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汛防洪防风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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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汛防洪防风工作应急预案

关于防汛防洪防风工作应急预案(精选3篇)

关于防汛防洪防风工作应急预案 篇1

  为了使我校防汛防洪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并有效地预防台风、洪水和风暴等自然灾害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以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分工

  组 长:温子泉校长全权指挥学校防汛工作,作好上传下达工作。

  副组长:王艳芳、冯建玲具体指挥、组织学校教师防汛工作

  组 员:何文雄、李美仪、李小红、胡颖明、李颖嫦、麦惠芳、李喜凤指导疏散、转移、安置学生。陈莉媛、廖伟霞、冯雪芬、冯勤英、冯洁芳、黄红延负责学生救护工作

  何文雄、刘均成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王艳芳副组长具体分管防汛防洪工作,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室,王艳芳任主任,冯建玲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防汛防洪工作,联系电话:380。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2)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要及时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组长要坐镇指挥并部署防汛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果断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决定,学校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3)组织指挥全校做好防汛防洪和抗洪抗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4)一旦发生台风险情和洪涝灾害,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协助组长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2)在汛期要保持每天与镇中心小学联系,了解上级有关汛情信息和任务,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的防汛防洪工作。(3)做好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物资的配备工作。(4)一旦发生台风险情和洪涝灾害,要协助组长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应急工作程序:

  1、根据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迅速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切实做好检查和防范自然灾害工作。

  2、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果断做出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决定,及时做好师生员工撤离工作。学生在校不离校,学生在家不上学,以保证学生安全。

  3、启动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各副组长靠前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并组织有关教职员工积极投入抗洪抗台工作中去。重点做好学校的电脑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体育器材室等设备的防护工作,情况特别紧急时,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及时做好转移。

  4、安排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组长、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和学校的值班电话(07508930380)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讯畅通。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中心小学汇报。

  5、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镇中心小学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镇卫生中心医院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体育设施等,应及时向中心小学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时间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6、抗灾救灾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了解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员工的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因家庭受灾而失学。同时,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防洪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关于防汛防洪防风工作应急预案 篇2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

  电 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暑假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若学校发现磁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以下工作操作。学校信息员——值班教师(学生)——发现滋生自然灾害——通知班主任——学校校长——组织学校抢险队帮组学生转移——上报联校——上报乡里教育局——通知医院组织抢救。

  9、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具体要求

  1、大力宣传

  各校要利用一切手段,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性书写防汛宣传标语,张贴传单,形成自觉保护生存环境的氛围。

  2、落实责任

  我乡四所完小,校长为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校实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要把本校防汛减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3、汛前检查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即行动,于放假之前排查学校存在的隐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工作,对校产、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严格值班

  四所完小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灾工作的通讯畅通。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树立防汛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防汛抢险的紧迫感、责任感。党员、先进青年要冲在前面,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5、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汛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充分准备,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临阵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关于防汛防洪防风工作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部门的暴雨、洪水和其他自然灾害,以及相关防御设施出险等突发事件,保证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旅系统事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阜新市文旅系统防汛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由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督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有重大防汛抗旱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

  (3)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抗旱行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旱情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重点防护对象

  阜新市文旅系统防汛抗旱重点防护对象主要有:

  (1)全市重点文博单位;

  (2)全市A级景区;

  (3)经我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旅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旅娱乐活动的活动现场。

  1.6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重点保护文物、古籍等安全转移;

  (3)A级景区游客安全转移;

  (4)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文旅广电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文旅系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

  2.1.1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局分管应急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指挥部职责

  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局党组领导下,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文旅系统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

  (2)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抗旱等安全的有关问题;

  (4)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

  (5)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职责

  (1)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职责:

  ①负责对各科室分管行业、局属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安全监督管理;

  ②在灾害天气来临前,指导文化场馆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及时关闭场馆,并做好告知和人员疏散工作。

  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做好相关下属单位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

  (2)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基本工作要求:

  ①自觉服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与调度,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②启动应急响应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保持昼夜通信畅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不得离开阜新市,在外地的应及时赶回岗位;

  ③按时完成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防汛抗旱救灾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

  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切实承担本单位的抢险救灾任务。

  2.2.1日常办事机构

  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局防指办设在安监科,主任由安监科科长担任。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拟订防汛抗旱有关的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2)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3)总结防汛抗旱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组建应急工作组,同时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组启动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急工作小组每半天向指挥部汇报工作。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一次汛前培训,同时负责本系统救灾人员的生活供给、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根据防汛抗旱公众信息及时向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将公众信息报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得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及时发布市防汛指挥机构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3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旱情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洪涝旱情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4防汛抗旱预防

  4.1防汛抗旱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汛期前进行防汛抗旱自查,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改;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程序

  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依次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非常防御级。

  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1.2总体要求

  5.1.2.1人员避险转移

  人员转移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要根据上级防指的有关要求,结合文旅系统实际,合理确定人员转移的具体范围和时间及旱情用水情况,及时发布人员转移指令和取水指令;公共文化场所人员、景区游客转移以所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劝导其自行转移,如有滞留游客,景区管理机构应尽快转移至安全地带,做好游客的安置和安抚工作,对经劝导拒绝转移的人员,可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5.1.2.2停止开放的规定

  (1)当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公共文化场所、景区(景点)停止开放,户外大型文旅活动参与者暂停活动。

  5.1.2.3应急值班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防汛抗旱动态,根据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及受灾情况,及时向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5.1.2.4信息发布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2防汛应急响应

  5.2.1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洪水防御相关准备工作。

  5.2.2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落实洪涝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5.2.3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督促有关单位关停水上、野外文旅设施,适时关闭公共文化场所、景区,停止室外大型文旅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指导景区等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及安抚工作。

  5.2.4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危险地段的巡检与排查,重点防范次生灾和广电网络安全,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及时抢险;根据上级防指总体部署或指令,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5.3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级别。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危险地段的巡检与排查,确保广电网络信息畅通;根据上级防指总体部署或指令,深入基层一线,收集旱情信息,发现抗旱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5.4应急结束

  根据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宣布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结束。

  6善后工作

  6.1灾后总结

  灾后要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各单位灾情,及时通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

  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对发生的洪涝旱情灾害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报请局党组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要求责令改正;对防汛抗旱抗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妨碍防汛抗旱抢险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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