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方案(精选3篇)
监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各种地下管线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专项保护方案,以及管道损坏应急预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批。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作业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选用技术水平过硬的机械操作人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二、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认真调查,对线路的种类、走向、埋深等具体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保护,加固工作,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机械行进路线应避开已标明地下管线位置。
三、机械开挖部位有专人指挥,地下管线位置安全距离外,洒石灰线,线内严禁机械作业,避免管道两侧土体受到挤压而损坏管道。
四、管线沟槽临边要求做好安全警示及临边防护,沟槽做好排水措施。
五、管线周围及上下2米范围内采用人工薄层轻挖,不得使用机械挖掘,管道暴露后采取临时保护加固措施,随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直接操作人员做好地下管线的交底工作,对开槽发现的没有标明的地下管线,或虽有竣工资料,但管线位置、走向与实际不符时或无法判断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管线协调部门及权属单位,在有关单位人员现场监护并采取保护或排迁后方可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小心操作,挖掘动作不宜过大,杜绝盲目施工。
七、做好管线排迁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分析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保护事故现场,通知管道维修单位到现场抢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现场警戒,专人看守。
八、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野蛮操作违章作业及时要求整改、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监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对本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取得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及时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这些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制订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进行了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6、检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分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是否编制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是否开展了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治理。
7、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处理程序,做好记录、安全台帐登记,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中。
四、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在旁站和巡视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规范检查、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要坚持天天抓安全,日日查隐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监理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做好。
2、按照本监理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所有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记录在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3、监理部每月都集中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共同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标准。每月向公司报告安全排查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并报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六、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目标,把安全隐患彻底“清除”出现场,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整理、分析,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新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我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不懈的抓下去,力求控制和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该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
监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快处置、案件不积压,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石治欠办发〔20xx〕58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掌握底数。一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施工建设项目(含截至20xx年7月15日已竣工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划拨和人工费支付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欠薪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在建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经营单位、专业合作社等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核查网约车、物流快递、网络平台外卖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四是当前一段时间处于暑期用工高峰期,全面核查未成年人暑期务工安全管理、拖欠工资等风险隐患。
(二)对核查发现的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工资支付等问题风险,实施专班化解、限时整改、足额兑现,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支付兑现,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劳动权益。
二、领导机构
我街道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体要求及夏季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欠薪)要求成立下路街道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下路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吴高举任办公室主任,谭娅负责协调和督办具体工作;赵菊梅、余彦堃、敖礼、张泽燕、阎莉等具体负责所涉行业科室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有关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内设按照“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行动时间与范围
(一)行动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二)行动范围:各类政府投资、国企投资和国企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和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
四、行动内容
(一)对标行动目标,全面实施清理核查。一是对辖区(领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资金筹集、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对辖区(领域)内的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三是各乡镇(街道)牵头对辖区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劳动务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二)落实保障机制,提升监管预警能力。一是召集辖区相关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宣讲、约谈;二是对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银行专用账户制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制度政策要求,对行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单位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对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制度,以及日常宣传、日常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开展督查巡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款支付问题和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20日前全部兑现清零;二是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31日前全部整改清零。
五、行动安排
(一)宣讲约谈阶段(20xx年7月20至7月25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及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实施集中宣讲和约谈;各村(社区)通过LED、宣传横幅、高清大屏等悬挂宣传标语。
(二)清理核查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按照行动内容,牵头组建清查核查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分条分块”开展全面清查核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见附件1),汇总形成核查清查台账,及时报告核查清查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清零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牵头负责,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核心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欠薪隐患,组建处置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开展专题化解处置。
(四)总结约谈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5日前形成夏季行动书面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领导统筹负责、行业分管领导、行业科室具体负责的“多岗同责”治理机制,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法制权威尊严,让农民工更有尊严的获得劳动报酬。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研判夏季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谋划好20xx年下半年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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