香山法治书、xx市法德堂法治文化交流推广中心、xx区法治版画、xx区青少年法治文化专线、xx区“法润xx 送法进万家”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新吴区深化“法护蓓蕾”青少年系列法治实践等法治文化特色品牌。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法律下乡、法润xx•春风行动、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征集评选、《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读本》启动仪式、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法治阅读日、万家学法、三八维权周等十大主题活动,成立了全省首支全民法治阅读辅导员队伍。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积极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内容的群众自治活动,全面完成全省第十一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考核验收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平台,基本形成了网站、微博、微信、移动通讯终端、户外多媒体终端等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并存的新媒体普法宣传格局。4月,第三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暨新媒体“法宣在线”普法微信矩阵上线仪式在xx市举行,建成全国第一家“宪法书院”。组织开展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xx市选送的《司小西游记》喜获全国一等奖,xx区选送的《打造xx区“桃娃”普法品牌 构建普法长效机制》获全国优秀奖。组织开展“法润xx·德法同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征集优秀作品385部。四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印发《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强化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制定法治宣传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初步探索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成立xx市普法志愿者支队,下辖市直属普法志愿者大队和各市(县)区普法志愿者大队,与省总队形成三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分析研判机制,指导各地每月定期收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相关数据,通过分析研判,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全面夯实行业监管保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xx等领导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规定(试行)》。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交流研讨会,法官与律师通过职业共同体建设平台共同商讨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会同市律师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暂行办法》,召开“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诚信建设,依托政府信用平台、市局门户网站、12348网络平台等媒介,及时公开、更新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执业许可情况、违法违规执业情况信息。加强规范法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统一公证服务标准和服务管理;印发《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若干工作规范及部分常用文书格式》,统一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规范文书卷宗;深化司法鉴定“六零”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考核全市律师事务所,对检查发现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行政管理建议书,指导限期整改;全面考核考评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对不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质量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开展公证卷宗质量自查,推行公证人员服务质量自我考核和互评。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服务职责,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上半年,新设立律师事务所3家,办理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事项9件,办理专职律师执业证申领事项117件,其他行政服务事项168件;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11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629名;办理涉外公证员执业资格备案6件,办理公证员执业证到期申请换证6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88件,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1123件,变更登记72件。
(六)认真做好政治人事工作,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队伍建设。以xx市区划调整为契机,与新成立的梁溪区、新吴区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有效保证了政法专编的落实,同时也理顺了各市(县)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认真做好机关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有效维护了局机关的稳定和司勤人员的切身利益。组织召开挂职民警互帮共建会议,对互帮共建队伍进行调整,表彰过去一年互帮共建工作表现突出的民警。二是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智敏讲授专题党课《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干部》;分两批组织全系统党员赴井冈山,开展学党章党规的教育培训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组织召开政治工作例会,部署全年政治工作。选树优秀典型,推荐上报“执法为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播放的xx区锡北镇司法所长过锡贤先进事迹专题片---《谁在为难谁》。三是抓好政治部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核查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互查,上报各项组织人事统计报表。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政治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本次总结为起点,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新xx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七五”规划的完善、汇报和签发工作;组织召开xx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进一步深化“法润xx·德法同行”活动,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繁荣法治文化产品,加强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夯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全省第十二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推荐、考核和申报工作,力争年内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与辖区内村(社区)总数的比率达到40%。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组织引导“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以及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促进社会依法治理。提质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运转模式,探索启用新兴媒体或载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加强法律行业监管,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努力确保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提质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公调、诉调对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社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宣传,依托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宣贯《xx省人民调解条例》,发展《xx老娘舅》电视调解栏目,营造良好调解工作氛围。
(四)进一步夯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执法质量和“双严”活动成效专项检查,全力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矫,确保g20峰会顺利召开。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积极协调监狱、看守所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实战水平,下半年在全市探索、推广使用电子手铐,规范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使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年内各市(县)区至少有1个可参与社区矫正的专业型社会组织,至少有1个可参与或从事安置帮教的社会组织。
(五)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成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围绕“两学一做”,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学党规党章知识(演讲)竞赛。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选派岗位能手组队参加全省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开展政法专项编制督查,与市编办一起对各市(县)区落实政法专项编制情况逐一核查,确保年底前达到省厅要求。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3月,举办第一期“周末学习讲堂”,邀请杭州市政协常委、市农办副主任娄火明同志为全县领导干部讲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参加“百万网民学法”考试,如水法、税法、宪法等专项考试。5月下旬,举办全县第二期“周末学习讲堂”,邀请中国林科院分党组书记叶智同志讲授森林城市建设。县委党校在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班时都安排了法治建设方面的内容。通过法治理论的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为法治xx建设起到示范带领作用。5月,经县政府同意,xx县正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国家机关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法律六进”活动主动化、常态化。3月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配合综治宣传月,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4月印发《xx县“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及涉农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4月24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5个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人员密集的广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挥法治宣传流动车的作用,由司法局领导分组带队深入各乡镇村组,为期一周集中宣传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及法律进乡村等有关内容,发放法律进乡村普法读本1500余份。5月初,县文广新局组织文化、科技专业人员,走进xx一小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使学生从小树立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5月15日,县公安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在金豪财富广场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5月中旬,印发《xx县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活动的通知》,掀起学习宣讲宪法的热潮,如,xx镇举办“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主题讲座,并发动乡村、社区集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编写了《xx县以案释法读本》共收集典型案例51例。
三是坚持法治阵地建设纵深化。继续办好《xx报》普法专栏,定期开展法治宣传;4月,与大江网签订协议,开辟xx普法专栏和xx法治宣传集锦,每年发布12期,宣传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现已发布4期。县万年湖法治文化公园做好设施维护,在县法治文化公园、机关单位法治文化橱窗、乡(镇、办)法治文化长廊、村委宣传栏、村小组宣传标语更新宪法修正案内容。重点打造法治长廊、农民法律读书角,全县11个乡(镇、办)均建立了法治长廊,110个村委会设有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已覆盖了全县每个角落,实现了县城有法治公园,乡镇有法治宣传长廊,村级有法治宣传栏,村组有法治宣传标语四级全覆盖的目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九
为积极响应市司法局“纪律作风大整顿、全员岗位大练兵、工作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号召,着力在“三个坚持”上狠下功夫,把开展“三大活动”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坚持真学真做,彰显党员风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局各党支部以“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为主题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自身实际,开展“怎样做廖俊波式的好党员”大讨论。二是坚持真练真比,彰显能力素质。局党组深入分析我局干部年龄和发展现状,着眼长远,量身定制《xx区司法局青年公务员基本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将我局青年公务员的发展培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大比武活动精心设计了自我介绍、知识问答、即兴演讲、公文写作四个环节,既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又考察了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法治xx”建设,把握大局、统筹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手们与专家评委实现了相互交流、情感互动、共同提高的目的,达到以比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事后,为了进一步巩固青年公务员“技能大比武”活动成效,又组织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让大比武胜出的优秀青年公务员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发表感言,青年干部深入热烈的讨论交流,营造了良好互学互帮,拼搏赶超氛围。三是坚持真抓真查,彰显制度约束。局党组按照省、市、区委加大正风肃纪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发力制度建设,将作风效能工作的要求和任务统筹司法行政工作一起谋划,一起研究,做好履责、问责记实“双备案”。截至目前,局纪律作风巡查领导小组下基层司法所开展“双盲抽查”23次,局纪检监察室检查“四严十不准”执行情况12次,基层站所检查各社区法律服务点履职情况10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利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平台、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等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有利于全系统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等,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先后到西柏坡和红旗渠进行了红色教育,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了集体谈话和一对一廉政谈话活动,督促全系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绷紧廉洁自律思想防控之弦,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到各乡镇、各部门,安排部署“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
三是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拟定《2020年xx县“法律七进”工作总结》,印发到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为统领,集中开展“1+10”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上下互动、全县联动。大力宣传新修订《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其纳入每月宣传重要内容。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三下乡”活动、“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中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宪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共发放印各类法律宣传单2000余份。
三、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5月31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7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850人次,合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109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61.2%,并建成乐英乡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在规化建设中。利用赶集日,到乡镇聚集点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免费咨询610人次。积极编写法律援助案例5篇。撰写论文2篇。
(二)公证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公证案件90件,其中抵押登记1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1件。
(三)律师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服务。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xx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半年来办理刑事3件,民事30件,法律顾问8家,解答法律咨询275人次。制定“一村(社区)一律师”值班表,要求律师尽职尽责,挂牌值班。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勤政务实、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为“四个xx”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着力服务“四个xx”建设,切实彰显法律服务“主渠道”职能
围绕“项目建设提升年”,着力发挥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10个律师服务专业团队作用;组织5家资深涉外律师事务所赴深圳参加推介会,与香港郑黄林、秦觉忠、胡百全和黄新民4家律师行成功签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千双万”活动,全力推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企业、基层一线开展走访交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服务机制,组织带领律师走进红豆集团、远东电缆和阳光集团等企业,实地研究解决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控制和防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指导设立企业律师事务部,为企业进一步增强软实力提供法律支持;成立律师服务“三大战略重点”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服务“三大战略重点”活动,努力为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围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在全市12个律师事务所建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信息点,全力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健康有序发展;开辟公证服务快速通道,积极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活动提供咨询、受理、审查、公证服务;主动跟进重大投资项目,对国外引资、引智项目,提供电话预约、优先受理、上门服务;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合作协议、招投标,抵押贷款公证,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和投资风险。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走访企业12863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咨询函”46548份,担任企业法律顾问7382家,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服务企业平台169个,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建立法律服务中心65个,办理涉企转型升级法律事务1089件,代理各类案件2534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136家,代理各类案件218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1亿元。全市公证机构共走访企业895家,发放“联系卡”、“咨询函”253份,办理公证事项53960件,其中涉企公证事项4049件。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巩固年”活动,认真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拓展司法鉴定领域,主动探索司法鉴定参与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新举措,与人社局联合发文规范司法鉴定与工伤认定对接工作(此举被xx日报、江南晚报等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全市先后启动“司法鉴定绿色通道”十余次,共出具司法鉴定结论7560件,采信率99.9%。全面整合法律资源,全力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制宣传参与法律援助,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8件,全面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管,顺利通过省厅组织的办案质量检查,积极应对刑事法律援助调整,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制定下发全省首个《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累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82件。全面做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确认和组织实施工作,圆满完成考试任务;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年度备案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选拔和储备了数千名法律专业人才。
(二)着力推进平安xx建设,切实发挥矛盾化解“主战场”作用
按照调处防控双管齐下的思路,着力强化源头预防能力,深化调处化解工作。以全市12597个网格单元为着力点,通过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分散排查相补充,最大限度发挥网格化排查作用,增强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源头掌控。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月报、直报、季报、年报制度,全面梳理、研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严格落实分级管控制度,切实强化工作举措,通过完善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对接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开展星级村(社区)调委会创建工作、实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改版升级《xx老娘舅》、策划拍摄制作《温暖20xx》特别系列节目等,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最大限度确保矛盾纠纷少产生、不积累、不激化。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2987件,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699件,调解成功矛盾纠纷26683件,调处成功率99.97%。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81个,人民调解员8123个,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171人,兼职人民调解员5963人;市级三、四、五星级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率分别为73%、21%、16%。陈斌、周建洪、朱国成3人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顾德成等10人被表彰为xx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范筱萍等3人被表彰为xx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xx市人民调解委员会、xx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xx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主阵地”功能
全面落实“两类人员”排查走访、安全防范和困难帮扶工作,有效确保各节点及“两会”期间“两类人员”监管安全稳定。广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学习整改活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水平。不断完善“两类人员”帮困扶助机制,在xx、xx等地陆续建立“两类人员”帮困扶助专项资金,先后发放救助资金70余万元,发送慰问品4000余份。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推介会、帮扶送温暖等活动,主动做好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子女关爱帮教活动。积极开展劳教场所排查活动,扎实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围绕首要目标全力确保场所安全无事故,努力实现第九个“四无”年。编制出台《xx市司法强戒所管理制度汇编》,顺利完成场所职能转型。认真开展教育矫治年活动,做好矫治基础教育工作,探索强戒戒治规律,强化强戒戒治程序,提升戒治成效。全力推进生活卫生“五好食堂”、“规范化医院”和“内务卫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戒治人员就医就诊管理,实现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档升级。
(四)着力推进法治xx建设,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职责
以“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为契机,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为重点,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为载体,全民普法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的“xx大”,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了以“学法律,讲秩序,解矛盾,促和谐”为主题的依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30余家专业法部门开展了“每月一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经济转型发展,编印了《xx普法》、《新法速递》、《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等书籍5万余册;围绕全民普法,进一步深化了“法律六进”活动,共开展法律进机关277场次、法律进乡村980多场次、法律进学校532场次、法律进企业8700场次、法律进单位780场次。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推动“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共实施1000多个,打造了xx普法网、公交移动电视、手机短信等多个普法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共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3000余篇(幅),开展法治文化活动1000余场次,播放法制电影850场次。
(五)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规范,提升装备配备水平。今年以来,市局先后投入30多万元优化网络环境、改善全局信息化办公条件;投入70多万元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增配执法装备、改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环境、升级司法所硬件装备等;争取专项资金500万元,完成劳教所安防一体化建设工程,全面实现劳教所污水处理工程改造升级,完善戒治环境。以基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xx试点为契机,着力推动县(市)区司法局、镇(街道)司法所落实专编专用、充实人员力量,切实解决事多人少,队伍不稳定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市80个司法所共有在岗专编人员197人,在编率69.4%。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基层工作平台实体化运作的经费、人员和编制保障,切实解决市(县)区司法局向一线实战平台转型的“瓶颈”问题。目前,xx、xx、xx、xx、xx5个市(县)区调处中心均已落实事业单位编制。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省级“优秀司法所”和市级“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紧抓劳教制度改革机遇,深入研究强制隔离戒毒与劳动教养在执法内容、管理方式、教育手段上的本质区别,做好政策释疑,抓好安防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劳教人员解教工作,稳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收工作,顺利实现劳教所职能由劳动教养向强制隔离戒毒转型。
(六)着眼推进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激发司法行政工作活力
狠抓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强化xx大精神领会,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和引领事业发展的能力。通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纪条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大力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各类调解员培训班185次,参训人员14058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36期,参训人员1600人次。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文明服务若干规定》制度,切实打牢司法行政队伍防腐拒变能力。建立“典型库”,大力推树司法行政系统和行业典型。截至目前,我市先后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我市获选的全省“十大群众心中最美司法所长”胡国良同志的事迹在《xx法制报》头版头条进行了宣传报道;全省“群众心中优秀司法所长”葛永军同志的事迹在《最美基层司法所长》杂志上进行了专题报道。xx区司法局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典型,劳教所民警朱国富被省厅评为先进个人典型。宋政平、单世文、陈易平3名律师入选了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张讷、陈文君、宋征宇律师被评为“xx市中介服务领军人才”。
---创新举措亮点突出。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我局在广泛调研和深入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启动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并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了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方案,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同志充分肯定并亲笔批示“很好!望抓好落实!”,其他省辖市司法局也纷纷来电咨询请教我们的做法和经验,产生了较好影响。为进一步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创新法治惠民举措,我局全力打造覆盖城乡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治文化工作、法制宣传公共传媒、法律援助服务五大平台,被列为20xx年度法治xx建设实事工程项目,并被司法部重点关注,其信息被司法行政权威杂志---《中国司法》采编。法治惠民五大平台启动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咨询近6000场8万人次,开辟多条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97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减免司法鉴定收费41余万元;在全省开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情况满意度调查》活动中,我市公证服务群众满意率抽样调查结果为100%;围绕调解工作策划拍摄制作的《温暖20xx》特别系列节目和改版升级的《xx老娘舅》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先后收到观众感谢信38封,锦旗41面。
---重点目标全面实现。我局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前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预期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xx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试行)》等制度;市级医患调处中心目前已落实人员和场地,财政正在进行经费核算;xx、xx等5个市(县)区调处中心落实事业编制;全市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为99.97%,高于95%的年初预定目标。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预定目标60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均已命名挂牌;保障民生公证事务5569件,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各类检查考核中,我市公证处优秀率100%,公证卷宗合格率90%以上;全市除xx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外,其余鉴定机构均已高质量完成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司法鉴定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率63.8%,年内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0.9‰,远低于2‰的预期目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0.14%,有效控制在1.5%以下。“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圆满完成,镇(街道)法治文化站点覆盖率100%,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率100%,公务员法治培训和考试率100%,以两办名义出台了《xx市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100%,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25%,完成20xx年度创建指标。法律援助受理案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受理群众法律咨询完成全年任务的108%,70%以上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已达市级示范或合格标准。市级三星级以上司法所建成率97%以上,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合格率35%以上,完成年度指标。
---整体工作成绩明显。今年我局被省司法厅表彰授予全省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优秀组织奖,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有3名律师入选了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xx东港司法所长胡国良被评为“十大群众心中最美司法所长”,xx市宜城街道司法所所长葛永军被评为xx省“群众心中优秀司法所长”。矛盾调处成功率指标,作为落实省“八项工程”对我市的考核指标之一,已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三名。
在梳理总结经验做法中我们感到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和着力解决。
(一)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因地区和部门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视不同导致地区间、部门间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普法受众面,特别是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社会闲散人员的普法还存在盲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历史原因,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各地区之间分布不平衡、发展不均衡。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保障不够。目前全市还有4个区(崇安、南长、北塘、新区)的调处中心尚未建成实体单位(有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有独立工作场所、经费)。
(三)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难度较大。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无执法证件,也无规范统一的执法着装,缺乏与刑罚执行配套保障,如专用警械、警车等,导致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脱逃社区服刑人员的查找难度较大,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决定收监执行暂与监外罪犯的送交任务时异常艰难。
(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不足。“六五”普法规划虽已提高普法经费标准,但实际有些地方两级财政均未按照标准拨付到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总体不到位,有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尚未纳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已经纳入财政预算,但仍然存在保障经费短缺现象。社区矫正经费严重不足导致专职工作人员工资远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队伍极不稳定。
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是明年工作的重要任务,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四个xx”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xx届三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作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主管部门,我们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加强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通过合理配置辖区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全力实现群众走进一个大门,解决一揽子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加强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中心工作机制,深化中心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中心法律服务成效。全面整合司法行政面向群众的各项服务职能,加快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声讯平台建设,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110”。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业务质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职能优化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探索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拓展司法鉴定服务领域,建立公证联络制度和业务咨询网上值班制度,试行推广法律服务人员联系卡、公示牌,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紧扣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着力研发一批项目化的应用产品,促进法律服务供给与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多渠道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整体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支持保障体系,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公益服务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增添和谐因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矛盾调处机制,使群众矛盾能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作为矛盾化解“主战场”,我们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增添和谐因素。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组织保障。进一步夯实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组织。着力规范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工作,培树特色品牌。大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年内实现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60%以上。深入开展规范化调处中心建设和示范调处中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进程。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多举措推进专职、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建立覆盖全市的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定期排查制度,认真执行专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实现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有效排查率85%以上,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有效预警率90%以上。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继续深化各类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机制。积极推动信息联动、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不断强化专业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0%以上的目标。结合实际,完善突发重大矛盾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建立人民调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落实个案补贴制度。三是全面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成效。加强调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制度和有律师、专家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公开听证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心理疏导、经济救助等新型调解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专家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风险评估,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调解方法体系。设立推广“个人调解工作室”、“特色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便民公示活动,切实便捷基层群众的调解需求。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进一步做强做优《xx老娘舅》电视调解专栏,培育一批像“柏万青”一样的本土调解明星。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完善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作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主体和特殊人群管理“主阵地”,我们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适用前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推广交付接收“无缝衔接”方法,认真落实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送必接要求,强化源头预防。定期排查两类人员监管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严格落实两类人员日常监管制度,推进流动刑释解教人员“两头包、双列管”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提升管控成效。积极推动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工作,进一步提高手机定位覆盖率。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制度。丰富教育矫正方法,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建立需求互动的教育矫正模式,协调职能部门落实政府帮扶政策。三是进一步夯实基础保障。扩大两类人员帮教队伍,夯实两类人员管理的社区基础。建立市级社区矫正工作指挥中心,开展市(县)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推动中心与社矫安帮机构合署办公,优化硬件设施,拓展主题功能,强化职责履行,提高实体化运作水平,真正凸显中心核心枢纽作用。推动建立与公检法和监狱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两类人员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进机构专门化、正规化建设,推动设立市、市(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局,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
(四)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我们将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多渠道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积极争取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基层法治建设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比例。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和互动联动机制,健全“法律六进”长效机制。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策划组织覆盖全市的各类主题活动。多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教育培训,多举措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工作指导和引导,开展法制村长助理聘请试点。二是多维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围绕“四个xx”建设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学习宣传针对各类主题的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程,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为群众生产生活和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不断创新学法用法形式,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努力形成法制宣传教育“五抓五带动”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现有平台和载体,抓紧构建xx网络普法联盟,打造全市统一的普法资讯平台。依托“三网合一”技术,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网上学法平台。以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探索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化、系列化、优质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精细化、多样化。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全市的“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进一步拓宽群众法治实践参与渠道、健全参与机制,大力拓展法治建设领域。依托一切可能利用的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地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延伸。
(五)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基层体制改革,为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xx届三中全会明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面对这些与司法行政息息相关的改革重点,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改革。一是探索司法所管理模式。以xx基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由市(县)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编制使用和人事任免实行统一管理的机制。对司法所的人、财、物等实行和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拓宽优秀司法所长晋升渠道,参照公、检、法等部门,提高基层司法所长职级;按照公安派出所人员薪资组成模式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待遇,实现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保障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强化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职能。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建设,在市、市(县)区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局”,组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建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加强社区矫正装备建设,给执法支队(大队)配置警(囚)车,给予基层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身份识别支持,配发统一制服、徽章和必要的警务器械,维护社区矫正执法权威。三是夯实社会治理创新基础。加强司法所建设,严格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要求,加快推进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各级人民调委会建设,打牢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全面实施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升中心在一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核心枢纽作用。四是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顺利完成劳教所职能转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戒毒工作规律,逐步完善戒毒工作制度,健全戒毒工作体制机制,力争在全省率先形成科学有效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五是完善配套建设。对接司法所双重管理模式要求,加强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加强司法行政专职社工队伍招录机制建设。对法律服务处(科)进行扩权试点,落实对辖区内律师的考核、培训、奖惩等权限,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或给予参加公益活动律师补贴的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外网建设与应用,全力打造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是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积极抓好公证处事业编干部的招录工作,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公证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公证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171件,公证收费106400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律师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县3家律所18名律师共办理327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303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安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和岗位公职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县各单位共聘请法律顾问74名,各乡镇共聘请法律顾问18名,共120个村委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实现了法律顾问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在全县农村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组一调解员、一家一法律明白人”工程。
三是司法鉴定工作稳步发展。上半年江西亚林林业鉴定中心共完成各类林业司法鉴定案件113起,其中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3起;非法采伐、毁坏、运输野生保护植物案件40起;非法猎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案件22起;盗伐、滥伐及林木价值案件28起。xx钤阳司法鉴定中心共完成各类鉴定2100件,其中交通事故技术鉴定1480起,交通事故痕迹鉴定116起;法医临床鉴定63起;法医病理鉴定83起;法医毒物357起;事故车辆损失鉴定1起;未出现错误鉴定和鉴定当事人不服鉴定意见的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好评和各级司法机关的有效采信。
四是认真推进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上半年来,为低保户等经济困难群众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大力提供法律援助,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通过办案化解矛盾纠纷和实现合法诉求。半年共办案92件,其中诉讼71件、非诉讼21件;刑事案件40件、民事案件51件、行政案件1件。接待来访、来电以及开展活动解答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涉及农民、农民工、老人、妇女、残疾人等多类人群和婚姻家庭、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交通事故赔偿、提供劳务受害等多个类型。配合妇联下乡村、进社区举办讲座以及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宣讲法律援助以及法律知识,受听群众600余人,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3条,出动宣传车4次,撰写报道5篇。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并发挥一定作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检察支持起诉机制。提高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