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风通报

佚名 20 0

工作作风通报

工作作风通报(通用3篇)

工作作风通报 篇1

  根据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要求,近期,对乡机关作风进行了督查,机关干部仍存在一些与作风建设相违背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上下班情况。上午9点以后,个别干部还在食堂吃早餐。有的干部外出未向办公室报告。少数干部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8月16日下午,有3名干部未严格按请销假制度办事,1人早退,1人迟到。二是值班情况。少数值班干部未在岗,个别换班干部不具备书面手续。三是“四学”情况。个别干部态度不够端正。在写读书笔记时,内容不全面,或文不对题,或临时拼凑,或下载打印,个别干部甚至至今不交。

  二、整改要求

  一是严明纪律。全体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按规定请销假,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责成纪委书记王黎明对所有年轻干部进行工作谈话和交心谈心,对杨东梁进行诫勉谈话,申志伟在机关干部会上作公开检查。二是严格值班。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必须在岗值班,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茨竹乡境内。值班干部换班要履行换班手续,换班干部双方、分管领导要在换班手续上签字认可后交党政办备案。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如遇特殊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以不值班。三是开展“回头看”活动。坚持周一例会制度,开展集中学习,安排部署工作。乡领导、乡干部认真开展“四学”,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6月18日在全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讲话,全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内容不全面、文不对题、临时拼凑、下载打印的同志要端正态度,该完善的要完善,该重写的要重写。特别是未交读书笔记的同志要尽快写好读书笔记。乡领导、乡干部认真开展“三查”,明确整改措施并公开承诺。四是加大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两次作风建设情况通报,月底对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通报。对不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进行公开批评并曝光。五是严肃查处。把作风建设活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或绩效考核,在市县乡通报中被通报的同志,除扣除相应目标分外,一律不得选先评优。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x年xx月xx日

工作作风通报 篇2

  上周,市落实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直机关工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我市党政机关及县(市)区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

  总体来看,我市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良好。但在督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电脑游戏、上网购物、炒股等。二是一些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三是个别单位未设置“公示牌”,部分办公室锁门无人、情况不明。

  根据有关规定,市落实办责成市国税局、市农业局农技站、西工区政府办、西工区民政局、西工区办事处、老城区环保局、老城区创建办、洛宁县马店镇、伊川县水寨镇、伊川县彭婆镇、栾川县检察院、栾川县国税局、栾川县药监局等单位对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1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效能告诫、解聘等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22名迟到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团市委、市外侨事务办、市水务局、市地震局等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警示,责成向市委写出检查,限期整改;对未设置“公示牌”的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交警支队、瀍河回族区东关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栾川县栾川乡信访办等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作风纪律是党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作风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要认真对照 “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政纪教育,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和工作效能的持续提升。

  xx市“狠抓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6月25日

工作作风通报 篇3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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