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睡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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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睡觉通报

工作期间睡觉通报(精选3篇)

工作期间睡觉通报 篇1

  全体员工:

  20xx年5月7日凌晨4点,保安员,上班时间睡觉导致公司电缆线被盗,为了严格公司纪律,特对保安进行辞退,引以为戒! 特此通告!

  行政部

  5月7日

工作期间睡觉通报 篇2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结合关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工作检查的内容和原则

  (一)本制度所称专项工作,系指总关部署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人事、政工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理整顿、案件查办、行风治理、责任制考核、教育整顿、源头治腐、执法监督、执法监察等涉及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

  (二)专项工作检查通报,应坚持实是求事、客观公正、权责明确、奖惩分明、预防为主、违规必纠、推动工作的原则。

  二、专项工作的检查

  (一)专项工作检查通报将不定期的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二次。

  (二)专项工作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确定检查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等,经关党组或党组纪检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专项工作检查前,检查组应根据实施方案,将检查的有关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实施专项工作检查,可采取听、查、访、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听,就是听取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除领导班子成员外,视情可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查,就是查阅有关的资料。

  访,就是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个别访谈,了解该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实际情况。

  评,就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可分别采取评议、评分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五)检查组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对反馈的问题,应认真研究整改。

  (六)专项工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根据检查情况,向总关党组写出专项工作检查报告。

  三、专项工作检查的通报

  (一)对专项工作检查情况应实施通报。

  (二)通报应如实反映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基本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三)通报可采取书面或会议的形式,在本单位或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力、问题多的单位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四)在专项工作检查中,发现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管理失察、监督失效,分管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重大廉政问题,应及时向总关领导报告,并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大连海关党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20xx年4月13日起施行。

  

  x年xx月xx日

工作期间睡觉通报 篇3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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