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工作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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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工作的请示

指导工作的请示(精选3篇)

指导工作的请示 篇1

  国展苑社区工作站:

  小区现物业管理公司广居物业的管理服务合同将于x年8月30日到期,业委会面临是否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或继续与现公司(广居物业)继续续约的问题。

  为此事,业委会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日前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并于6月5日至7月5日在业委会公告栏内,张贴有关收集意见建议的公告,为期长达一个月时间。但从目前反馈的信息来看,业主关注的程度较低,九栋大楼的业委会信箱未收到只字片纸。从目前国展苑的实际情况来看,若按照有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无法达到法定人数,不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业委会自身也存在换届问题,能否代表小区业主大会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得到关主管部门的指导。

  鉴于上述原因,业委会在此次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上,面临两难选择。为此,特请示社区工作站,派有关人员来本小区业委会实地指导工作,帮助业委会解决此次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

  特此报告,请批示!

  xx区布吉国展苑业主委员会

  x年7月11日

指导工作的请示 篇2

  县纪委:

  5月24日,市卫生局召开了NN市卫生系统“以案严纪,推动科学发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市检察院通报南宁市卫生系统近年来发生案件,市纪委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为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局拟于x年5月31日召开x县卫生系统“以案严纪,推动科学发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大会,会议拟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并通报近年来发生在全县卫生系统的案件,邀请县纪委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妥否,请批示。

  中共x县卫生局委员会

   县 卫 生 局

  x年五月二十八日

指导工作的请示 篇3

  县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批准的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精神,从x年6月1日起,由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分别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法》同日废止。按照这些规定,卫生部门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监管餐饮环节和查处违法行为,将没有法律依据。然而,省政府机构改革刚刚开始,省及市、县政府部门职能未调整到位,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权确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县卫生局特向政府请示:

  从6月1日开始,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确定,由法定部门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部门将全力协助做好餐饮环节有关工作。或者请政府发文,在部门“三定”方案印发之前,授权卫生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日常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特此请示。

  xx县卫生局

  x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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