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佚名 34 0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通用5篇)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篇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 请各位业主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年xx月xx日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篇2

  尊敬的业主及使用人: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1、从20xx年XX月XX日起,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的车辆除外(如:执行任务的急救、火警、110、工程抢险的车辆等,接送危重病人、搬家的车辆等);

  2、如需办理地下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请在20xx年X月XX日前到开发商客服部(咨询电话:)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物业公司安保部(咨询电话:转XX2)办理相关手续;

  3、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4、请业主及使用人(包括外来人员)自觉的将自己的自行车和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停放在各楼地下一层的停车处并摆放整齐;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xx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苑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篇3

  尊敬的业主、租户:

  您好!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篇4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一、已购买汽车停车位业主(车主):

  凭申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汽车蓝牙卡100元/张,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月25元物业服务费,半年缴纳一次费用.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

  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三、装修阶段未入住的业主:

  如带有装修材料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的,经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后迅速驶离(不超3小时)则免收场地资源费。超出免费时间按第四项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装修完毕入住之日起,车辆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按以上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执行.

  四、来访人员(包括业主亲属)汽车:

  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3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3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超过8 小时(24小时内)按人民币15元/辆收取(内含3小时免费时段);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

  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

  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 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物业客服电话:0775-2272680

  24小时值班电话:0775-2271380

  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9日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篇5

  尊敬的业主、租户:

  您好!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月x日

标签: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