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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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

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精选3篇)

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传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文化局局长王应战为组长,副局长董文为副组长的修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内容见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简易操作手册)

  五、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

  普查应包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进行调查。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

  (二)代表性

  在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注重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六、普查方法

  (一)组织人员和开展培训(20xx年4月16日,将开办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修武培训班,我县8个乡镇及小营工贸区的各村都将抽派普查人员赴县进行集中培训)

  (二)进行田野实地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普查人员要到现场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地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要撒大网、细摸查、定准位。撒大网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搜集所有的项目信息。仔细摸查就是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确定调查范围,进行田野访问作业。定准位就是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特别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四)用多种手段采录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七、时间安排

  (一)全县发动(20xx年4月13日-4月20日)

  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相关部署及我县实际,普查时间安排如下:

  1、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培训。

  2、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普查(20xx年4月21日-6月1日)

  1、4月21日——5月10日为全面普查,摸清线索

  我县在先行培训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一次各乡镇有关单位碰头会,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指导乡镇“普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滞后和进程缓慢的单位及时通报。

  2、5月10日——5月底前为重点调查,做好登录

  各乡镇、有关单位每五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进度。凡是普查后报告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乡镇,要上报有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各村普查人员要定期将普查线索整理上报至乡镇,6月1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普查情况汇总上报县普查办公室)

  (三)6月1日——6月10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汇总阶段

  “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级汇集“普查工作”成果,对普查到的线索进行分类筛选,指导各乡、镇填写相关表格。要统一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普查办公室要严格对照上级要求,逐条严格把关,争取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市非保中心的检查验收。

  (四)6月10日——6月30日迎接市非保中心验收

  市非遗普查办于6月10日至20日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于6月20日至25日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6月底前此项工作将全部结束,迎接省厅检查验收。

  八、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并制定本乡镇的普查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县政府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需的普查设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落实责任。本次普查工作采取县级负责制,以县为主,抓好培训,全面实施。为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将纳入年底各有关单位的目标考核。

  (四)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

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 篇2

  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市文广新局的安排部署,为庆祝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我县的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围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主题,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着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主题: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三、活动时间

  时间:6月14日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版面宣传、成果图片展:制作文物保护宣传版面及多块非遗图片板块,活动日期间在东环广场展出,用文字、

  图片的形式立体地展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在全县各个乡镇悬挂文物保护条幅,在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悬挂相关条幅,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二)文字资料宣传:活动日期间在东环广场现场向群众发放文化遗产宣传资料1000份,让群众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制定“6.14”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这一主题,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我县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喜人局面。

  (三)面向社会,形成声势。充分利用电视等大众媒体,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事项和工作进程,提高社会舆论,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自觉意识。

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 篇3

  一、活动宗旨

  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活动。

  1、在文化馆大楼、主要街道(乡镇)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标语。

  2、举办学习座谈会。组织工作人员、项目传承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讨论、座谈,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珍爱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依法保护工作。

  (二)开展各类形式活动纪念文化遗产日。

  1.6月1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宣传、文广系统,教师、学生、老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邀请县级领导讲话,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2.6月11日组织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对外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让广大v视台、《新会昌周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有关文化遗产知识,公布省、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

  4.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行文化遗产图文展。

  5.6月9日—10日举行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授课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为了顺利、有序开展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做好活动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

  负责协调有关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2.宣传资料组:。负责收集、整理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计划。

  3.展览组:。负责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版画。

  4.广场宣传组:。

  负责组织好文化广场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准备好音响,撰写县级领导讲话,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5.后勤组:。负责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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