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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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建设方案

食堂建设方案十篇

食堂建设方案 篇1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解决贫困乡镇学生营养午餐会议精神和清镇市教育局关于食堂建设工作的具体安排,20xx年09月前要完成农村小学食堂的建设工程,解决学校在校学生营养午餐问题.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隶属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0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设有一至六年级共12个班级,共有学生537人,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布局调整,我校属于农村寄宿制工程改建项目学校。目前,为了暂时解决2公里以外就读学生300余人中午就餐问题,我校利用学校闲置空地搭建临时食堂20平方米,使用教室改建餐厅40平方米.学校实施寄宿制和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后,在校就餐学生预计将达1200余人。根据学校目前现状,根本无法解决学生营养午餐问题,急需新建食堂一栋。

  二、新建食堂项目预算

  1、新建食堂预计占地面积660平方米,修建厨房操作间300平方米,学生餐厅9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2、建设资金预算:预计征地1亩3.2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需要资金120万元,共计123.2万元。

  3、食堂设施设备:购买餐桌300张,每张280元,计8.4万元;食堂厨具、蒸饭车、消毒柜、冰柜、保洁柜、炉灶、学生餐具等,计12万元;共计20.4万元。

  4、食堂工人工资:预计需要工人12人,每月工资1800元,共计每月需要21600元。

  5、食堂建设项目共需资金143.6万元,食堂工人工资每年21.6万元。

食堂建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学生体质状况,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城关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195天计算。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供餐学校食堂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自备水需经卫计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计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城关中心学校辖区内有9个自然学校设有食堂,能同时为6000名在校学生提供餐食。供餐方式:采取“4+x”模式,即在国家4元钱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参照其他县市做法,我县“x”部分定为小学每人每餐2元,初中每人每餐3元,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

  (二)资金预拨:中心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生数和供餐天数编制预算,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直接跟配餐公结账。

  四、供餐食堂从业人员及经费落实

  (一)供餐食堂从业人员按照食堂供餐人数的1:100配备,从业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公开招聘。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每校至少配备1名食堂工作人员。

  (二)供餐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含各种保险)核发,并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城关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塑

  六、原材料供应管理

  所原材料配餐公司配有送,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设立食品检验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堂供餐学校拒收拒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食堂供餐退出机制

  食堂退出:学校营养餐食堂(包括公、民办)供餐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心学校及时上报县营养办,停止其食堂供餐资格。

  (1)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

  (2)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

  (3)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或服务态度恶劣者。

  (4)在供餐时间连续停止供餐三天以上,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5)在县营养办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八、食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城关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应保障措施,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制定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教育局的统筹下,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由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人员抢救、事故原因调查、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食堂建设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衡南”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清廉衡南”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衡南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举措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积极创建教育系统“五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学校党建水平。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食堂建设方案 篇4

  为推动我校“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建设向纵深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争创“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学校工会委员会经请示党支部,并得到学校领导班子重视支持,决定结合特色学校建设,于20xx年秋季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职工小家”“少儿小家”创建活动。现拟定如下“职工小家”“少儿小家”建家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坚持科学发展,确立“以人为本,以心换心,以校为家”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倡导以和为贵的和谐氛围,营造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家”的温馨;进一步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依靠人为前提,把用好人作为基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基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倡导以德为先的内涵文化,修炼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职业素养,展现当代知识分子的精气神;进一步倡导以博为荣的进取精神,博采众长,博览群书,积淀学校的文化底蕴。以小家建设为契机,创建特色学校,打造渝东名校。

  二、成立“小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1、“职工小家”建设由政教处副主任、工会宣传委员朱春花负责。以年级组、办公室为单位,每个办公室创建一个“职工小家”,由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取“家”名、理“家”事、订“家”训、正“家”风、变“家”貌。

  2、“少儿小家”建设由大队辅导员左自才负责。以中队(班)为单位,每中队(班)创建一个“少儿小家”,由中队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队干部及全班同学,取“家”名、理“家”事、订“家”训、正“家”风、变“家”貌。

  四、活动要求

  1、“小家建设各项内容要求结合自身特色和实际、创建目标及理念,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力求新颖独特,富有文化气息、激励作用和长效机制。

  2、“小家”创建活动将与本期第五周教室布置一并进行检查评比,还将适时举办“小家”特色活动展示及“小家”建设研讨会。

  3、教工会将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展示“小家”创建活动中选定的相关内容,长期悬挂在教室、办公室门上。

食堂建设方案 篇5

  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意见》(鄂发〔20xx〕21号)和《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X教工委〔20xx〕7号)精神,为扎实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为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增强依法治校、廉洁从教、诚实守信意识,改善校风、教风、学风、作风,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清廉学校”为主题,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群体入手,加强重点领域管理,不断完善学院治理体系,打造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行风,为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措施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觉悟意识

  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加强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底线。

  具体工作:

  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素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三会一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支部学习,推行主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述学、专家学者导学、创新形式活学和部门联动督学的“五学”模式,完善“有年度学习计划、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考勤登记、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文章、有学习经费的“六有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党总支)

  加强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充分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支部特色党建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教、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组织党风廉政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基地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政谈话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政意识。(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

  加强思政教育,落实立德树人。坚持学院领导上思政课、《形势与政策》课程制度,贯彻执行“三进”工作,坚持育人为本,进一步推动实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XX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工作方案》,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思政课建设专项会议,加快配进思政课优质教师队伍与辅导员队伍,细化思政课建设的各项指标,打造“党建+”育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学院高质量发展融合,形成“三全育人”生动局面。(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处、学工处、公共课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健全学院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制度机制,结合学院多校区办学实际,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基层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正风肃纪、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校园民主决策机制。抓好“小微”权利管理,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

  具体工作:

  1、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完善治理结构。以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署每年度的学院领导班子廉政责任书、学院二级部门党风廉政书和党员干部廉政责任书,学院党委听取二级部门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学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各部门从促进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梳理管理薄弱环节,优化岗位职责,改进业务流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实施有效的内部管控机制。(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监察处)

  2、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规范基层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将政治素质好、道德品德优、工作能力强的党员选拔培养到纪检委员岗位上来;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打牢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基础,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履职机制,明确基层纪检委员履行纪律监督、宣传教育、上传下达及内部巡查、汇报廉政信息方面的监督责任,利用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政思想教育、谈心谈话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及时提醒,及时纠偏,实现关口前移。(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

  3、坚守监督第一职责,防范廉政风险。健全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对师生密切关注的学院重大事项、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物资采购、后勤生活、奖学金评定、学生入党、教育资助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流程监督、过程约束,规范“微权力”;通过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廉政信箱、阳光信访平台、信访专人接待、院领导“接待日”等途径畅通师生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学院廉政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校务、党务、人事管理、教务、学生事务、财务、后勤服务等事宜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增强监督实效。(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后勤集团)

  4、落实“三转”要求,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针对我院目前多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注重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强化部门协同、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意识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数字化校园网络作用,强化职责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抓好关爱帮扶,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援助机制、师生申诉机制等服务体系,做好“思想解惑促成长,心理解压促健康,学习解困促提升,生活解难促信心,就业解忧促发展”工作,学院干部、教师每人至少结对联系服务1名困难学生,巩固“五帮五促”成果;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探索建立“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质量教师队伍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构建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具体工作:

  完善师德师风教育体系,提高职业素养。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干部年度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学习《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师德师风教育网络直播课、组织专题网络培训等活动丰富师德教育形式,培养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树立职业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

  强化师德师风评价与监督机制,增强行为自觉。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学生评教和年终评定机制中,融入师德师风方面的评价,引导教师查找在课程思政方面、对待学生方面、治学方面、仪表和风度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整改努力的方向,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秀、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师生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领导信箱”、“纪检监察举报邮箱”,公布“信访投诉电话”,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教务处、人力资源处、监察处)

  3、落实师德师风奖惩制度,激励担当作为。通过采取评选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落雁好老师”、“三育人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措施,宣讲师德师风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崇廉重德、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各类骨干评优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者,实行“零容忍”,不姑息、不迁就、不纵容,取消评选称号、表彰奖励,坚决按规处理,以奖惩分明的严肃态度,营造正气充盈的内部环境。(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宣传部、监察处)

  (四)构建廉洁教育长效机制,营造清新学风

  树立以学生为本、注重知识传授与道德导向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从加强教育引导、打造文化阵地和严格制度管理方面入手,不断建立健全廉洁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廉洁文化的涵养和浸透作用,强化廉洁、诚信、自律意识,营造清新学风。

  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廉洁意识。把大学生廉洁教育纳入思政教育体系,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共课部与学工处、各学部参与和实施的“党建+”育人工作机制,在制订思政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将廉洁教育内容列入其中,一起布置、分步实施;尝试、探索将廉洁教育与入学教育、思政课、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等相结合的模式,切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材料、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专业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抓住时机、利用学科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充分挖掘各学科中的'廉洁教育资源,在日常教学中做好廉洁教育内容的渗透和灌输;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研学基地、清廉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清廉课程,通过一系列教育引导,逐步增强廉洁意识,提升诚信品质,促进学风建设。(责任部门:学工处、公共课部、学部各党总支)

  打造文化阵地,营造诚信氛围。把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传播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开展廉洁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适当组织征文、演讲比赛、摄影及书画展览、微电影、小视频征集等大学生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与学科教学、主题班会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促进廉洁文化学习,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宣传部、团委)

  严格制度管理,加强行为自律。全面梳理现有学生管理制度中与学生诚信教育、违纪处理相关的内容,以完善制度、加强诚信管理推进清廉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违纪处理程序,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发挥党委、纪监、宣传、教务、学工、财务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职能,在学生入党、学生推优、学生干部选举、奖助学金评定以及综合测评等方面,完善相应的评价、核查、监督制度和程序,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和保护学生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坚持每学期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制度,调动发挥学生干部的诚信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养成科学严谨的学习态度,使学生通过“内修诚信、外守制度”的培育模式,成为优良学风的自我建构者和自我管理者,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

  四、相关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我院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学部党总支书记为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督导检査和协调推动;学院各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落实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担负起本部门清廉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坚持亲自督促检査、亲自带头执行,落实好清廉学校建设仼务。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学院把推进淸廉学校建设情况作为评价学院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内容,加强对各部门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査,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全面评价工作成效,加大问责力度,对各种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拓展形式,加大宣传。将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志愿服务实践等方面,加强和拓展廉洁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学院门户网站、短视频等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挖掘校史、校训、校友等校本文化资源,大力宣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本校涌现出的廉政典型,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营造“学先进典型、促廉洁从教、创一流成绩”的浓厚氛围。

食堂建设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落实“清廉广西”、“清廉学校”的建设部署,推进“清廉西大”建设,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的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清廉广西”和“清廉学校”的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廉政风险,明确责任清单,以“清廉西大”建设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不负当年、奋进新时代的好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立足于学校文化特色和精神特质,推动以“政治清明、学校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为主要目标的“清廉西大”建设。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广大教职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自觉,学校现代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校园运行更加廉洁高效,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教职工廉洁从教,学生崇尚廉洁,校风学风一流、师德师风优良,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主要建设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清廉西大”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学校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的清廉校园

  推进“清廉西大”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学校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的清廉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和政治生态。

  一是规范党内生活,实现政治清明。做到党内政治生活要规范,从政从教环境要优良,人际关系要和谐,工作关系要和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贯通落实。督促推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做到依法治理,实现学校清廉。做到依法治理、科学决策、规范运行,廉洁从教,务实高效,制度清廉。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体系,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落实整改、精准问责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协同贯通,完善学校大监督格局。开展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干部清正。使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民服务,担当实干,廉洁奉公。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特别是年轻干部教师的严肃教育、严格管理、严密监督,坚持约谈提醒常态化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督促主责部门将廉洁教育和纪律教育列入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使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和教风学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

  四是营造廉洁氛围,实现文化清朗。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人心和平,正气充盈,关系清爽,风气清和的廉洁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讲座、家风家教主题宣传、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教育主题征文等系列廉洁教育活动。建设廉洁文化网页。举办以“清廉西大”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举办“荷花节”,打造“以清正廉洁为核心的荷花文化”名片,积极引导广大师生爱莲、清廉、正身、正气,营造清廉正气、向上向善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

  (二)推进清廉单元建设,重点打造清廉学院、清廉处室、清廉企业、清廉家庭

  以推进“清廉西大”建设为抓手,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学院、清廉处室、清廉企业、清廉家庭。

  一是推进清廉学院建设,实现“一院一品牌”。加强廉洁文化理论研究,推进廉洁学科建设,引导教师树立廉洁从教理念,落实廉洁育人要求,讲好廉洁故事,加强对学生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推动学院特色发展,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努力实现“一院一品牌”。

  二是推进清廉处室建设,实现“一处一亮点”。加强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资产聚集、民生关注领域的监督检查,推进处室管理服务工作为民务实勤廉高效,努力实现“一处一亮点”。

  三是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实现“一企一示范”。加强企业干部教育管理,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推动企业改革,推进校办企业诚信守法、廉洁经营,努力实现“一企一示范”。

  四是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实现“一家一廉训”。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家教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引导配偶子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制定家庭廉洁家训,努力实现“一家一廉训”。

  (三)推进“清廉采购”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采购环境

  一是完善采购监督制度体系,实现阳光采购。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将“清廉采购”作为“清廉西大”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关键责任人监督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各个关键环节,设立项目需求提出人、任务量确定人、标书起草人、招标人、投标公司资质审核人、合同审定人、合法性审查人、项目全过程监管人、阶段付款审核人、验收负责人、尾款支付审核人、法律纠纷起诉人、廉洁问题追查人、全过程公开人等14个关键责任人,构建政府采购责任监督落实机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关键环节责任人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严密的防火墙,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精准监督,从源头堵住漏洞,保证学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清廉高效。

  二是强化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实现常态监督。聚焦学校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项目投资、资产处置、招标采购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制定政府采购环节廉政风险清单,及时预警纠错;紧盯权利运行各个环节,开展查漏补缺,推动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督促履职尽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探索具有广西大学特色的清廉建设新路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清廉西大”建设工作的政治属性,要扛起建设“清廉西大”的政治责任,把“清廉西大”建设成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清廉西大”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订本单位推进“清廉西大”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制定细化和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级党组织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西大”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建设“清廉西大”的压力和责任。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强化对巡视巡察、专项监督、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单位要把“清廉西大”建设工作作为立德树人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清廉西大”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和提炼,学校将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案例进行表彰,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为广西清廉高校建设工作提供高质量、有实效的建设样本。

食堂建设方案 篇7

  为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畅通工程”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根据省建设厅、公安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粤建建字[20xx]160号)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推广应用交通工程设计新技术、交通运营管理新方法,建设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率、低公害、有利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多元化城市交通系统,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质监局、石岐区办事处、东区办事处、西区办事处、南区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中各市属部门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创建工作,各区办事处配合。创建单位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考核指标的任务划分(见附件),落实各自责任范围内各项指标的达标工作。

  二、创建工作任务

  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考核标准分五大项目,共66个指标,内容涉及组织管理、规划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等,按工作性质分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做好创建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分配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活动决策程序,建立和健全活动监管制度,制定各阶段工作目标、进度计划等。

  (二)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交通规划、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停车规划、智能交通规划、大型公共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城市客运交通法规和政策、城市客运安全和卫生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对策和应急措施、控制机动车使用总量的全面管理规划和措施、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的措施等。

  (三)统计和整理现状数据。各创建单位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对我市交通现状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整理,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并分阶段实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四)加强交通设施硬件建设。各创建单位要对照“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评价指标,找出硬件建设方面的差距,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有重点地加快改善交通公共设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三、创建工作安排

  (一)20xx年12月底前成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二)20xx年1月底前完成普查调研工作;

  (三)20xx年2月底前,根据调研资料,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制定各单位具体创建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进入申报程序;

  (四)20xx年2月—9月,各创建单位对照标准,组织落实创建工作;

  (五)20xx年10月中旬,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及整改工作;

  (六)20xx年11月底,建设部城建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初审;

  (七)20xx年12月底,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现场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

食堂建设方案 篇8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有效的家校合作方式——构建家校共同体,架起家校同步教育的桥梁。为进一步规范家校共同体建设,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家校共同体,执行《国家十年发展纲要》,尊重教育理论和规律。通过“家长会”、“家长学堂”、“家长协会”、“家教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关注学校教育、提升家教水平、克服家校矛盾、营建良好的家校教育氛围,保证学校教育的顺利和高效,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贾旷

  副组长:林锡宇、马明东

  成员:臧传发、王昉、刘洪肃、陈大龙、焦东兴、李起、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大龙兼任,负责组织家校共同日常工作开展。

  2、部门职责:政教处负责德育方面,教务处负责教学方面,总务处负责后勤服务,办公室负责舆论宣传,教科室负责调研、指导活动开展,并进行督查、评价,年级组负责组织落实。

  3、由各班主任担任家校联络员和教导员,负责日常来访家长的接待和咨询,并通过校信通与家长保持联系。

  4、特聘家教咨询师(或由心理咨询师兼任),负责为特殊学生家长提供家教咨询服务。

  5、分年级成立家长理事会。邀请有家教经验、热心家教工作的家长代表参与家校共同体建设,负责收集家教信息、献计献策、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筹建规划:

  1、开设家长学堂,周末开放,供家长集中学习交流使用。

  (1)配置电脑和音像设备,收集、下载、播放家教讲座影像和家教电子图书。

  (2)内设家教阅览室,订购一些家教方面的的报纸、杂志、书籍等。

  (3)配置桌椅、饮水机。

  (4)地点建议设在教科室东(三楼会议室)。

  2、分年级设家长接待室,由年级组班主任专门接待来访家长(避免班主任在办公室接待家长影响其他老师办公),配置椅子、饮水机。

  3、学校专门设家教咨询室或分年级与家长接待室合一(也可与学校心理咨询室合一),为特殊学生家长提供家教咨询服务,配置椅子、饮水机。

  4、召开筹备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上岗培训。

  四、活动安排:

  1、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会议),由各年级组负责组织。

  2、每周日开放家长学堂和家教阅览室,播放系列专家讲座视频,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同时为家长提供优秀家教视频和电子图书的复制下载服务。

  3、开辟“淮滨高中家教大讲堂”,播放系列专家讲座视频,为广大家长提供便利服务,普及家教知识,扩大社会影响。

  4、平时由各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来访,提供咨询服务。班主任可结合本班实际,自主开展主题家教活动。

  5、特殊家教咨询,由班主任推荐、年级主任审批、家教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提供服务。

  6、利用校园网和校信通平台,开辟家教专栏,交流家教经验,宣传家教新理念,加强家校联系。

  7、配合家长理事会进行家教问卷调研,召开专题讨论会。

  五、管理评价:

  1、各年级组要将家校共同体建设列入学年度总体工作计划,每次活动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每学期写出专题总结材料报给教科室。

  2、每学期对家教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年级组)和个人(领导成员、班主任、咨询师、模范家长等)进行表彰。

食堂建设方案 篇9

  为了提升校园静态文化品位,丰富校园动态文化氛围,逐步构建具有个性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围绕“万物皆育人”这个目标去进行,努力建设内容丰富多彩,格调健康向上,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促进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校园文化,使学校成为学生求学、教师教学的温馨家园。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__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营造育人氛围浓郁、文化气息浓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成绩优秀的求知殿堂。

  二、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建设目标

  1、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四有”新人。

  2、以良好的校园文化鼓舞激励学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熏陶学生,以浓郁的校园文化气息陶冶学生的情操,使广大少年儿童潜移默化地了解社会、认识人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美德。

  3、以学生为主体,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明风尚活动,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校园文化建设陶冶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提高师生的文明程度。

  四、具体措施

  1、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明确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和意义。

  2、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3、加大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

  4、组织师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突出活动的参与性、高雅性,益智性和趣味性,利用重大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5、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重点,组织师生开展“孝敬父母,学会感恩,关爱社会,报效祖国”活动。

  6、加强对师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化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

  7、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巩固课改成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考核激励竞争机制,不断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五、基本要求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根据本校特点,时代特点,有机吸纳,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独特风格。

  2、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开辟潜在能力和资源,凸现实效性。

  3、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实施,不走形式,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抓好落实。

  4、强化常规管理,严格制度建设,加强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建设活动不断发展。

食堂建设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xx〕36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文明节俭和保护环境、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深化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基本原则,以深化殡葬改革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骨灰撒海、骨灰寄存、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镇、村,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丧葬陋习和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到20xx年底浦北县殡仪馆启动运营,到20xx年火葬区进一步扩大,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浦北县至少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殡葬事业改革

  1.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县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县、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完善协作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明办,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殡葬领域法规政策和监管执法体系。配合市级修订完善《钦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和《钦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暂行办法》,并根据本县实际出台相关保障殡葬事业发展的措施。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监管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在殡葬设施建设、遗体处置和运输、丧葬用品生产销售、服务收费以及丧事办理、墓地修建、宗教场所殡葬活动、丧葬风俗等监管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殡葬事务的综合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为促进殡葬管理法治化提供重要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编办,县文明办,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深入推进火葬土葬改革。扩大火葬区范围,原则上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区域都要纳入火葬区范围。通过完善设施、奖励扶持、宣传引导、强化监管、综合执法等措施,巩固和提高火葬区遗体火化率。对火葬区违规土葬现象做到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加大土葬区改革的监管力度,规划土葬区集中安葬区域,按照规划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推动建立土葬区遗体火化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宣传和因地制宜推广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葬式葬法。加大对生态式、园林式、花园式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力度,依法对殡葬设施公益性墓区配建和绿化达标情况进行监管。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钦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条款和措施,县财政要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奖补力度。探索提高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奖补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益林区生态安葬试点,加强乡村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营造文明新风尚。加强殡葬宣传引导,以殡葬服务机构、城镇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坚持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结合,通过进镇、进村(社区)、进单位,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推进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服务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舒缓疗护等临终关怀服务,坚决抵制漠视临终生命、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维护临终生命的安宁与尊严。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和推广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礼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普惠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对承担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其更好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3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xx〕23号)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办丧事、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动广大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大力倡导职工响应殡葬改革的号召,厚养薄葬、丧事从简、文明治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殡葬中存在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8.统筹规划布局殡葬服务设施。编制殡葬事业发“十四五”规划,县、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规范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配置标准。统筹规划布局好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设施,明确每个殡葬项目占地面积、建筑规模、投入规模,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严格依照规划审批殡葬项目,做好殡葬项目“邻避”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明确时间,攻坚克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加快推进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原有殡葬服务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20xx年12月底前,浦北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1家以上公益性公墓;统筹加大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力度,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拓宽覆盖面,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加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依法加强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建殡葬项目用地。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殡葬项目,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建立激励机制。条件成熟的殡葬项目用地可同步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区通过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中央预内投资、自治区补助资金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结合实际需要,可统筹自治区下达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1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殡仪馆建设应由政府主导。公墓及其他殡葬服务设施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县民政局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研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殡葬服务机构购买基本殡葬服务。对已建成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在确保其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可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以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

  13.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县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要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分设。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内部管理,激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职工工资待遇及职业能力建设考核聘用机制,加强殡葬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坚持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地位,改革体制机制,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服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对于公办殡葬服务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要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充分做好评估论证,审慎确定合作模式,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确保提升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合作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高。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而社会效益较好的合作项目,根据政策可给予适当补助。对服务管理不规范、严重偏离公益方向、公众满意度差的合作方,要建立违约赔偿和退出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配合自治区、钦州市构建完善一体化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大数据治理能力。20xx年殡葬服务机构要基本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之间死亡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配合钦州市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殡葬信息化发展格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加强殡葬服务的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行为的规范指导,合理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开具死亡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的监管,避免接收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坚决整治利用殡葬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殡葬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列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18.整治散埋乱葬和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超标准墓、“住宅式”墓地、豪华硬化大墓等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安葬(放)设施的整治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骨灰安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引导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集中安葬。加大违法安葬行为案件强制执行力度,规范治理违法违规安葬行为等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公墓的依法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管理。经营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墓区,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的要予以纠正,禁止超规定面积建造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要加强经营性墓地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和经营骨灰存放设施或开展相关经营性活动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整治丧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殡葬服务虚假宣传、乱收费、强制消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殡仪馆之外的车辆收殓运送遗体;严禁在道路、广场、住宅区等违规占道搭设灵棚,严禁沿街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等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严禁在治丧活动中举办淫秽色情低俗演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形成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成立浦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检查评估,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踪分析,并督促整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社会评价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目标范围。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对成熟试点经验的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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