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佚名 92 0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精选13篇)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1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如果你是一现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 如果你是一个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 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这就是雷锋的钉子精神,也许现在我们不能感受到它的伟大之处,甚至认为雷锋是一个"傻"的人,但当读了他的日记之后,便能了解到雷锋是一个多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的人.

  时至今天,四十多年过去了,雷锋精神曾激励过多少青少年,胸怀远大志向,活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无私无畏,赤诚忠心地像雷锋那样奉献壮丽的青春,雷锋已经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开创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标兵,这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吗

  不仅我们受到雷锋精神的影响,连不少外国人都受到了这股"风"的影响.一个美国商人如此说道:"雷锋精神是人类应该有的,应把雷锋精神弘扬到全世界.要学习雷锋对待事业的态度,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学习雷锋关心人,爱护人,支持人,理解人的品质."

  西方人和我们一样,给予雷锋最高的表彰,雷锋精神与上帝共存.

  无论时空如何变化,无论日月星辰如何变幻,那些决定人类向前发展的基本要素是没有变的.所以雷锋精神以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2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 《昆虫记》

  很奇怪的感觉,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明显感觉到法布尔的看法与大部分的人不同。大部分的人觉得:蜘蛛有毒,而且会致人与死地。但在法布尔的手中合理正确的角度上把许多昆虫的特点、爱好、外形、生存等等写的栩栩如生。他把他看见的所有虫子,包括爬行的、飞行的、会变色的等等都写了进去。并把这些昆虫的一生给写了出来,让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虫子有毒没毒,或对你有什么帮助,你都知道。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法布尔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

  瞧!雪地忙忙碌碌的瓢虫,优雅翻飞的蝴蝶,身影矫健的蜻蜓,还有那树上狂热唱歌的蝉和那尽兴弹琴的蟋蟀。仿佛就在眼前似的。使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食粪虫屎克螂。它会把粪做成小圆球滚回家的家伙。看了才知道,原来这些家伙运粪球的时候居然是倒着走的,为了不引人注意通常还挑难走的路回家,除了要克服漫漫长路上的艰难险阻,还要时时刻刻留神可能来抢夺劳动果实的拦路劫匪或装扮成搭档的骗子。功亏一篑是常事 好不容易搬到家里,暂时放一放,先把藏匿的洞挖好,谁知什么都做好以后粪球不见了,在家门口被偷了,可是它并没有受命运的打击而沮丧,它搓搓双颊,伸伸触角,吸吸空气,然后飞向附近的斜坡又开始觅食了。

  《昆虫记》,带给我的启示是:要热爱大自然,不伤害昆虫们;在作者法布尔的身上我们因学习他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3

  我上小学四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4

  今日再观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似乎又有所感悟,每一次的品读,或许都会带来一点小小的不同。

  从<死水>中,我们似乎能够感知诗人对黑暗现实社会的厌恶,憎恨,灰心和失望;他对旧世界,旧事物的辛辣讽刺和无情诅咒折射出他希望打破旧世界,渴望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全诗透露出诗人的感情是强烈饱满的大义凛然,是拍案而起的义愤填膺,是严峻的冷酷中夹杂着火一样的热情。诗人先是痛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寓指当时死气沉沉,腐烂透顶的黑暗社会,进而“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再次表明这是一个毫无生机,不知人情冷暖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缺乏生机,缺乏人情温暖的社会,诗人毫不留恋,而是索性“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让糟粕去破坏糟粕,诗人自此充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义愤和兴奋。

  在这样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中,即便“铜成翡翠”“铁锈桃花”“油织罗绮”“霉蒸云霞”,也断然粉饰不了满目疮痍的病态社会,这种以美写恶,以美好的事物来反衬邪恶的本质,这种鲜明的对比,使丑恶更加暴露无遗,不管在“死水”中注入什么新鲜的活力或者如何改造它,如果不从根本的体制上去加以改善,都是不可取的,都终将逃避不了泡沫破灭的美梦,即使它偶尔发出几声吼叫,也显得那么声嘶力竭而苍白无力。

  在最后的一节中,诗人再次发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与第一节首尾呼应,既强调“死水”腐烂透顶,死气沉沉,不可救药的现状,又表达出诗人嫉恶如仇,愤慨绝望的心情。

  然而诗人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后分别写道“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此语一出,掷地有声,斩钉截铁,犹如朝堂断案,镇木一响,无可置辩,也毋庸置疑,立马宣判“死水”的罪恶死刑。诗人或用夸张描绘,或断然否定,犹如雪上加霜,火上浇油,毫不留情地诅咒鞭挞腐败黑暗的社会。诗人在绝望之余而生愤激之语,写道:“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既然这样一沟绝望的死水无法改造,无法挽救,而且腐烂透顶,恶贯满盈,那就不如顺其自然,任其灭亡。

  诗人偏激尖刻的言语,巧妙地传达了作者对黑暗现实和反动军阀的咬牙彻齿之恨。在“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的言外之意其实是说让丑恶来开垦,只能是丑上加丑,恶上添恶,他只能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只会加快他的灭亡步伐。从而迎来诗人期盼的富有生机,政治清明,充满真善美的人情温暖的光明社会,让“绝望的死水”变换成“希望的活水”。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5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6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7

  当别的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你总是挡在我的前面,即使是一对对六;当我为了赢得爸爸的爱,让你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时,你毫不犹豫转身就跑;当我们被那些霸道的孩子拦住去路时,你勇敢得举起弹弓说,放我们走;当那些孩子堵住你那风筝的去路时,你默默的承受了他们对你的强暴,口中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是哈桑。阿米尔家仆人的儿子。

  因为出生在富贵家庭,他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和自我家仆人的儿子从小长大,一齐拥有最快乐的童年,但是当爸爸对那个和自我从小长大的哈桑露出友爱时,他内心充满嫉妒。因为是少爷,他一次次理解着哈桑对自我的保护,并觉得理所应当。直到他亲眼看着哈桑为了自我而受别人欺负,却没有上前阻止时,他意识到这是他骨子里的懦弱。因为无法承受悔恨,他一错再错,用冤枉哈桑的手段将其赶出自我的家门。所有这一切,这让他背负悔恨26年。

  他是阿米尔。哈桑的少爷,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追风筝的人》,一部将人性透明化的书,那些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善良,以及那个年代的阿富汗的历史,所有这些都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

  没有谁这辈子不犯错,当把罪行化为善行的那一天就是你赎罪的时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当遭遇灾难的时候是否就应反问自我一声,我是否曾将同样的伤害带给别人?

  每种罪行最后都能够归结为盗窃。欺骗是盗窃别人明白真相的权利,杀人盗窃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是否就应经常反问自我,是否盗窃了什么东西?

  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没有什么能够无法弥补,我开始相信每种错误都有补偿的机会,虽然在这其中,是的,你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坦诚,让沟通更加有效。将罪行埋在心里是最愚蠢的做法,没有愿意尝试说出来的那一刻感觉是多么棒!

  伤害,从出尔反尔开始。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会将你对他所做的承诺记得一清二楚,何况你周围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如果不能做到,请不要轻易地承诺。

  很琐碎、很平淡的东西,才会构成人世间的最完美最温暖的东西,比如,亲情、友情、阳光、写作。正如我在那里将我读过这本书后的感想分享给大家一般。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8

  这个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它令我颇受感动。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它写了在油麻地小学校长桑桥的儿子,桑桑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当他一家人离开时,桑桑非常伤心,泪眼朦胧,这又使我回想起桑桑那段生活。

  桑桑与陆鹤是同班同学,陆鹤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桑桑十分顽皮,三番五次地戏弄陆鹤,还在秃头上大做文章,从此他俩成了死对头,做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分高下。桑桑为了引人注意,在酷热的夏天他把父亲的一件肥大的厚棉袄穿上了,又戴了一顶大棉帽子,在学校一块空地拖着竹竿做动作,出尽了风头,但是又被戴着白帽子的陆鹤抢去了风头,对陆鹤产生“恨意”,让我觉得桑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被人注意,内心十分渴望表现自己,也是很讨人喜欢的。

  当桑桑认识纸月后,他变得成熟了,爱干净了,对纸月的眼神是那么与众不同,表现了羞涩的少年对弱小而又美丽女生的怜爱。桑桑暗地里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信,使蒋一轮和白雀在一起,这表现出他的乐于助人。桑桑为了自己,在下面传纸条,不让杜小康当班长,这让我看到桑桑嫉妒心强的一面;但当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时,又主动找蒋老师认了错,我又看到了他敢于承认错误,嫉妒心几乎人人都有,我曾经为了考第一,也和不少人吵架,起了报复之心,我觉得我也应该向桑桑学习学习,知道嫉妒的坏处。

  考初中前,桑桑的脖子肿了一大块,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大医院,可是都没有希望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有一位老先生看桑桑有如此的勇气,帮助了桑桑,使他的病好了起来。当我读到这时,我对桑桑佩服万分,佩服他的勇气,在自己病情加重时还到处求医,还帮母亲做家务。要是我,肯定人没死,心就早已死了,整日抱怨老天,对自己这么不公平。

  我觉得桑桑能从容、坚强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对生死有了深切的领悟;是因为纸月等同学,让他觉得生活的美好;是因为父亲对他的爱,他知道自己不可以令父亲失望;是因为他对草房子太眷恋,永远不想离开;是因为他和父亲不放弃万分之一生的希望。

  油麻地桑桑心中是最美好的,桑桑对朋友的友谊是永远的。人与人的感情对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比珍贵,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草房子》将永远在我心中,促使我向正确的方向走下去。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9

  不久前,我看了《儒林外史》这部书。看完以后,我的感触很深。

  《儒林外史》就是清代小说,共有五十六回,就是吴敬梓写的。小说的后半部就是作者在三十六岁(1736)托病辞去征辟以后陆续写成的。

  《儒林外史》展示了封建科举制度下士大夫的种种心态,进儿讽刺了士人的丑恶灵魂,深刻揭露了整个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不堪救药。吴敬梓以他的生花妙笔,描绘出一幅18世纪中国社会多彩的风格画卷。

  吴敬梓在小说中写到的范进,周进、牛布衣、马二先生、匡超人、杜少卿的命运,并非别人的问题,而就是他看到了历史的凝滞。正就是借助于对科举的内心体验,因此他才极为容易地道破举业至上主义和八服制艺的种种病态。作者所写的社会俗相,不仅仅就是作为一种文化心理的思考,同时,更多的就是作了宏观性的哲学思辨,就是灵魂站立起来之后对还未站起来的灵魂的调侃。因此我们也看到了吴敬梓的小说的一个鲜明特征思想大于性格。

  在《儒林外史》第一回写的就是:说楔子敷陈大义,借名流隐括全文。

  在争名夺利的元朝末年,诸暨县出了一个嵌崎磊落的人,此人七岁时,父亲便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的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他为了报答母亲,发奋、用功的念书。之后,成了流芳百世的名人。此人便就是:王冕。

  王冕自幼好学勤奋,但只因家境贫穷,读不起书。他的母亲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儿子啊,不就是我有心要耽误你,只就是你父亲早早去世了,我一个寡妇人家,社么都不会。如今年岁不好,柴火又贵。我们只能靠我做些针线活勉强糊口,实在就是没钱供你念书啊!如今没办法,只能让你到隔壁去放牛,每月能够赚几钱银子,还有现成饭能够吃,明日你就去吧!”王冕知道家里的难处,便答应了。

  第一天,王冕便来到秦家放牛,秦老爷对母子俩十分客气,而且之后十分照顾王冕。这让他们十分感动。

  王冕在休学后,并没有放下读书。他经常在有空时拿自己的工钱去书贩那里买两本旧书看看。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10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11

  学校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小书。开始我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不懂什么意思。这天,在老师的指导下又把《弟子规》拿出来认真地读了一遍,原来《弟子规》是中国传统圣贤教育的书籍,它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的思想道德理念传承给我们。使我们懂得了什么叫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宽容超多,什么是亲情,友情等等……

  以前我不懂得孝敬父母,常常惹父母生气。有一次,妈妈把饭做好以后放到桌子上,喊我吃饭,我被精彩的电视剧迷住了,没有答应。妈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喊我吃饭,我不耐烦的回答:“你们去吃嘛,我一会再来,喊我干什么嘛。”妈妈说:“饭快凉了,快点来吃吧!”我还是等电视剧完了之后才到饭桌上去吃饭。还有一次,妈妈正在厨房里干活,叫我帮她把地扫一扫。我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在电脑上尽情的打游戏。妈妈过了一会又喊了:“你把地扫了没有啊?”我还是没有听见。妈妈生气的说:“你这孩子,没有听见我叫你吗!”

  这天,我读了《弟子规》的入则孝,我很后悔。尤其是有看见后面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说“父母叫我们,就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的。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者推辞偷懒。”反思我自己的行为,羞愧之心悠然而生。勇于承认错误是一种美德,此刻,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

  《弟子规》是一面镜子,我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12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读后感怎么写500字 篇13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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